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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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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02 公司简称:华峰铝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2025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559,1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4.9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铝板带箔,主要分为铝热传输材料(复合料、非复合料)、电池料和冲压件制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5)”之“铝压延加工行业(C3252)”。

铝压延加工业是将电解铝(主要是铝锭)通过熔铸、轧制或挤压、表面处理等多种工艺及流程生产出各种铝材的过程。铝材按照加工工艺的不同又可以分为铝轧制材和铝挤压材,合计可占到铝加工材产量的85%以上。其中,铝轧制材一般指铝板、铝带、铝箔,铝挤压材一般指铝型材、铝棒材、铝管材等产品。

2、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5)”之“铝压延加工行业(C3252)”,主要产品为铝板带箔材料。报告期内,中国铝加工及铝板带箔行业发展有如下特点:

(1)总量承压、结构分化明显。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关于发布2025年中国铜铝加工材产量的通报》(中色加协字(2026)4号),2025年我国铝加工材总产量为4880万吨,较去年同期微幅下滑0.4%。其中,受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和建筑用铝需求低迷影响,铝挤压材产量2175万吨,较去年同期下降6.7%;而在新能源汽车、储能光伏、AI算力等新兴领域用铝需求拉动下,铝板带箔材、铝线材及铝锻件材均呈明显增长态势。其中,铝板带箔2025年总产量为2112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4.8%,其占铝加工材总量的比例由去年的41.13%提升至43.28%。

(2)铝价攀升、内卷加剧,行业利润受到挤压。2025年,受电解铝价格持续攀升、行业内卷加剧、成本传导不畅三重压力,铝加工行业利润空间持续收窄,经营压力显著升级。2025年国内电解铝价格中枢上移、年末高点突破2.2万元/吨,上游冶炼环节盈利丰厚;而中游加工企业因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激烈、成本传导有限,行业陷入“增收不增利”困境。据《2025年中国铜铝加工产业发展报告》(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显示,2025年,铝材加工费几乎全线下滑,企业利润普遍大幅下降。行业分化持续加剧,中小企业议价与抗风险能力薄弱,亏损面扩大,头部企业凭借规模与客户优势维持相对稳健,行业分化与出清进程进一步加速。

(3)关税壁垒严峻、出口退税优惠取消,铝材海外出口总量下降。2025年中国铝板带箔出口遭遇关税壁垒与出口退税取消双重冲击,海外出口总量明显下滑,而贸易形式则向多元化转型以应对挑战。2025年我国铝板带箔出口441.54万吨,同比下降11.35%。为突破贸易梗阻,企业加速调整贸易结构,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模式占比大幅提升,2025年铝板带箔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量42.55万吨,同比激增7.8倍,铝板带箔来料加工贸易出口量6.8万吨,同比增加1.8倍,贸易形式的多元化成为铝加工企业稳住国际市场份额的有效途径。

(4)国家大力支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一2027年)》,标志着铝产业政策导向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引领。方案以资源安全、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现代体系为核心任务,明确到2027年的发展目标:原料保障方面,力争国内铝土矿资源量增长3%至5%;产业布局方面,铝加工产业集聚区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电解铝行业清洁能源使用比例30%以上;技术创新方面,突破一批低碳冶炼、精密加工等关键技术和高端新材料。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前沿阵地,该方案将推动财政、金融、消费等各类政策协同落地,引导铝产业褪去“高耗能、高排放”旧标签,加速向绿色低碳与高附加值赛道转型,为铝板带箔加工业等细分领域注入发展动力,助力产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025年,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关税壁垒增多,冲击国际经贸秩序;地缘政治紧张持续,市场投资信心下降,全球经济结构性风险攀升。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的发展进程中,公司经营团队在董事会带领下,妥善应对、行稳致远,较好实现2025年既定目标,公司业务规模及营收再创最高水平,运营及利润持续稳健,圆满实现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为十五五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十四五期间稳步发展,业务规模创历史新高。

十四五期间,公司持续深耕铝热传输材料核心主业,以高端化、规模化、全球化为主线,培育沪渝两大产业基地,已建成项目产能均拉满释放,聚焦新能源汽车、传统热交换、储能与多类散热核心赛道,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优质产能、强化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推动经营规模与盈利水平稳步提升。

