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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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项目的经济效益
1、高端装备金属结构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系对生产线进行改造与升级,进行产品结构内部调整,以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夯实公司长期发展的竞争优势。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因此不涉及效益测算。
2、高端重载齿轮智能生产线建造项目
经测算,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营年份年产值约80,000.00万元,年净利润约6,691.67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23%(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9.08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项目财务盈利能力良好。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是根据目前市场和企业状况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承诺。
(四)本项目运营情况对公司收购江苏金源事项相关业绩承诺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永达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控股孙公司羽沐精工(同时系江苏金源全资子公司)独立实施,项目经济效益单独核算,不计入公司2024年现金购买江苏金源51%股权和公司正在实施的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金源49%股权的相关业绩承诺范围,即在计算标的公司(江苏金源)业绩实现情况及计算超额业绩奖励时不包括因本项目投资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
四、风险提示
(一)审批风险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审批风险。
(二)实施风险
项目在建设及后续运营过程中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出现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市场环境恶化等因素,可能会出现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以最大程度降低有关风险事项对新项目顺利实施的不利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进一步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时,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羽沐精工提供有息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控股孙公司羽沐精工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可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高效性,未改变募集资金服务于主营业务发展的核心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及现实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可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高效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及现实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高端重载齿轮智能生产线建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高端装备金属结构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总经理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离任的基本情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沈培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顺应公司战略升级与业务整合的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沈培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沈培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沈培良先生将继续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沈培良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培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5%。沈培良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并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聘任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戴超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彭仙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戴超人先生、彭仙龙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专业素养和管理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1、戴超人先生简历
戴超人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年6月至2025年1月任职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员,车间主任、制造供应中心计划采购部部长、掘进机制造总厂生产部部长;掘进机总厂副总经理、制造总厂总经理兼掘进机总厂总经理、总调度中心总经理、铁建重工集团公司总调度长(生产总监)、安全总监等职务。
戴超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彭仙龙先生简历
彭仙龙,男,中国国籍,1984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农业大学本科学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工程师职称。2007年至2017年,在三一集团工作,历任港机事业部质量工程师、质量科长,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2017年至2021年,在美卓集团韶瑞重工有限公司任质量总监;2022年至2025年,先后担任北京中外商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质量经理、贵州湾田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厂长;2025年7月加入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任质量总监。
彭仙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4号)核准,公司2023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805,438.47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198,649.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6,194,561.5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6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519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期办理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中信银行湘潭九华支行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销户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冯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冯侃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冯侃先生将继续担任其他职务。冯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冯侃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贺新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贺新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贺新宇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31-58617999
传真:0731-58617999
电子信箱:hexinyu.xtydjx.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董事会秘书简历
贺新宇先生,男,贺新宇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任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财务主管;2014年2月至2021年9月,历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2021年10月至2024年9月,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4年10月至2025年11月,任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总监、集团高级财务经理;2025年11月至今,任职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贺新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装备”)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及金源装备股东葛艳明先生拟按持股比例为金源装备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12亿元。
2、公司已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葛艳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葛艳明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子公司接受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董事会会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本次授信申请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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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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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数据
■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金源装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5、金源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葛艳明先生系金源装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且葛艳明先生任公司董事,构成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金源装备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6.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银行共同协商决定,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与葛艳明先生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
六、董事会意见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源装备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能够对被担保人金源装备的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产生重大影响,并能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充分掌握其现金流变动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葛艳明先生为金源装备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体现了其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葛艳明先生暂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金源装备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金源装备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葛艳明先生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就此向其支付任何对价,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该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自《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前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产品。
4、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等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的委托理财应在保障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选择低风险、稳健性较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5、独立董事及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在保障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理财产生的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将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审计年度结束后支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已取得金融审计资格、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吴亚,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志强,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5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00万元)。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职国际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天职国际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天职国际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本次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天职国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7日14:4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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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其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股东汇报。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7.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如有)需回避表决。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5%的股东,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5日9:30-17:30。
3、登记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9”,投票简称为“永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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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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