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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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但理财收益水平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市场波动等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的及时、足额到账,并及时取得相关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登记入账。同时关注跟踪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如涉及本金安全、出现亏损迹象等),应当及时向财务总监报告。必要时由财务总监向总裁及董事会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合同、协议等文本资料进行法律审核。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包括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等。每季度末内审部门向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汇报委托理财业务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核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来源是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1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集团”或“本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并促进集团与公司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金融”)的业务共同发展,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集团拟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00亿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上限为人民币12亿元。上述交易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比亚迪汽车金融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比亚迪汽车金融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本项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亚迪路二号41幢9层、10层
(4)法定代表人:周亚琳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
(6)设立时间:2015年2月6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汽车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东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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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务数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总资产为人民币53,294,134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995,949千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386,037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55,475千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
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经查询,比亚迪汽车金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
(2)存款利息额度上限:人民币12亿元。
(3)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4)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
本次交易遵循定价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公司现阶段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比亚迪汽车金融主营业务系为购车客户提供购车贷款,其中包括向购买比亚迪品牌全系车型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公司向比亚迪汽车金融存入股东存款既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也有利于公司自有资金获取较银行同期存款更高利率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提高购车金融支持服务水平,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有积极影响。本次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系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及对行业、市场发展的预期综合做出的决定,该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产生的存款利息金额为人民币78,085.56万元,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金融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81,071.43万元;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1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206,012千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14,741千元,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177,108千元,提取盈余公积420,601千元,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519,182千元,扣除2024年末期已分红金额14,508,500千元,2025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04,244千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9,117,197,5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8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3,263,957千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10.01%。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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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为抓住新能源汽车在全球加速渗透的历史性机遇,公司将加快全球多地的产能布局以及渠道体系建设,提速新一代“闪充”补能设施普及推广。同时,为持续满足全球消费者对智能化、电动化产品的需求,巩固并提升核心技术领先优势,公司仍需保持合理研发投入水平,构筑差异化核心竞争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保障稳健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也是实现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实力,符合股东及公司的长远利益。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方式限A股股东),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开拓全球市场,持续推出满足全球消费者需求的技术和产品,用长期业绩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综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积极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2,095,399千元、66,222,823千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65%、7.49%,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0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3月27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本集团(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含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活动中,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应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公司可能会不时地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相关业务提供担保。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及其它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含)及以上(按2025年末数据,下同)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二)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境内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境外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总担保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355.15亿元,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尚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前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截止披露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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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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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间新设或新增的参股公司预留人民币250亿元担保额度。
除上述目前已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示的公司)外,公司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间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不限于按出资比例)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
3、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不限于按出资比例)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5.15亿元
3、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本集团涉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基本操作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本集团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二)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需对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机构信贷业务及其他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为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三)综上,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86,4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4.46%;公司对参股公司无担保余额;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0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根据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3)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包含科技开发);(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143,163.31万元。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实际控制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及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在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并实际控制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上述二位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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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注册资本6,2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纵七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苏康,经营范围为: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矿石(不含煤炭、稀有金属)及锂系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其它化工产品的经营(不含危化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是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告中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东城科技工业园同辉路,法定代表人为李俊锋,经营范围为:精密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机械设备零配件加工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是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告中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日,注册资本31,2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2楼203室(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为叶晨,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9月30日,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076,109.72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23,164.65千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89,107.36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40.74千元(未经审计)。
自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曾担任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1栋101,法定代表人为金旭东,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智能化设备、智能化系统及生产线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机电安装工程、售后服务;新材料、新能源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9月30日,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203,906.5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694,489.8千元,2025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567,484.0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1,761.4千元(经审阅)。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横坪公路3001、3007号,法定代表人为马川,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装配、销售和交付涵盖汽车整椅、座椅骨架、座椅发泡、座椅面套的汽车座椅产品及产品的相关零部件;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开发服务。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076,901.68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22,961.35千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679,650.79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60,311.51千元(未经审计)。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均担任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六)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91,529.3872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商务区成双大道空港云,法定代表人为周祎,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池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矿物洗选加工;选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9月30日,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1,873,107.56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0,500,963.53千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94,610.01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52,328.71千元(未经审计)。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七)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3,7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响洪甸路1750号,法定代表人吴庆隆,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二次充电动力电源正、负极材料(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是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告中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八)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6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亚迪路二号41幢9层、10层,法定代表人为周亚琳,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汽车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3,294,134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995,949千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386,037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55,475千元(未经审计)。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九)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18日,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1房(仅限办公用途),法定代表人为吕向阳,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总部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截止2025年9月30日,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8,500,219.27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7,477,841.15千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646,211.91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3,619.00千元(未经审计)。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控制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沙坣社区比亚迪汽车基地D-22号厂房501,法定代表人杨冬生,经营范围为: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714.0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85.63千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18.53千元(未经审计)。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杨冬生先生担任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一)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31日,注册资本47,193.3373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2201,法定代表人周剑,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从事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的销售、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房屋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材和课程开发,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育培训,承办经批准的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学术交流和机器人赛事活动;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智能机器人、通讯设备、玩具;医用机器人、医用器械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相关的出版物(含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紫外线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非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专用设备组装;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用品、智能家居、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截止2025年6月30日,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258,382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509,770千元,2025年1-6月收入为人民币621,460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13,648千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担任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二)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21日,注册资本25,965.52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4房、4505房,法定代表人吕向阳,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属矿石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证券财务顾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控制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924,394.10千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530,940.26千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40,478.86千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8,764.89千元(经审计)。
(十三)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成立于2025年6月25日,注册资本8,500欧元,公司住所位于1123 Budapest, Alkotás utca 53. building F.4. floor,法定代表人Xia Yue Hua,经营范围为:机动车整车批发;机动车整车零售;机动车零部件批发服务;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批发。
截止2025年12月31日,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总资产为4,421.34千欧元,净资产为1.59千欧元,2025年1-12月主营收入为0欧元,净利润为-6.91千欧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实际控制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四)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25日,注册资本3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801,法定代表人为陆博,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1)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用零部件的设计、开发;(2)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用零部件、组件以及总成的进出口及销售、售后服务及其相关咨询的提供。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54,379.8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16,605.50千元,2025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2,090,942.71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6,647.82千元(未经审计)。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述关联人中不存在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2026年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经营需要的座椅、锂盐产品、设备零部件及辅料等;
(二)2026年预计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其主营业务向本公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及安防监控、新能源乘用车、汽车零部件、机器人电池组、新能源商用车等在内的相关产品;
(三)2026年预计本公司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营、人员支持、加工、物资租赁、信息及市场、汽车售后、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
(四)2026年预计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备改造、调试及维护、生产加工、维修等相关服务;
(五)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提供金融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良好的合作背景,公司按照市价或公允的价格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合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并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