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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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3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6,0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24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794,118股,于2025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25,294,118股。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63,794,118股,占总股本的15.00%;有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361,5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85.00%。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自然人股东尹锋,法人股东Metalogic Motivation(Hong Kong)Limited、上海谱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谱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3名。
1.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限售及其他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所作出的所有有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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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原董事LIN-LIN ZHOU通过Metalogic Motivation(Hong Kong)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LIN-LIN ZHOU自2025年8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已满6个月;(2)自然人股东尹锋未在公司任职。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承诺,均严格履行了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公司股票未出现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06,0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24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3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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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原董事LIN-LIN ZHOU,通过Metalogic Motivation(Hong Kong)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以及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原定任期为2026年11月22日),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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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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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提前辞任情况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陈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所担任的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提交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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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岩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其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及公司对其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