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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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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公告

2026-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稳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泽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稳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短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王康佳女士因休假将自2026年03月28日起暂离工作岗位超过30日,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此期间上述基金的投资管理作如下安排:

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稳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泽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叶朝明先生、苏锦河先生共同管理;

鹏华稳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苏锦河先生单独管理;

鹏华丰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胡哲妮女士单独管理;

鹏华丰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苏锦河先生、张羊城女士共同管理;

鹏华中短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张佳蕾女士、王中兴先生共同管理;

王康佳女士休假结束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以上基金经理职责代为履行事项已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8日

关于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6年03月27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