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7版)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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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及利益相关方沟通议题经评估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但公司仍按照《14号指引》要求,在报告中进行披露。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60元,共计募集资金191,0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71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0,317.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9.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09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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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1年3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开立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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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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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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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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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新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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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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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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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1. 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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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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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9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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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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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调整主要由于覆铜板行业及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受项目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等限制的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五)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进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1) 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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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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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具体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具体新建地址在本次变更中未最终确定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该募投项目最初拟利用公司现有厂区车间进行改建,同时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建设新型研发实验室,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原有场地基础建设及空间无法满足新型研发实验室要求,加之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公司对于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要求愈加严格,因此,公司在相应的技术研发投入上更为谨慎。同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公司拟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拆分实施,其中公司在上海新建厂房设立研发总部,拟另觅新址新建研发试验线。该项目推进过程中,投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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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延期,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制约,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 12月。
(六)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部分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的再次变更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
(1) 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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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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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址尚未最终确定。此次,公司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名称调整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为“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实施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苏州路南、规划湘江路西侧,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上述调整,是契合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并考量项目可行性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以更好地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2.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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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总部”延期原因
该募投项目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并进行一体化建设。在土建建设阶段,由于现场实际情况较为复杂,为统筹把控整体建设质量并满足不同项目的差异化需求,公司审慎决策,延长了建设周期至2027年12月。鉴于募投项目与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并建设,故公司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
(2)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六)·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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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1,148.05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6.42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 1. 根据公司2025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及“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予以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0.32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为21,904.49万元,其中:“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9,833.09万元、“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12,071.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 根据公司2025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测试中心”予以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67.43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为768.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3. 综上,本年度合计使用22,672.7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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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适用期限内有新的薪酬方案通过的,则本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9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3、公司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除外)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任期内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
1、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应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后发放。
(三)上述人员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 本次授信不涉及对外担保。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以土地及房地产抵押、应收款质押、票据质押、信用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本外币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会会议。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南亚”)、南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电子”)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1,437.83万元。
● 本期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解决其融资问题,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公司计划依法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融资、资产池以及其他借款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余额以单日对外担保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
在公司股东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额度内办理担保事宜。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自本议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审议生效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南亚
1.公司名称: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9月11日
3.公司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26号
4.法定代表人:张东
5.注册资本:23,33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各类覆铜板及粘接片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9.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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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南亚
1.公司名称: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4年4月19日
3.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广州路999号1720室
4.法定代表人:张柳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9.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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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亚电子
1.公司名称:南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2年8月12日
3.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沙河路337弄1_203室J
4.法定代表人:包秀银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9.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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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融资、资产池及其他借款等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解决其融资问题,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1,437.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1.88%。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
至202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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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包秀银、包秀春、崔荣华、耿洪斌、张东、郑晓远及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议案8-9:拟作为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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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3日9:00-11:30,13:00-16:00之前,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4月13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13日16: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9178431
联系人:张柳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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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更新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60元,共计募集资金191,0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71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0,317.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9.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09号)。
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1号),本公司向包秀银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17元,共计募集资金10,009.23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7.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12.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0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9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公司)、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亚公司)共开立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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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始存放金额180,317.70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78,607.94万元差异为1,709.76万元,均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或已支付尚未置换的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116.00万元。
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的1个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4月24日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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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始存放金额9,912.06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9,708.29万元差异为203.77万元,均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或已支付尚未置换的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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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1) 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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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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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9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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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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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调整主要由于覆铜板行业及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受项目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等限制的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下转11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