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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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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数据未考虑利息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影响,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及理财收益由原募投项目继续使用,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之日账户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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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0,579.4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11%。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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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负数为转回前期计提坏账准备所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考虑包括客户的财务经营情况、预计客户回款的数额与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并计提坏账准备。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报告期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冲回信用减值准备共计105.2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862.45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公司应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的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本期末,公司考虑资产适用性、利用率及损耗等因素,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164.07万元。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末,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04.83万元。
5、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 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 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末,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253.34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0,579.45万元,考虑到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280.8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慎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旨在使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并使公司财务数据更具合理性,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贾双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刘健成先生、蔡元庆先生、阮超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25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7,296,198,2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5,923,965.60元(含税)。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提升投资者获得感,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等。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并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个人绩效相挂钩,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2)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全年津贴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全年津贴按月发放。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了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拟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相关重要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与健康、守法合规、绿色减排发展、社会责任等)和个人绩效(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管理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相挂钩,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董事曾芳勤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能够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要求,并参考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GSSB)发布的《GRI Standards》及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发布的电子制造服务和原创设计制造及硬件行业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等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0,579.4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11%。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健成先生、蔡元庆先生、阮超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联独立董事刘健成先生、蔡元庆先生、阮超先生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领裕”)经营发展需要,助力其业务发展,同时加强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实现整体战略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LY INVESTMENT (HK) LIMITED(以下简称“领益香港”)、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向东台领裕增资2,000万美元、5,000万元人民币(合计对应出资额约18,811.20万元人民币,具体折算汇率及持股比例以实际出资日为准)。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台领裕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和股票期权行权的影响,公司总股本累计增加298,931,433股,总股本由7,008,177,819股增加至7,307,109,25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08,177,819元增加至人民币7,307,109,25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治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代表公司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将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授予,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1.10元/股(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①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18,957,345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2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9,478,673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事项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7、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15日。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AI硬件核心供应厂商,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能制造服务与解决方案。为更好地推动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持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5年,公司紧密围绕发展战略,在聚焦主业、创新发展、强化股东回报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具体进展公告如下:
一、坚持聚焦主业,深化战略布局,经营业绩实现量质齐升
2025年,公司紧密围绕“战略定力,固本培元”的战略方针,凭借在精密制造领域深厚的工艺积累、全球化的产能布局以及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健增长,盈利质量得到进一步优化。
在财务表现层面,公司2025年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14.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0%。更值得关注的是,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8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0.34%;同期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达人民币44.33亿元,同比增长10.40%,充沛的现金流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核心业务板块,公司积极把握AI技术浪潮带来的硬件革新机遇,全面发力 “人、眼、折、服”,在机器人、AI眼镜及XR可穿戴设备、智能手机折叠屏、服务器等四大高潜力赛道进行系统性布局与投入。在AI终端业务基本盘,公司不仅是全球消费电子龙头品牌的核心供应商,更深度参与了新一代AI手机在散热、电池、快充、材料等方面的创新升级。例如,公司提供的VC均热板及碳纤维、钛合金等高端材料解决方案,已实现大规模出货,有效应对了高性能运算的散热及轻量化需求。高附加值产品比重的持续提升,正成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核心动力。
在新兴业务拓展上,公司的战略布局成果正加速显现。在AI服务器及算力领域,公司通过收购东莞市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快速切入服务器热管理核心赛道。立敏达在液冷快拆连接器、服务器液冷板等产品上技术深厚,且为北美海外算力行业龙头客户的认证核心供应商。此次并购与公司现有服务器散热及电源业务形成高效协同,显著丰富了AI硬件产品矩阵,标志着公司在AI算力产业链实现了关键卡位。在汽车及低空经济领域,公司通过收购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向隆机械有限公司,成功切入汽车内饰件及新能源动力传动轴件领域,推动公司从单一零部件供应商向提供多品类、系统化解决方案的一级供应商跃迁,客户粘性与单车价值量有望实现质的飞跃。
在具身智能这一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关键领域,公司于2025年展现了坚定的战略决心,并规划了清晰的发展路径。公司已正式发布机器人发展战略,全面投入具身智能硬件领域,确立了从核心部件与总成研发、到全方位硬件服务、再到工业场景应用落地的多层次、一体化战略框架。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多家领先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并针对机器人核心部件建成专用产线,已实现关节模组及整机的制造与组装服务量产交付。这标志着公司在该领域的业务已跨越研发阶段,进入量产服务新阶段,为未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深化资本运作战略,构筑A+H双资本平台,赋能全球化发展
为支撑公司业务扩张与战略布局,并为长远发展储备充足的资本动能,公司在资本运作层面积极推进关键举措。2025年9月,公司正式发布公告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此举是公司资本运作战略的关键里程碑,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构建“A+H”双资本平台,将助力公司连通境内外两大资本市场,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股东结构,吸引更多国际长期价值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国际资本运作能力。赴港上市将显著增强公司的全球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公信力,为公司深化海外业务布局、推进并购整合、引进国际化人才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加速实现全球化产能布局与服务全球头部客户的战略目标。