2025年末,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486,679,008.37元,较十三五期末(2020年末,下同)增长207.03%,较上年同期增长14.79%;销售量48.78万吨,较十三五期末增长153.39%,较上年同期增长12.49%;公司总资产9,707,242,282.09元,较十三五期末增长94.15%,较报告期初增长17.52%;业务体量与企业规模均创公司历史新高。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1,860,008.05元,较十三五末增长381.76%,较上年同期下降1.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6,037,318.65元,较十三五末增长403.72%,较上年下降3.89%。

2025年,一方面,受部分铝制品出口退税取消、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市场竞争加剧、铝加工行业整体加工费下行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产品综合加工费承压下降;另一方面,现有热轧瓶颈工序产能不足导致热轧成本攀升,对冲了因规模扩大所带来的利润提升,整体盈利水平较往年出现微幅回落。

(二)全力加快重庆年产4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智能化建设项目。

秉承聚焦主业、做大做强战略思想,2025年3月10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将原有的“年产1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项目”变更为“年产4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智能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由198,001万元增至261,906万元,新增用地约500亩,建设效率更高的1+1+4热连轧产线、高速冷连轧产线及配套剪切、包装等产线。

2025年4月,重庆铝业以总价人民币13,810万元成功竞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并取得相应地块不动产权证书。预计2026年年中,主要设备热连轧机组将有望完成设备安装,进入调试。该项目整体建成后将增加15万吨高端铝板带箔材料及30万吨热轧铝板带箔坯料,可有效填补公司现有产线的热轧瓶颈缺口,大幅提升整体产能,降低综合成本,构建更具竞争力的铝热传输材料产品体系。

(三)收购毗邻优质资产,大力拓展规划冲压件业务。

2025年11月26日及12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8853.13万元收购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100%股权(详情请见公司2025-046和2025-053号公告)。华峰普恩(目前处于停业状态)与公司现有厂区仅一墙之隔,拥有大量空余场地和成熟厂房、仓库,可零距离实现物流互通流转和承接新规划项目产能落地。公司待收购完成后将终止其原有聚氨酯保温材料业务,利用其场地和厂房进行物料流转、存放,以及进行铝热传输材料和冲压件的研发及生产,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推动产品升级。

(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助力行业标准建设。

公司持续将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围绕预埋钎剂材料、无钎剂材料、宽幅高强耐蚀复合水冷板、低碳绿色合金材料、轻量化管材等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加大研发资源投入,推动合金设计、精密轧制、多层复合等关键工艺迭代升级,加快高端新品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落地。同时,公司深度参与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是《新能源动力电池壳及盖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T33824-2025)和《电工电子行业零碳工厂评价导则》(GB/T46737-2025)两项国标的起草参与单位,以核心技术与成熟经验为行业规范提供重要支撑。

(五)数智化赋能精益运营,提质增效促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积极推动数智化建设,深度赋能精益生产。通过冲压车间MES系统、产销一体化一期项目、关务系统二期项目、智慧安环二期项目等重点项目上线落地和关键功能悉数投用,全面推进生产制造、运营管理、能耗管控、质量控制等全流程数字化升级;落地无人送样车、智慧食堂等自动化场景,同步开展智能体、飞书机器人、AI辅助工具等专项培训,大幅提升员工作业效率与数智化应用能力。设备端同步推进近50项安装及自动化改造项目,实现降本增效与生产效率双提升。通过数智化与自动化深度融合,推动生产运营的智能化、高效化与精细化升级,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数智化根基。

(六)根据最新法规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和公司治理,规范进行三会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以及最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公司于2025年11月召开相应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核心监督职权,同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三十余项内部治理、控制制度,并落实执行。同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制度规定,规范履行信披责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大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采用多渠道、多方式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包括召开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问询回复、电话及邮件专人接听接收回复,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关系。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5月12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6月6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9,559,180.00元(含税)。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70,724.23万元,同比增长17.5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643,385.27万元,同比增长16.28%;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48,667.90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14.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186.00万元,同比下降1.3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再投资金额)不超过该额度,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2、实施方式: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3、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全国性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周转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进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问答”);2025年12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年报工作通知”)。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具体情况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年度和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和可比期间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铝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重庆铝业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适用范围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开立票据等日常经营相关融资事项。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安排。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开展具体担保业务、办理相关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工作,本次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无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为非关联担保,该事项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同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重庆铝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 股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资金使用、偿债能力进行全程监控和有效管理,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本次担保不存在为参股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充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并投赞成票,无董事反对或弃权。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担保额度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合计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09%;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20亿元人民币)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20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合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外销业务以美元、欧元为主要结算货币。随着公司外销业务布局持续深化,受到国际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地缘政治等多重因素影响,汇率市场波动频繁,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日益增大。为积极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降低汇率波动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交易严格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套期保值目的,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依托公司正常的跨境经营业务开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风险管理的实际需求。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主要是占用银行的授信额度操作,无需使用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交易场所为境内的场内或场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六)授权事项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制定具体交易方案并办理相关操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手方、确定交易品种、交易金额、交易期限等细节。本次授权不涉及关联交易,授权有效期与交易期限一致。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授权事项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6、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3、将金融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理采用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口收入等。

