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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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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349,685,302.74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83,214,150.46元,累计均为负数,尚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公司拟定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新能源装备业务。其中:新能源发电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及分布式项目发电,新能源装备工程业务主要包括塔筒制造、齿轮箱维修、风电及煤炭检修等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08.46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60.5万千瓦(分布于宁夏120.65万千瓦、内蒙29.9万千瓦、陕西9.95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47.96万千瓦(集中式光伏31万千瓦时位于宁夏 ,分布式光伏16.96万千瓦主要位于宁夏、甘肃、山西、广西、贵州、云南、福建等地 )。公司依托铝企业千亿度稳定高负荷,围绕降碳、降成本目标,加快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立项批复及内部审批程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累计21个。其中,15个项目已实现并网发电,累计并网容量达16.96万千瓦;受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影响,驰宏综合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银星发电煤矸石填埋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银星发电水上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终止实施;另有3个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2025年,公司新能源发电量35.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4%。其中风电完成发电量29.87亿千瓦时,完成上网电量28.61亿千瓦时;集中式光伏完成发电量4.4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4.19亿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完成发电量1.0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01亿千瓦时,未来随着公司分布式光伏、绿电直连、集中式新能源等项目的不断建设,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增大,新能源发电能力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新能源集中式电站通过发电上网销售至电网公司实现收入,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发电销售至各用电客户实现收入,装备制造通过获取市场订单,销售产品和服务取得相应收入。

2025年,公司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照电力交易市场要求,开展年度、月度、旬交易,同时积极参与日融合和现货市场交易,争取合同电量,提升电量交易价格。2025年,共计完成交易总电量33.81亿千瓦时,除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1.01亿为直接供对应企业消纳外,其他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上网电量为全部入市,交易总电量即为全部上网电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秦臻

2026年3月26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银星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835,699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6.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68,458,615.5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6,629,201.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1,829,414.1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433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321,001.8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09,608,332.25元,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55,537,551.65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2,221,081.89元和收到的银行利息3,316,469.76元),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六章第三节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年8月22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银星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保荐代表人:

翟云飞 罗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秦臻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法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不含子公司)2025年度所实现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105,298,361.0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有未弥补亏损-349,685,302.74元,因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拟用于弥补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暨补充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暨补充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保证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现有融资授信情况,公司年度内新增融资金额不超过20亿元。

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已设立及新设的)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借款、委托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票据池、资金池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抵押及质押等(包括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应收款项、票据等提供质押担保),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对外融资发生总额内,融资方式及其额度可做调整。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确保公司存放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中铝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20亿元(期限1一5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10亿元,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2025年行权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马自斌先生(2025年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在任),以及现任独立董事黄爱学先生(2025年度全年在任)、李宗义先生、张玉新先生(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任)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就上述相关人员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宗义先生、张玉新先生、黄爱学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服务监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服务监督情况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五五”产业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顾维博先生、高立兵先生、李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栾聪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左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李宗义、黄爱学、李正科,李宗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为会计专业人士。

调整后:李宗义、黄爱学、周利,李宗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为会计专业人士。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会议室。

上述第一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此外,2025年度股东会应同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6.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30至17:0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秦臻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左岩先生,独立董事黄爱学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2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其中,第4项议案、第6项议案、第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需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2日(10:00一12:00,13:30一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审计部)。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左岩 吴炜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893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62”,投票简称为“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文龙先生、马丽萍女士、李正科先生、杨建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王文龙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李正科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马丽萍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杨建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文龙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正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马丽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杨建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文龙先生、李正科先生、马丽萍女士、杨建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文龙先生、李正科先生、马丽萍女士、杨建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文龙先生、马丽萍女士、李正科先生、杨建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顾维博先生、高立兵先生、李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栾聪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左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左岩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左岩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51-8887883

公司传真:0951-8887893

电子邮箱:85240908@qq.com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炜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吴炜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办公电话:0951-8887899

公司传真:0951-8887893

电子邮箱:wuwei_1992@126.com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四、关于职工董事的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周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周利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李宗义、黄爱学、李正科,李宗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为会计专业人士。

调整后:李宗义、黄爱学、周利,李宗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为会计专业人士。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3.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顾维博先生简历

顾维博,男,汉族,199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贺兰山风力发电厂运行检修部运检员、安全员、技术员;宁夏银仪设备安装检修有限公司生技部安全专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力发电厂生产建设技术部安全专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总公司贺兰山检修基地检修部副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贺兰山运维区域经理、党支部书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主任;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顾维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立兵先生简历

高立兵,男,汉族,198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盐池风电检修基地检修部副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立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洋先生简历

李洋,男,汉族,198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吴忠运维区域副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盐池运维区域经理、党支部书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常务副主任。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栾聪先生简历

栾聪,男,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运行检修部副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太阳山风电检修基地运维部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电检修基地负责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左旗运维区域经理、党支部书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栾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左岩先生简历

左岩,男,汉族,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发电厂财务部副主任、主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税政科科长,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会计师。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左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炜女士简历

吴炜,女,1992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历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合同管理专责、副主任律师。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审计部)副主任。

吴炜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利女士简历

周利,女,198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主任。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主任。

周利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835,699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6.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68,458,615.5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6,629,201.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1,829,414.1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3)第0433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321,001.8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09,608,332.25元,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55,537,551.65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2,221,081.89元和收到的银行利息3,316,469.76元),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下转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