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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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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及精密压铸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业务聚焦汽车智能化、轻量化,致力于成为国内外领先的汽车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的系统供应商;积极探索和发展AI、机器人等相关业务,包括光通讯模块、AI高速连接器、机器人等相关零部件业务。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由各控股子公司开展。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①汽车电子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主要涵盖智能座舱、辅助驾驶两大核心领域。智能座舱产品线包括智能人机交互(如屏显示、HUD、PHUD、电子后视镜、智能声学等产品)、智能计算单元(如基于多种芯片方案的座舱域控及AI BOX产品)及其他智能化产品(如车载无线充电、数字钥匙、精密运动机构等产品);辅助驾驶产品线包括车载摄像头、APA自动泊车、前视一体机、驾驶域控、舱驾一体域控等产品。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具备软硬件全栈研发能力,面向客户提供同步研发、生产制造、交付的全流程服务。公司通过产品迭代与产品线拓展,打造智能座舱声光电全场景体验,并基于AI大模型创新多模态交互;同时构建全场景辅助驾驶能力,顺应汽车E/E架构分布式控制向区域控制、中央集中控制升级的产业趋势,为车企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智能汽车电子整体解决方案,全面助力打造更智能、安全、便捷的驾乘体验。

公司汽车电子智能座舱产品应用示意图

公司汽车电子辅助驾驶及跨域融合产品应用示意图

②精密压铸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涵盖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产品线,并延伸组件业务、探索新型产品线。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领域产品包括智能座舱系统及辅助驾驶系统、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动力系统、转向系统、车身控制系统、制动系统、高速高频连接器等零部件。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以精密模具设计、制造技术为核心,为客户提供从产品前期协同研发到产品制造全过程一站式服务模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且安心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精密压铸产品在汽车领域的应用示意图

③非汽车业务

在非汽车领域,公司积极探索和发展与AI、机器人相关业务,其中AI相关的光通讯模块、高速连接器压铸零部件业务已经规模化生产、连续两年高速成长;机器人、低空飞行器、两轮车相关的产品及零部件业务已经承接订单;其它相关业务在探索和进一步拓展中。

(2)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电子和精密压铸,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公司主要业务所处行业的概况如下:

①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中汽协统计数据,2025年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中国品牌乘用车占中国市场的份额升至69.5%,较上年同期提升4.3%;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实现销售1,649万辆,同比增长28.2%。中国汽车出口709.8万辆,同比增长21.1%,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增长103.7%。中国汽车产业电动化与智能化、网联化加速融合,形成领先优势,持续改写全球汽车产业竞争格局,加速产品出海及产业链出海;同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出口面临关税以及其它贸易壁垒。

报告期内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项汽车产业政策和措施,覆盖消费刺激、行业生态、技术安全等多个领域。

②汽车电子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电子行业快速发展,产品和技术快速迭代,汽车电子产品占整车成本比重提升,已成为整车价值创造的核心领域。中国汽车电子行业凭借技术突破和产业链优势,加快国产替代与全球化拓展,国内外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预计未来一段时期汽车电子行业仍将保持较高增长率。

公司自2001年开始发展汽车电子业务,形成了丰富的智能座舱、辅助驾驶产品线,成长为汽车电子平台化公司。公司凭借丰富的配套经验、领先的产品技术与成本竞争力,为国内外整车企业提供极具竞争力的解决方案,获得了众多车企认可,汽车电子业务已实现多年连续高增长,2020年-202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35.66%,部分产品线位于国际、国内前列。

③精密压铸行业发展概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近年来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拓展了应用空间。以铝、镁合金为主的轻量化材料在整车的应用持续增加,预计未来一段时期汽车精密压铸行业将保持增长。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自2003年起步发展,致力于为整车企业提供不同材料、适用于不同要求的轻量化解决方案,目前拥有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精密压铸业务,应用领域不断延伸。公司凭借先进的精密模具技术和工艺技术、强大的FA能力以及成本、质量的管控能力,已成为国内精密压铸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实现了多年的连续高增长,2020年-202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35.0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6-012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5,957,128.9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053,545,761.57元,本年使用人民币242,411,367.33元,本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8,067,320.3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61,039,343.40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7,027,976.99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51,913,293.71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47,548,344.71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4,364,949.00元)。公司累计取得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净额为23,230,376.8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除“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外,其它募投项目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已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2,411,367.33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1,000.00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1,657,892.25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30,320,468.52元,置换的金额为65,862,363.9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尚未到期的金额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于2023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92,707,366.19元。

注2:“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5年9月,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华阳通用、华阳多媒体、华阳精机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

注3:“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置研发硬件、软件工具或设备,研发驾驶域控和其他辅助驾驶产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技术水平,加快本公司智能驾驶业务的发展,故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不适用。由于该项目主要为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其中独立董事邱美兰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邹淦荣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专项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听取了总裁汇报的《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2025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为: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批准之月起,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10.20万元/年(含税)调整为每人11.04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相关内容。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董事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仍为每人11.04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责任、贡献等,根据现行的薪酬制度按期发放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主要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邹淦荣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和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该资产池业务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资产池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7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并授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1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262,413,330.50元,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46,190.00元后,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1,606,516.73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2,551,293.5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67,646,044.2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1,437,841.7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1,437,841.7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24,919,041股。

3、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公告披露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24,919,041股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262,459,520.50元(含税)。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62,459,520.5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62,459,520.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58%。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62,459,520.50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698,263,086.32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0.38%,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9,253.93万元、人民币13,030.26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0%、0.91%,均低于50%。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后,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9%,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长兴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长兴华阳精机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1月2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太湖大道998号

3、法定代表人:刘小松

4、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持股90%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0,865.81万元,总负债44,817.52万元,净资产16,048.29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228.54万元,利润总额-4,446.14万元,净利润-3,129.81万元。

长兴华阳精机目前处于产能扩充期,公司及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根据其情况将对其增资人民币2.00亿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名称:ADAYO TECHNOLOGY(THAILAND)CO.,LTD.

1、成立日期:2024年10月30日

2、注册地址:泰国曼谷汇权县汇权区拉差达披色路泰国人寿帕塔拉综合大楼B座24层252/119 (B1) 号

3、法定代表人:韩继军

4、注册资本:泰铢肆亿伍仟万元整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和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音响设备、仪器仪表、导航终端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各类精密压铸件、注塑件产品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模具、夹具等工装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照明产品开发、设计、制造及销售;自动化机器设备及其零配件产品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持股90%、华旋有限公司持股10%。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24.93万元,总负债56.21万元,净资产4,968.7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10.06万元,净利润-310.06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与有关债权人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担保合同来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展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增加其信贷额度储备,保证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实现有效控制,能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审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320,000.00万元人民币(含资产池业务的12.00亿元额度,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218,273.39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6-01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3、实施额度及业务期限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业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下同)共享不超过12.0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即期质押票据、存单、信用证等余额合计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该资产池业务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资产池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4、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5、质押融资款项使用限制

用资产池质押所融资的款项只能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不能用于股票基金投资及国家法律和人民银行明令禁止的其他用途。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金融资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可以提升公司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降低金融资产管理成本,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等支付结算工具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结算工具,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6-015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基本情况: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7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内部控制及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集团”)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日益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期外汇收支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外币资产、负债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外币资产、负债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7,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7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港币及欧元等,交易对手为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4、资金来源

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利率波动风险:实际利率低于掉期利率,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会加强对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损失;

2、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主营业务背景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

3、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下转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