4、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规模,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5、公司已就公司外汇出口结算、风险管控、金融产品防范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6、公司内部审计定期及不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检查,监督金融衍生品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7、公司设置了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统计等工作);采购及销售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收付汇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董秘办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披露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结合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实际规模和风险管理需求作出的合理安排,旨在更充分地对冲汇率波动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的能力。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无任何投机、套利交易行为,交易额度与公司跨境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若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其他提示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于2月26日及4月19日分别发布《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开展票据池相关业务的公告,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合并统筹审批业务额度,本次合并设置两类相互独立、不可混用的票据池额度,合计共享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其中12亿元含担保类额度项下为公司及指定子公司之间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内部担保,无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情形。

一、票据池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票据池业务基本情况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商业汇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票据运作效率,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合并设置两类相互独立、不可混用的票据池额度,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具体如下:

1、无担保类票据池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额度项下业务不涉及担保情形。

2、含担保类票据池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华峰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额度项下业务因共用票据池总额度,将形成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上述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担保,无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票据池业务拟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确定。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配套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仅针对上述12亿元含担保类票据池额度项下业务,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账户及账户内资金质押、结构性存款资产质押等多种合规担保方式,担保范围为票据池项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具商业汇票的兑付义务、融资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发生额及担保期限,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本次担保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担保,无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情形。

(三)内部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事项除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同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担保事项的审议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票据池业务及配套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组织实施与授权安排

为高效、合规推进本次票据池业务落地,公司就本次业务的实施管理与权责划分作出如下安排:

(1)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票据池业务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使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业务配套文件办理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及配套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与风险控制

(一)业务必要性与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经营过程中以票据结算的业务规模相应增长,公司持有未到期商业汇票的规模同步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常采用商业汇票方式开展结算。

开展本次票据池业务,可将公司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全流程服务,显著降低票据管理成本;可利用存量未到期商业汇票质押开具新票据用于日常经营支付,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可实现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的统筹管理,打通票据收支全链条闭环,优化财务结构,降低整体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配套担保仅针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全资子公司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对被担保主体的日常经营、财务及资金管理具有充分控制权,能够实时监控其经营情况与偿债风险,担保事项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业务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本次票据池业务暨配套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求,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票据资产、提高票据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与票据管理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和必要性。本次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具有充分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合计担保总额为200,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09%;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核查与审议,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与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相关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国桢先生、You Ruojie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 万元

注:1、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2、公司于2025年12月与控股股东华峰集团签订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100%股权购买协议,2025年末该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后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法人,不再纳入公司关联交易核算范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 万元

注:1、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2、公司于2025年12月与控股股东华峰集团签订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100%股权购买协议,2025年末该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后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法人,不再纳入公司关联交易核算范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4577711Q

成立时间:2008年6月5日

法定代表人:刘东明

注册资本:10,697.088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月工路1369号

主要股东: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3,482,290.27元、净资产为-73,096,408.76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672,007.53元、净利润-5,160,194.82元。(经审计)

2、华峰班恩(上海)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C1KAHUXQ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4日

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月工路1369号5幢

主要股东: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华峰班恩(上海)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985,752.79元、净资产为-11,656,183.47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8,271,172.51元、净利润为-5,852,011.08元。(未经审计)

3、浙江峰客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7EQ3977D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6日

法定代表人:许玉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666号2幢605室

主要股东:浙江峰客电气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安防设备销售;企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浙江峰客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8,903,729.40元、净资产为41,314.71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5,319,422.56元、净利润为607,423.81元。(未经审计)

4、上海华峰创享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B1A53J

成立时间:2018年8月15日

法定代表人:费海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1幢

主要股东:上海琥鲨数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聚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费海平

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新材料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分析服务,软件设计,数据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下转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