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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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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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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1及附表2-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表1-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1)为更有利于公司集中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距离公司总部更近的地块。由于该地块于2018年7月20日竞得,土地平整、规划等工作需要时间,对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3月。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剩余金额9,980.52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和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为了保持公司技术、工艺的先进性以及本着高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经审慎研究,在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力度的基础上,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3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设面积为13,200m2的研发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研发水平。截至2021年4月15日止,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2.69万元,主要是购买研发设备及材料等支出,尚未开始研发中心的建设,其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综合办公楼及厂房占用了绝大部分建设用地,剩余建设用地空间受限,不再适合建设研发楼;另一方面,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及降低研发成本等原因,慎重推进研发楼的建设,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对原有办公楼及车间进行改造等方式解决研发人员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公司于2020年竞得464.19亩新建设用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该建设用地主要用于研发、制造高端智能装备产品,故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从“安徽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变更至新建设用地地址“安徽省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东南侧”,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3月。该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近年受经济大环境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研发设备和软件采购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同时出于降低研发成本等方面的考虑,项目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暂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3月。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近两年受经济大环境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研发设备和软件采购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同时出于降低非技术研发成本等方面的考虑,预计该募投项目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效能,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在国内建设9个营销、服务及展示中心,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1年3月。2020年,受经济大环境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放缓了对营销网络布局、市场推广的进程,从而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因此,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2年3月。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金额252.92万元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4)“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筑面积42,375m2的厂房,购置加工设备、试验检验设备及相关软件硬件,并配建相关公用辅助工程以及场区道路、绿化等总图运输工程。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目前尚处于产品研发样机测试和客户拓展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效应。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体量、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动态变化,持续地适时地推动该项目的研发优化、市场开拓。此外,近年受客观环境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该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设备采购、物流运输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导致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放缓且晚于预期。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3月。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鉴于“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原定计划,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448.37万元后的剩余金额595.8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转金额606.92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5)鉴于“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考虑到上述募投项目尾款结算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03.8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转金额184.38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注2:(1)“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结项,其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应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系因转入“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金额中含有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所致。

(3)“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均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计划募集资金35,058.00万元,其中30,058.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含增值税)645.13万元,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12.87万元少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2(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9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 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2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六楼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会议联系人:梁茜 电话:0551-68588870 传真:0551-63751266。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4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子公司合肥正远、卓海智能、阳光优储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 2026年度拟为合肥正远、卓海智能、阳光优储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担保,该额度涵盖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贷款、保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融资租赁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担保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被担保子公司(含本年度新设、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上述调剂仅在被担保对象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的担保总额范围内互相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正远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安徽阳光优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能够减轻子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预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满足合肥正远、卓海智能、阳光优储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时,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2.04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0.1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1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6年4月17日下午2: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并向每位股东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提醒信息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通道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8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三)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七)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一)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2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611.02万元。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6万/年(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2)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

(3)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中长期激励收入指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及激励多层次、多元化的要求,设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另行确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所有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下转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