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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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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4版)

注4:由于年产5万吨铸铁汽车配件及1万吨铸铝汽车配件加工项目曾发生变更,因此原测算效益情况已无法与实际效益进行直接比较。公司结合变更后项目情况重新调整了效益测算相关假设,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调整后该项目预计实现效益为2,949.19万元,该项目实际实现效益未达到调整后预计效益,主要系人员成本上涨、产品降价和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动所致。

注5:“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为研发项目,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6:“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底盘结构件轻量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部分合同尚未支付尾款所致。

注7:“补充流动资金”、“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投资所致。

注8:募投项目“墨西哥年产40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汇兑损益等,故投入进度超过100%。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年产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于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产时间较短,暂无法计算效益情况,也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2:“年产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部分合同尚未支付尾款所致。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诚(香港)”)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香港)于2008年成立于香港,致力于为香港、国内及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包括审计及鉴证、税务、咨询等专业之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涵盖金融、能源、汽车、科技等诸多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方面没有出现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香港执业会计师事务所抽样检查。近三年来对容诚(香港)进行执业质量检查的结果未有对容诚(香港)事务所及/或其执业会计师的执业资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容诚(香港)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进行了审查,审阅了其相关资料,对容诚(香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解,认为:容诚(香港)具备相关执业资质,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需要提交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付鹏九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汽车”)、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商用车”)、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新能源”)、芜湖达敖汽车智能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芜湖达敖”)、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南汽车”)、大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卓科技”)、奇瑞(大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大连产业园”)、安徽智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智界”)以及奇瑞商用车山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商用车山东公司”)、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河南”)(以上关联方合称“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奇瑞汽车

奇瑞汽车成立于1997年1月8日,注册资本580,860.4533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产品,生产、销售发动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技术服务及技术交易;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金融投资。(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资质经营)。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435.26亿元、净资产439.1亿元、营业收入2148.33亿元、净利润145.01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汽车是公司股东奇瑞科技的股东,持有奇瑞科技100%的股权。

(二)奇瑞科技

奇瑞科技成立于2001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189,255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鞍山路,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6.15亿元、净资产52.53亿元、营业收入2.74亿元、净利润3.51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科技是奇瑞汽车的全资子公司。

(三)奇瑞新能源

奇瑞新能源成立于2010年4月22日,注册资本103,368.9839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津南路226号,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投资;新能源供电系统和新能源路灯(含LED灯具)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工程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3.45亿元、净资产-32.26亿元、营业收入94.41亿元、净利润-9.97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新能源是奇瑞汽车的控股子公司。

(四)奇瑞商用车

奇瑞商用车成立于2001年5月24日,注册资本200,900万元,注册地为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8号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机动车改装服务;集装箱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创业空间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二手车经销(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835,663万元、净资产338,336万元、营业收入522,977万元、净利润-21,485万元。

奇瑞商用车是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五)东南汽车

东南汽车成立于1992年05月21日,注册资本为278,366.998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6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集装箱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92.59亿元、净资产48.83亿元、营业收入243.99亿元、净利润17.71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东南汽车为奇瑞汽车的控股子公司。

(六)奇瑞大连产业园

奇瑞(大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简称“奇瑞大连产业园”)成立于2022年09月07日,注册资本为10,12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保税区出口加工区A区2号工业园物业办公楼405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82亿元、净资产1.02亿元、营业收入0.51亿元、净利润0.03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大连产业园为奇瑞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七)安徽智界

安徽智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智界”)成立于2025年1月23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与千岛湖路交叉口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5楼1507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安徽智界为奇瑞汽车全资子公司。

(八)芜湖达敖

芜湖达敖汽车智能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芜湖达敖”)成立于2002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为21,554.6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6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8,631.23万元、净资产20,456.35万元、营业收入166,922.76万元、净利润5,311.3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芜湖达敖于2025年1月22日由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更名而来,现控股股东为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不再为奇瑞科技控股子公司。

(九)大卓科技

大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卓科技”)成立于2023年02月01日,注册资本为62,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B1座10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5年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053.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352.9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8815.0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3573.83万元人民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大卓科技为奇瑞汽车的控股子公司。

(十)奇瑞商用车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奇瑞商用车山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5月15日,注册资本为20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日照高新区菏泽北路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洗车服务;二手车经纪;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花卉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轮胎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露营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包装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个人卫生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6,93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1,75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87,83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9,149万元人民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商用车山东科技有限公司是奇瑞商用车的参股公司。

(十一)奇瑞河南

奇瑞河南成立于2010年3月11日,注册资本为238,512.7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宋城路99号,经营范围:专用车的研发、改装销售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技术服务咨询及技术交易;农用机械、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低速电动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上范围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须经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旅游观光电瓶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64,72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87,40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21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2,357万元人民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河南是奇瑞商用车的全资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定价依据。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签署了《采购主合同》、《批量零部件价格协议》、《技术服务协议》等,具体品种、数量、单价、交货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以每笔购销合同或采购合同或技术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2025年度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18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进行融资或向供应链采购等,依据相关需要,需由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在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融资或向供应链采购过程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含),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为一年,此担保授权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会审议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日期止。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为6.0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便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担保协议及办理担保额度使用事宜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此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主要条款、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会另行公告告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各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的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0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9,793.76万元的0.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上市规则》、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具体修订如下:

(下转1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