三、践行绿色智造,将可持续发展融入企业基因
公司始终秉持“智造引领世界,努力成就梦想”的使命,坚信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并将可持续理念深度融入公司运营与业务战略。2025年,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持续努力,再次获得了国际资本市场的权威认可。公司连续3年获得全球领先ESG评级机构的A级评级认证,这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公司长期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实践所取得成效的高度肯定。
这一国际认可的背后,是公司绿色理念与主营业务形成的深度共鸣。公司积极布局和拓展的新能源汽车等业务板块,其终端产品本身就是推动社会能源转型、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工具。公司通过提供高性能的动力电池结构件等产品,间接赋能了下游产业的绿色发展。这种将商业成功与社会价值创造相结合的模式,使得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根基更为牢固,内涵更为丰富。
四、规范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有效性
健全的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的根本。2025年,公司持续巩固治理基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确保“三会一层”依法合规、有效制衡。结合业务发展与监管要求,公司系统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了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水平。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恪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向市场传递经营进展与战略洞察,助力投资者公平清晰理解公司价值。凭借对信息披露质量的不懈追求,公司在深交所年度信披评价中已连续三年获 “A”级(最高等级)。
五、重视股东回报,加强沟通,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深信,尊重并回报投资者是上市公司的核心责任。2025年,公司通过实施稳定透明的现金分红、积极推进股份回购,并持续开展多渠道投资者交流,切实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致力提升股东回报与价值获得感。
在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可持续发展与资金需求,积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常态化一年多次分红(累计派发现金红利2.86亿元)及回购(金额达3.2亿元),与股东共享发展红利,彰显了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与回报股东的坚定承诺。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构建了多元化沟通渠道。通过互动易、热线电话、官网等多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并积极参与线下策略会与调研活动,主动与投资者深度交流。这种开放透明的沟通态度,是构建和谐互信投资者关系的关键。
展望未来,公司锚定长期价值,继续深耕智能制造核心赛道,巩固在AI硬件领域的领先优势,加速AI终端、人形机器人、AI服务器、汽车及低空经济等新赛道布局,推动新的增长引擎。以数智化体系驱动运营效率提升,深化组织变革;全面开启“全员AI化”进程,让AI融入研发创新、生产制造、厂区管理全链条,打造全球化一站式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依托全链路技术能力与全球服务体系的双重优势,公司以持续提升高附加值产品营收占比为目标,在穿越周期的进程中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全球市场地位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稳健而长远的增长,回报各位股东的信任与支持。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以“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作为重要发展契机,深入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资本布局结构,推动企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的收益,为员工搭建实现价值的平台,为社会贡献更大力量。本方案系基于公司当前所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涉及的公司规划与发展战略等内容不代表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政策调整等因素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和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敏达”)与工商银行自2026年3月10日至2029年3月10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等一系列主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立敏达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张强、武燕及其配偶吴春立、武永军、县菊红、马琪及其配偶罗文娟、单筱军及其配偶陈美萍、郝代超及其配偶张宁、唐健分别为立敏达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他股东东莞市毛旦投资有限公司、东莞毛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德彩米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莞德彩君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鉴于公司对立敏达具有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且立敏达具备较强的业务运营能力与风险控制能力,因此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领益”)与中国银行之间自2026年3月3日起至2027年3月3日期间止签署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被担保人立敏达、成都领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立敏达其他自然人股东和工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甲方)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张强、武燕及其配偶吴春立、武永军、县菊红、马琪及其配偶罗文娟、单筱军及其配偶陈美萍、郝代超及其配偶张宁、唐健(乙方)
债务人:东莞市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3月10日至2029年3月10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分别在人民币7,000万元(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和人民币20,000万元(张强、武燕及其配偶吴春立、武永军、县菊红、马琪及其配偶罗文娟、单筱军及其配偶陈美萍、郝代超及其配偶张宁、唐健)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立敏达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上条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2、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根据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公司和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成都领益之间自2026年3月3日起至2027年3月3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本合同规定的2026年3月3日起至2027年3月3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538,097.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77.65%。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33,067.17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5,442.95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5,040.95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546.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301,978,745.93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7,296,198,2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5,923,965.60元(含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考虑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91,280,547.14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19,911,973.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11,192,520.9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6.72%。
二、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近三年度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本项回购注销总额为公司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之和。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四、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
1、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后续发展。
2、中期分红上限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授权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等。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程序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领裕”)经营发展需要,助力其业务发展,同时加强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实现整体战略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LY INVESTMENT(HK)LIMITED(以下简称“领益香港”)、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城江苏”)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向东台领裕增资2000万美元、5000万元人民币(合计对应出资额约18,811.20万元人民币,具体折算汇率及持股比例以实际出资日为准)。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台领裕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按照2026年3月2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领益香港及领胜城江苏向东台领裕增资约合18,811.2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0.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 个月内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将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1月8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1MA27F4EM9C
4、注册资本:24,6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地址:东台经济开发区经八路10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东台领裕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本次增资前后相关主体股权结构
■
注:领益香港对应出资额、具体折算汇率及出资额以实际出资日为准。
(三)本次增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履约能力:经核查,东台领裕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从公司整体战略和长远发展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东台领裕的资本实力,更好的助力其业务发展,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受政策环境、行业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次增资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次增资事项后续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对外投资事项
(下转3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