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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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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6版)

表决结果: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度风险偏好定位为中等偏积极。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公司2026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额度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2026年度自有资金各项业务规模如下: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2025年末集团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2025年末集团净资本的400%;信用业务规模(以自有资金投入额计算,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银行贷款和租赁等业务)不超过2025年末集团净资本的235%。

(二)公司2026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500%。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公司自营投资业务额度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中的相关公式进行计算。

(三)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下,根据市场机会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以上额度内确定、调整具体金额。

需说明的是,上述各类业务规模是根据监管规定、公司战略、市场环境及风险状况等确定,其上限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规模的大小于开展业务时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并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分别回避了本议案中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阅。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增发A股及/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授权系公司根据A+H股上市公司的惯例而作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暂无明确计划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新股份。

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增发A股及/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给予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A股及/或H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包括可转换为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证券及可认购公司任何股份或公司该等可转换证券的购股权、权证或类似权利),以及做出或授予可能行使该等权力的发售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利(包括授权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做出或授予可能须于相关期间届满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发售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利)。

2、由公司董事会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原因配发)的A股及/或H股的股份数目不得超过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包括A股及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如适用))之20%。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4、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协议、认购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3项具体发行方案及第4项和第5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7、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二)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A股及/或H股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期止:

1、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止;

3、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三)公司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并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政府机关的一切必需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下的权力。

(四)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共同或者单独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与配发、发行及处置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事宜。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6-0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顺利完成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年报审计客户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该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张楠,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张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楚济铭,202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姜昆,2003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开始在毕马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审计、审阅等相关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9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若后续审计、审阅范围及内容发生变更导致费用确需增加,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服务范围和内容核定。

(三)境外审计机构信息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5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或部分议题、指标)出具了鉴证或审验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公司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各部门、各子公司在开展ESG议题实践的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向公司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公司相关领导。公司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应于每年底撰写报告向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及后续计划。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公司ESG与可持续发展工作情况的全面报告。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将ESG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明确集团各部位ESG考核指标与目标,持续跟踪督办目标落实情况。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

√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等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公司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是公司议题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在议题重要性分析判断中,尚未达到公司财务重要性及影响重要性的判定阈值,为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