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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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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6-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九芝堂前身“劳九芝堂药铺”起源于清顺治七年,即公元1650年。现代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设立并于2000年在深交所上市。多年来,九芝堂始终秉承“九州共济、芝兰同芳”的企业理念,以“百年九芝堂,服务大健康”为使命,以中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为核心,逐步探索布局干细胞、中医医疗健康服务、药食同源系列大健康产品等创新业务。现已发展成为下辖25家子公司,集科研、生产、销售、健康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大型医药企业。

公司拥有“九芝堂”、“友搏”两个“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9月,“九芝堂”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8年6月,九芝堂传统中药文化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国家药品注册批文432个,其中独家品种35个,包括OTC类、处方药类、原料药类等产品,品类覆盖心脑血管、补肾、补血、妇儿、五官科等各个领域。公司(含子公司)拥有的国家药品注册批文中共有253个品种被列入2025版国家医保目录,其中甲类155个,乙类98个,独家品种9个;共有134个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公司紧扣“革新突破增活力,开源节流促发展”的指导思想,聚焦主责主业,通过深化组织架构调整与营销体系变革,进一步明晰发展路径、聚焦核心价值,在市场需求牵引下,加快产品结构优化与渠道潜力深挖。干细胞项目及YB209、YB211等核心品种研发进度符合预期,创新动能不断增强。投资控股吉象隆,战略并购落子多肽赛道,延伸产业链提升协同价值。同时,通过内部资源的高效统筹与精益管理深化,不断提升生产运营效能,并在预算管控、风险防范、人才建设及品牌塑造等领域精准发力,实现销售、研发、生产及管理水平的协同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925.4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60.2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96%。

法定代表人:王立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6-00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劲松、陈彦晶、张全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劲松、陈彦晶、张全国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6-010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6-011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11月26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1月6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建议选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年12月1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预审主要事项及沟通结果、年报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2026年3月20日,在致同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四、总体评价

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6-01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5日,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602,461.73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415,389,719.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25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5,591,555.5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6,069,413.25元。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基于公司历年分红情况及本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暂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855,942,012股扣除已回购股份9,660,0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53,884,603.6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

3、2025年度分红总额说明

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53,884,603.6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4.05 %。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注: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股利253,884,603.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一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46,382,012.00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245,405,253.67元的344.89%,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规划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制定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战略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下述比例均低于50%。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6-01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管理中心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立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全文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摘要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8、关于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9亿元本金的资金循环进行委托理财,8.9亿元本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9、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金额不超过11,6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及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实施事宜。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益丰药房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043.70万元。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0、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改对比表》(公告编号:2026-021)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修正草案)全文(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1、关于修改《董事会行使职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改对比表》(公告编号:2026-021)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实施细则》全文(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2、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改对比表》(公告编号:2026-021)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3、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改对比表》(公告编号:2026-021)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4、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改对比表》(公告编号:2026-021)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5、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改对比表》(公告编号:2026-021)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6、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需要,拟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全面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更名为《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全文(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7、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改对比表》(公告编号:2026-021)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8、关于废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9、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改对比表》(公告编号:2026-021)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0、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全文(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1、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全文(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3、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草案)全文(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4、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全文(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5、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因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振国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上述第2、4、6、10、18、23、25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6-01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管理中心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议案4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7涉及公司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本次股东会在审议上述提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送达至登记地点或发送联系人邮箱,注明“拟参加股东会的人员”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3、登记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可、闻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010-84683155;传真:0731-84499759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9,投票简称:“九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6-01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金额不超过11,6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及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实施事宜。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益丰药房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043.70万元。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信息

名称: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注册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富强社区人民路2638号

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麓谷高新区金洲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高毅

注册资本:121,243.2297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药品、保健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个人护理用品以及与健康相关联的日用便利品等的零售业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益丰药房控股股东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高毅,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2、经营与财务情况

益丰药房是全国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中国沪市主板上市连锁药房),该公司于2001年6月创立,主要从事药品、保健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个人护理用品以及与健康相关联的日用便利品等的零售业务,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南九芝堂医药有限公司等作为公司内部采购平台,除内部商品配送外,兼顾加盟配送和少量对外药品批发业务。益丰药房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尚未披露,其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3、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公司原董事王永辉曾在益丰药房担任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亦曾在益丰药房多家子公司任职(已于2026年3月5日从益丰药房离任)。2026年3月18日,王永辉已辞任本公司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永辉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益丰药房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益丰药房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5、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益丰药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拟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交易的内容

预计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金额不超过11,6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业务,交易的具体产品名称、价格、规格、具体交易量、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由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每一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另行在具体交易合同中确定。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3)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生效及其他

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批准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与益丰药房将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双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属于框架性文件,仅就原则性内容进行了约定,实际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各交易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具体交易合同将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待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益丰药房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的日常经营性交易,双方以九芝堂品牌为依托,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工业品种销售上的深度合作,益丰药房依托自身的资源积极导入公司产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基于各自的优势,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实现双方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市场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6-01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 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下转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