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接306版)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需要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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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公司严格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此外,公司按库龄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5年1-12月期间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人民币560.80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约人民币141.1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约人民币701.97万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5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
至202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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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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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5日 12:30一13:30
(二)登记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安梅 联系电话:021-38299688-6666 传真:021-68121885 电子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 地址: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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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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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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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和“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上述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总额。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58,945股,发行价格为40.01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4,606,389.45元人民币,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3,144,054.72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1,462,334.73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2月5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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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72,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63,263.05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窑炉加热电极、漏板等设备购置相关的贵金属价格有所上涨,同时经评估公司可对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优化并可充分利用自有设施,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当前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决定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对设备购置的投入清单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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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设备购置清单中,公司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调整至窑炉加热电极、漏板等主要设备的相关采购,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最新需求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最终投资支出明细以实际情况为准。上述调整是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优化资源配置,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9,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197.59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由于窑炉加热电极、漏板等设备购置相关的贵金属价格有所上涨,同时经评估公司可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及自有设施,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决定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对设备购置的投入清单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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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调整是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优化资源配置,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最新需求情况,在项目投资总额内对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进行合理调整,最终投资支出明细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整体投资规模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和“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和“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战略发展要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