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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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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9,446,296.8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48,882,572.8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2.9.1条的规定,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首个会计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等相关数据均按2025年度数据列示参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2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6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作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保险责任、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保险合同、保险单等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后续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5〕6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对《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时因条款增加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条款序号依次顺延,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修订备案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1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5〕6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4、5、6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上述相关治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并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民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志敏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乔琪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次收费是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26 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包含本数)的授信额度。

●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包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6年3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维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5〕60号)(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够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运行,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效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5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任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刘辛蕊女士及朱琴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六条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上述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任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刘辛蕊女士及朱琴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以下简称“《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修订备案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中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及相关治理制度全文。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暨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董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对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情况进行确认,并拟订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本议案涉及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中,董事会全体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暨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治理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确认,并拟订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陈维良、彭莉、杨建,上述三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并向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6名,反对0名,弃权0名,回避3名。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七)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表决结果:因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定于 2026年4月16日14 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至4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4:00-15: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维良

CTO兼首席硬件架构师:彭莉

CTO兼首席软件架构师:杨建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魏忠伟

独立董事:李树华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至4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公室

电话:021-51166666

邮箱:ir@metax-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