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27 公司简称:华电国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建议2025年半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9元(含税),以总股本11,611,774,184股为基数,合计派发股息约为人民币1,045,059.68千元(含税)。并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完成分派。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建议2025年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3元(含税),以总股本11,611,774,184股为基数,合计约为人民币2,670,708千元(含税),其中,包含2025年半年度已完成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9元(含税)。本次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4元(含税),以总股本11,611,774,184股为基数,合计约为人民币1,625,648千元(含税)。本次派发末期股息的建议有待于在即将举行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后生效。
2025年度派发股息金额占可供分配归母净利润的48.47%。对于权益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付,按照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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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投资者热线为010-83567907。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其主要业务为建设、经营发电厂,包括大型高效的燃煤、燃气发电机组及水力发电项目。本公司在运营的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理位置优越,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
本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及燃料价格等。报告期内,经进一步核算,本公司完成发电量2,622.70亿千瓦时,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下降约7.15%;完成上网电量2,464.47亿千瓦时,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下降约7.09%。平均上网电价约为人民币510.68元/兆瓦时,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下降约2.83%。入炉标煤单价为825.35元/吨,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下降15.18%。供热量完成2.2亿吉焦。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本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其中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收入约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9.24%。
在资本运作方面,2025年,本公司高质量完成公司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资产注入,全面完成4个区域8家单位的资产交割、财务并表和工商变更登记,常规能源资产最终整合平台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强化。圆满完成资本市场第一个央企燃机公募REITs项目发行上市,认购倍数和溢价率均为同时期同类项目最高,开辟了清洁能源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新路径。
在项目发展方面,2025年,本公司项目发展统筹有序,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年电力项目核准510万千瓦、新开工332万千瓦、投产271.92万千瓦、并购1,606万千瓦。
在安全生产方面,2025年,本公司积极应对迎峰度夏电力负荷持续攀升和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考验,全力以赴保发电、保供热、保民生,圆满完成能源保供任务。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统筹抓好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大排查、重点领域大整治等工作。积极应对机组频繁启停和深度调峰压力,统筹抓好管理降耗和技改降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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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上标的公司于2025年6月1日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对本年期初数、上年同期数进行了重述调整。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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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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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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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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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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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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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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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260.13亿元,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约为人民币1,415.02亿元下降10.95%;营业成本约为人民币1,116.02亿元,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约为人民币1,297.25亿元下降13.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60.70亿元,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约为人民币59.87亿元增长1.39%;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49元,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0.46元增长6.5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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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建议派发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1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金额人民币0.14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70,315千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10,033千元,归属于权益类融资工具持有者的净利润560,282千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2025年度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以及2025年度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本公司拟向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包含2025年半年度已完成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9元(含税),即本次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1,611,774,1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670,708千元(含税),占可供分配归母净利润的48.47%。2025年度已完成的现金分红(即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045,060千元(含税)。对于权益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付,按照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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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已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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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10:30。
● 网络直播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起至2026年4月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司邮箱hdpi_ir@126.com进行提问,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本公司2025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10:30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直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10:30
(二)网络直播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10: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起至2026年4月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本公司邮箱hdpi_ir@126.com向本公司提问,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胡述锋、魏乔森
电话:010-8356 7905、010-8356 7907
传真:010-8356 7963
邮箱:hdpi_ir@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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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
一、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及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万元。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万元。该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欣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唐其勇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欢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 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其勇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邱欣因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于2024年8月8日被财政部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新增资产规模及审计服务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决定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本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师的汇报,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审议通过了聘请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建议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师,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审计师,信永中和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业务工作。本次聘任年报审计师事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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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董事会、ESG工作组___[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年度报告/每年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系统完善管理制度 与标准化管理要求,健全常态化监督与评估机制,持续推进ESG各项管理举措有效落实与执行 _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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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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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反不正当竞争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具体识别过程已在ESG报告重要性分析部分说明,未对各议题具体原因进行单独解释说明。尽职调查为特定主体披露议题,本公司不涉及,未作相关内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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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12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批准《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发展报告》。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批准《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同意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报告及本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财务预算。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批准《关于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报告书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境内外董事会报告书,并将此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批准本公司编制的《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2026年度工作计划》。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批准《关于年度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企业管治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和及时发布。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与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与监督的实际情况;2、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综上,同意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管理层声明书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批准本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年报披露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境外2025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和及时发布。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批准本公司按照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境内年报及其摘要,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酌情修改和及时发布。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二、审议批准《关于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即境内《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及其摘要和信息采集表,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酌情修改和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十三、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批准《关于确认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经过对以上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2025年度的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履行,各项关联交易均未超出相关协议约定的最高限额;2、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相应关联交易协议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商业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审议本议案时,相关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本公司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2025年度涉及华电财务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的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下转16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