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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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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65 公司简称:福莱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 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980,574,130.3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4,593,586.61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3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42,880,3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3,308,421股A股后的股数2,329,571,90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49,435,785.90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64%。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详见本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

福莱特的主要业务涉及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家居玻璃四大领域,以及玻璃用石英矿的开采和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及电力销售。其中,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6,678.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057.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292.2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7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38,441.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51,502.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预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980,574,130.3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4,593,586.61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3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42,880,3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3,308,421股A股后的股数2,329,571,90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49,435,785.90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64%。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预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6-013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的通知,并于2026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0,228.0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980,574,130.3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4,593,586.61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3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42,880,3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3,308,421股A股后的股数2,329,571,90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49,435,785.90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64%。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薪酬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阮泽云女士、魏叶忠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独立董事徐攀女士、杜健女士、吴幼娟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的召开,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董事会听取事项:

1、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步君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步君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石先生自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陈石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顾嵛平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顾嵛平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近三年,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4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比减少8.11%。2025年度公司与德勤华永协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按照其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应用的技术水平与经验确定。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ESG管委会、ESG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定期检讨ESG相关目标的执行进展,审议公司年度ESG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听取ESG管委会对ESG风险与机遇等内容的报告,评估相关ESG工作落实成效,并就后续改进方向管理层提出指导意见。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全面监督ESG工作事宜并对其最终负责,定期检讨ESG相关目标的执行进展,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对各自专业领域的ESG工作事宜提出建议;ESG管委会负责识别ESG风险及机遇,制定ESG理念及目标,并进行定期绩效考核;ESG工作小组由董秘办负责人牵头,各职能及业务部门组成,负责ESG工作的具体落实。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乡村振兴、社会贡献、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及反不正当竞争。

1.乡村振兴、社会贡献、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及反不正当竞争四个议题,尽管识别为不具有重要性,但公司仍将其作为重要性议题并重视议题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不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因而科技伦理议题与公司相关性较低;

3.公司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未超过30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未超过50%,且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均无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因而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与公司相关性较低;

4.尽职调查与利益相关方沟通作为ESG议题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6-014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0,228.06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计提7,857.7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11,920.34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计提450.00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方法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综合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存货跌价减值损失金额为7,857.72万元。

公司对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1,920.34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对联营企业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50.00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信用减值利得金额共计803.8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0,228.06万元。因此,上述损益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19,424.20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6-019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福莱特集团”)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40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截至2022年5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4,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078,799.6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6,921,200.33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0,754,716.98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245,283.02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978,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231号验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5,854,529.62元、人民币190,413,463.28元、人民币399,668,883.81元及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05,936,876.71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210,561,738.49元(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20,495,492.56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计人民币50,757,137.79元、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6,593,296.35元以及本公司2021年1月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入人民币1,643,673.62元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2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09,06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截至2023年7月19日止,本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0.25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429,30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84.3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人民币34,592,837.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5,407,146.7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1,132,075.39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867,924.52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66,999,984.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3)第0019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195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39,016,323.39元、人民币2,269,116,081.93元及人民币1,800,000,000.00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8,132,405.32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487,342.72元(其中包括累计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计人民币45,467,708.81元、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52,054.79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福新能源”)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嘉兴分行”)、兴业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兴业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于2025年12月8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玻璃”)、凤福新能源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中行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978,000,000.00元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76,921,200.33元的差异主要为已支付未置换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78,799.67元。

2、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福玻璃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分别与中行嘉兴分行、工行嘉兴分行、中信嘉兴分行、兴业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966,999,984.44元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965,407,146.70元的差异主要为已支付未置换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92,837.7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二《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及“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030,276,507.4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E00268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2022年实施完成。

2、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2,288,483.0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3)第E00289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2023年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期限内,凤福新能源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6,593,296.35元,前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本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在上述期限内未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在前述期限内未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期限内,安福玻璃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152,054.79元,前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本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下转1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