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3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73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77项,境外专利14项),登记软件著作权52项,多项技术与产品取得重要进展,荣获各类奖励23项,参与制定发布4项国家标准、3项团体标准,牵头制定发布3项团体标准,为推动煤炭行业智能化转型积极贡献力量。一是持续做强煤炭无人化智能开采控制技术及装备主业,研发放顶煤开采智能煤矸识别、全场景视频拼接技术,首创“自主采放、远程干预、虚实映射、无人作业”的智能采放新模式。二是突破大直径、高频响、硬密封阀口控制技术,成功研制3150L/min安全阀,成为目前国内取得安标认证最大流量立柱安全阀;攻克I类防爆电气设备超薄结构高可靠性防护技术,成功研制薄煤层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完成2000L/min、40MPa乳化液泵站实验室测试,有序推行工业示范应用。三是建成智能视觉、综采成套装备仿真模拟等试验平台,进一步完善基础科研条件。四是以IPD理念为核心构建创新管理体系,搭建形成需求管理、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及敏捷型科技项目管理等标准化、结构化业务流程。五是建成4000㎡创新工场,支撑应急部重点实验室顺利挂牌验收,重点实验室建设初具成效。六是持续强化科技研发投入,202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总额1.24亿元,占营业收入7.69%。

2026年,公司将系统提升科技创新水平,通过持续研发创新为客户创造价值,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一是完成多场景开采数据收集及需求分析,构建可视化人机协同交互系统,全面提升工作面装备群的整体协同精度。二是开展智能供液产品线全链条价值优化专项,围绕设计标准化、工艺改进、供应链协同与系统集成等关键环节,系统推进成本控制与质量提升工作。三是进一步发挥重点实验室作为科技创新策源地作用,持续推进建设任务;持续强化应用基础研究,集中优势力量攻克深部煤层开采及智能控制等“卡脖子”核心技术难题。四是持续聚焦技术驱动、市场驱动、差异化竞争驱动“三个驱动力”,深入实施研发流程变革,完善产品开发、技术研发的结构化管理体系,科学谋划“十五五”科技规划,持续引领行业科技进步。

三、优化财务管理,加强风险防控

2025年,公司持续推动运营管理创新和能力提升,统筹推进数字化转型战略落地,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能价值。一是修订发布《存货管理办法》《呆滞存货分类及处置细则》,明晰管控职责,结合季度/年度考核模式,有效提升存货周转率。二是强化数据治理,建成企业数据中台,支撑公司管理决策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三是着力构建六位一体“大风控”管理体系,开展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和年度重大风险评估,增强风险监测和风险处置的精准性、有效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6年,公司将以精益运营为抓手,全面筑牢生产保障坚实基础。一是精细化存货管控,开展相关考核,加快项目物料周转,缩短产成品-发出商品-项目验收时间,降低存货成本,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二是持续深化数字化转型建设,聚焦场景价值创造,以流程重构为引领、系统优化为支撑,打通跨业务域协同壁垒。三是强化审法工作“六位一体”大风控管理体系,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筑牢风险“防火墙”,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四、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运转质量效能

2025年,公司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持续提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效能。一是系统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依据国资及证券监管要求和规范指引,制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及证券事务类制度25项,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根基。二是按时、合规完成取消监事会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责,实现公司治理层监督机构调整和监督职能有效衔接,提升公司治理灵活性和有效性。三是全面强化董监高履职支持,公司董监高全年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以及集团公司组织的董事会建设及证券监管类培训共计30次,董事开展调研14次,上市公司管理层履职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公司连续三年获评集团公司二级企业董事会考核“优秀”。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规范高效治理。一是深化治理主体协同机制建设,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合理充分授权,促进各治理主体良性互动,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科学统筹治理层级会议,规范履行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各专委会和独董专门会议前置审议程序,持续提升审议决策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三是持续提升董事履职服务质量,有效发挥外部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2025年,公司积极搭建与投资者双向良性沟通桥梁,有效提升资本市场品牌形象,荣膺中国证券报“金牛上市公司科创奖(高端装备)”。一是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2025年及时披露公告50份,积极开展自愿性信息披露,持续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每半年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二是高质量编制并按时披露中英双语版本2024年度ESG报告,强化向国际资本市场宣传推介,获万得、国新ESG评级A级,华证指数评级AA级,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荣膺中国证券报“国新杯·ESG卓越央企金牛奖”、上海证券报“上证鹰·金质量”ESG奖等奖项。三是强化资本市场推介,接受法披媒体高端专访,组织与上市公司协会、头部券商及专业机构的交流活动。四是常态化、高质量、多形式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与控股股东天地科技在上证路演中心以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方式联合召开业绩说明会,广泛邀请投资者参加,积极传递公司价值,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五是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22批140人次,及时披露投资者调研记录10份,实现常态化高质量良性互动。六是100%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问题,通过投关电话、邮箱等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与资本市场各方的沟通互动,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发布自愿性公告,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二是通过业绩说明会、路演/反路演活动、券商策略会/电话会、上证E互动、投关电话/邮箱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三是通过“上证e互动”交流平台及时回复投资者关切,确保投资者咨询电话、邮箱等渠道畅通,与投资者形成良好有效互动。

六、提高投资者回报,增进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5年,公司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43亿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08%,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利益。

2026年,公司将结合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根据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长期战略规划等因素,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2025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0.43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26%。

七、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经理层与股东利益共担共享约束,进一步完善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机制,不断压实“关键少数”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经理层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全部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并根据任期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科学、公正评价任期绩效,依据考核结果刚性兑现。二是定期组织开展证券事务合规培训,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出股票交易敏感期提醒,确保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相关承诺,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

2026年,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持续优化指标设定及薪酬分配机制合理性。一是结合公司战略及年度工作目标,合理分解经理层成员的年度经营业绩指标,提高经理层薪酬与公司效益关联度,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及考核兑现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关键少数”监管规则学习,通过专题培训、监管政策解读、案例分享等方式,不断提升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通过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合规运作,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行动方案的实施未来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因素、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

至2026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3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四位独立董事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栾大龙)》《天玛智控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晓光)》《天玛智控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美群)》《天玛智控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绍杰)》。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一4:30以现场、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登记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所需证明文件详见第2、3项)。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原野

电话:010-84261737

邮箱:ir@tdmarco.com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二)现场会议出席者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90,951,712.5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3,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3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26%。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与资金情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0,8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37.8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860.1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2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77,471,488.44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于2023年5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不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535,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305.28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421.37万元,合计为9,726.65万元。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9,726.65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4269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9月完成上述资金的置换。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213,542,949.63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35,0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收到的理财收入为16,467,461.50元,其中本期收到的理财收入为11,646,468.05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将该笔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亦已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完毕。

截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已完成注销手续,“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转入公司一般户的节余金额(含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83,948,444.75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转入公司一般户的节余金额(仅含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104,540.49元。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天玛智控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天玛智控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天玛智控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元

(上接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