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7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98,918,658.26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59,891,865.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82,303,602.44元,减去2025年度已宣告(含未支付)现金股利317,875,597.84元,202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03,454,797.03元(母公司报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司目前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69,081,952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216,773,795.21元,占本年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的母公司净利润的15.0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75%。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6、《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分别向关联方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基立福全球”)及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GDS”)提供Bank Comfort Letter(“银行安慰函”)暨担保事项是为了推动下属公司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和GDS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安徽同路医药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本次出具银行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次公司为安徽同路医药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副董事长兼总经理Jun Xu(徐俊)先生、董事Esther Fages Contel女士回避表决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交易金额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0、《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在相关提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生效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2、《关于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等。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次网上说明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的方式
3、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Jun Xu(徐俊)先生,独立董事卜祥瑞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峥先生、财务负责人陈乐奇先生等。
4、投资者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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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等,会议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4:0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上海莱士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截至2026年4月23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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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4、5为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提案8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案8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5、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7、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7日、4月28日(星期一、星期二,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2026年4月28日下午16点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3、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证券部
(2)联系人:孟斯妮 汤海虹
(3)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4)传真:021-37515869
(5)邮箱:raas@raas-corp.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252”,投票简称为“莱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在本次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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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进行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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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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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在相关提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生效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