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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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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统计口径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致。上述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合同(过往合同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平湖中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是基于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认为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63.01万元(实际履行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4.51%、2.98%。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系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要,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相关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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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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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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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三年签署无锡振华、日盈电子、江苏华辰、长龄液压、鼎胜新材、杰华特、达利凯普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近三年签署恒锋工具、中润光学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拓荆科技、中国瑞林、晶科科技、正强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合计98.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00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对天健所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确定天健所的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5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道陶泾路1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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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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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杰、沈丽燕
联系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地址:zmax@zmax-opte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31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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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6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2482号),2025年度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斯光电”)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53.88万元,未达到承诺数2,100.00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的83.52%。同时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6〕159号),戴斯光电相关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价值为24,200万元。因此戴斯光电相关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且根据公司与戴斯光电收购协议的约定,戴斯光电的业绩承诺为2025年至2027年三年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9,000.00万元。业绩补偿义务将在三年承诺期届满后,按累计实现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额统一核算,故2025年度不涉及业绩补偿。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77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50.96万元(含税),拟转增3,550.96万股。结合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实施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金额887.74万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38.7万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0.40%。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并编制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了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了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朱朝晖女士、周红锵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朱朝晖女士及周红锵女士对本议案进行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得到了持续有效运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111.91万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2,000.00万元,其中收入项1,800.00万元,支出项为200.00万元。公司2025年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平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12亿元及公司拟向子公司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且此次公司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以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在结合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能够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收益。且薪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于董事薪酬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2026年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与具体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基于审慎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在结合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能够进一步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收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具体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平华、张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关键事项作出了系统规定,明确了制度的适用范围与管理机构,确立了薪酬构成、具体标准及发放流程,并就薪酬的支付追索及动态调整机制等事项进行了规范。该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实施细则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实施的关键事项作出了系统规定,明确了年度薪酬的确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及发放、专项奖励或者惩罚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本实施细则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要求。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及“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将在所有募投项目待付款项结清后,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建立了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回报规划是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可持续经营情况作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