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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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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3月13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予以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具体管理等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24万元/年(税前)。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英林先生、钱瑛女士、曹治年先生、杨瑞华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对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的《企业管治守则》引入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作为建议最佳常规,董事会委任周明笙先生为公司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阎磊先生、冯根福先生、周明笙先生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秦牧原先生为牧原肉食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秦英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秦牧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牧原肉食首席执行官,主要负责公司屠宰肉食业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经营管理等业务,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把握市场时机,确保公司在择机发行新股时享有灵活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增发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并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总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新增的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新股的其他证券)。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后至下列三者最早的日期为止:(1)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2)本议案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满12个月当日;及(3)公司股东于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使公司享有可于适宜时机回购H股股份的灵活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H股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决定是否回购H股股份并制定回购方案。
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或终止相关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目、回购时机、回购期间等,并全权办理有关回购H股股份并注销或持作库存股份的全部事宜,包括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或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孰早)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境内外业务发展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及时把握市场发行时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一般性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并执行公司或本公司的所属分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额度的债务融资工具,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境内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期票据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上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实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办理其他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以及签署所有相关的或需要的文件。
同时,若以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的,公司可在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内为该等分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自身提供担保及/或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或采用其他增信方式。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或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孰早)止,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附:秦牧原先生个人简历
秦牧原先生,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9年加入公司,主导公司屠宰肉食业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深度参与经营管理,以及管理体系的持续优化建设。秦牧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098,931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先生和钱瑛女士之子;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27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15,811,817,543.45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486,891,254.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2,271,396,781.65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4,597,134.74 元,扣除本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2025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428,517,943.23元。母公司2025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418,293,349.5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462,771,148股。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7元(含税,暂以2026年3月22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计算),分红总额 2,435,355,283.04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500,229.40万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743,764.93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8.03%。
3、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实际金额按照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派息方案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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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502,544.65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等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续聘毕马威华振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2026年度报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柴婧,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柴婧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柴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硕,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硕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硕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初,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旭初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旭初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柴婧、周硕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初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2026年度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1年。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等文件。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参股的公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60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20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促进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饲料原料等购销合同给予不超过108.85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8,380.88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67,858.31万元。其中为参股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49.81万元。
上述实际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信息、经营情况、产权及控制关系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经核查,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56,239.19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除参股公司以外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股东会,请详阅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告等文件。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等。
8、会议地点: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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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有关内容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议案3-9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6、7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构成关联交易的,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需履行回避程序。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8:30一5月7日17:30。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上述报名登记时间内通过公司股东会报名系统提交登记资料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可通过下方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附件。
(1)股东会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eseb.cn/1wxL3m42I6I
(2)股东会报名系统登录二维码:
■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及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曹芳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邮编:47300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5、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2026年5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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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志远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王志远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发展建设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辞任申请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王志远先生辞去公司发展建设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该辞任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及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906股,该股份的变动将遵循《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不会对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影响。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的养殖销售、生猪屠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及相关政策,各级财政对各地区生猪保险进行不同比例的补贴,所有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均可投保。生猪保险补助不直接经过公司,以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的形式发放。公司前期会计处理方式为,针对政府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补助,将其确认为其他收益。
随着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为进一步提升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可比性,公司结合生猪保险费用补助业务特点,参考境内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会计处理实践,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计划针对生猪保险费用补助业务按照净额法进行核算,使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与境内外同行保持更一致的口径,在行业内具备更强的横向可比性。
公司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上述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改按净额法核算(以下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即将与保险相关的其他收益冲减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现金流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时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其他则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其他则计入当期损益。
(四)变更日期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对利润表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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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是不同科目的重分类调整,对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不会对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毛利率的指标计算会产生影响。
本次调整将使本公司的财务数据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披露口径更为一致,也能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更加标准化、更具可比性的视角来评估公司的经营表现。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使财务报告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且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现金流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记录及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