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3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30版)

2026-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本次增资前,除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外,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经总经理决定尚未披露的对外投资事项(不包含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注:涉及外币金额均按照2026年3月2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1、2024年12月6日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领益转债”,债券代码“127107”,转股期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30年11月17日。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领益转债”的议案》,决定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行使“领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领益转债”全部赎回。2025年10月14日为“领益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自2025年10月15日起“领益转债”停止转股。截至2025年10月14日,“领益转债”累计转股233,610,732股,公司总股本因“领益转债”转股累计增加233,610,732股。

2、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99名激励对象共计6,670.6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自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激励对象累计已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数为65,320,701股,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行权累计增加65,320,701股。

综上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和股票期权行权的影响,公司总股本累计增加298,931,433股,总股本由7,008,177,819股增加至7,307,109,25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08,177,819元增加至人民币7,307,109,25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治理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上述修订条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代表公司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拟回购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将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授予,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4、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0元/股(含本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18,957,345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2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9,478,673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1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实施期限: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

8、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新增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或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将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授予,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1.10元/股(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2)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18,957,345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2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9,478,673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和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

2024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且符合取得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的条件,为充实公司的回购资金实力,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积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支持。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事项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1.10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957,345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26%。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截至2026年3月10日的数据。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回购期限内股票期权行权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1.10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9,478,673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13%。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截至2026年3月10日的数据。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回购期限内股票期权行权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5,790,045.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04,014.18万元,流动资产为3,128,224.58万元,货币资金为618,312.76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4亿元(含)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0.69%、1.66%、1.28%、6.47%,占比较小,且公司具备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项的能力。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股东曾芳勤女士于2026年2月9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49%),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事项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2026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均无明确减持计划。前述人员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三年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若本次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