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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届时实际现金分红时,因计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需要对小数点后相应位数进行四舍五入处理,最终本行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所占比例可能与前述比例略有差异。本公司后续制定202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
(三)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四)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时间为2027年1月至2月之间,具体现金分红日期及股权登记日由董事会另行公告。
(五)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经股东会批准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批准的各项内容具体实施本次中期利润分配。
会议同意将本决议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资本债券有关授权的议案》。
2024年,本公司根据内外部经营形势,向2023年度股东大会申请了人民币1,500亿元资本债券发行授权(简称前次授权),有效期至2027年6月24日。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在前次授权额度内累计发行人民币770亿元永续债,剩余人民币730亿元授权额度将根据具体情况,于2026年内或2027年上半年发行完毕。
为保证前次授权使用完毕后及时接续,本公司拟延续前次授权做法,提交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的资本债券发行授权议案,新授权自前次授权额度使用完毕或到期之日(以孰早为准)起生效,有效期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新的发行额度后满24个月之日。本公司将在取得股东会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科学合理安排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或二级资本债券,用以补充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及/或二级资本。具体如下。
(一)资本债券发行规划
1.工具类型:可发行的资本债券包括带减记条款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及带减记条款的二级资本债券,且该等资本债券需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发行规模:上述资本债券发行规模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亿元(简称总规模)。
3.带减记条款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符合以下要求:
(1)赎回选择权:自发行之日起满5年后,本公司有权在获得监管机构认可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赎回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2)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全部或部分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3)期限:与本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4)票面利率:参考市场利率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适时计入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6)发行区域:可在境内或境外发行。
4.带减记条款的二级资本债券应符合以下要求:
(1)赎回选择权:自发行之日起满5年后,本公司有权在获得监管机构认可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赎回二级资本债券;
(2)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全部或部分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3)期限:不少于5年;
(4)票面利率:参考市场利率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适时计入本公司二级资本;
(6)发行区域:可在境内或境外发行。
5.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授权额度使用完毕或到期之日(以孰早为准)起生效,有效期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新的发行额度后满24个月之日;同时,对所发行资本工具存续期管理的相关授权,到资本工具赎回或到期兑付后失效。
(二)授权事项
1.与资本债券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在前文所述人民币1,500亿元发行规模内,决定启动资本债券发行,并确定一次或分次发行时拟使用的工具类型,以及对应拟向监管机构申请的发行规模,制定该等类型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办理上述资本债券发行的全部事宜。
同时,为提高资本补充效率,提请董事会在取得前述人民币1,500亿元发行规模授权后,转授权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规模内,按本议案的规定直接决定发行新的资本债券。
上述授权及转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拟向监管机构申请的发行规模、发行窗口的确定方式、发行对象的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区域、发行币种、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等;
(2)决定各批次资本债券具体发行期次、实际发行金额、具体发行时间、实际发行对象、发行条款的具体内容、最终发行利率、最终债券价格,办理债券登记托管,申请债券上市流通,进行与资本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3)向相关监管机构申报资本债券的发行,并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及审批要求,对发行方案、申报材料、债券名称、条款设计及其他与资本债券相关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4)其他与资本债券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同时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相关授权期限自前次授权额度使用完毕或到期之日(以孰早为准)起生效,有效期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新的发行额度后满24个月之日;同时,对所发行资本工具存续期管理的相关授权,到资本工具赎回或到期兑付后失效。
2.资本债券存续期间有关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同时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自各期次资本债券发行完成之日起,根据具体情况,全权办理该期次债券存续期间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排还本付息、在满足赎回条件的前提下行使赎回选择权、在触发事件发生时按照约定进行减记等。
会议同意将本决议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第三、七、十三、十四和十六项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第十二项议案,均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本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方案既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按此完成分红后,预计2026年资本充足率仍可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体现了本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有利于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已知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本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境内附属子公司2026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等为本公司及境外附属子公司2026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简称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薪酬方案,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宏启、李朝鲜、史永东、李健、黄玉山、卢力平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36 证券简称: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摘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为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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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在决策层设置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在高级管理层设置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委员会、绿色运营管理委员会、科技金融委员会、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管理委员会、数字金融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及ESG秘书处;在执行层,各分行、总行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合营公司负责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日常推进。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ESG发展战略、基本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报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提案,董事会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各类风险的管理情况,定期评估风险政策、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资本状况;指导推进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工作;高级管理层相关委员会通过审议相关工作议案、听取相关事项等方式,定期就相关可持续发展议题工作提出建议与督导;各分行、总行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合营公司负责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日常推进,并向高级管理层汇报工作进展。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负责审批或授权审批ESG相关重大事项,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监督ESG发展战略实施和达标并定期评估其执行情况;总行各可持续发展相关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应可持续发展议题的战略规划、发展目标等,统筹指导相关工作,审议决定相关重大事项等。同时,本公司将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绿色贷款增速/应对气候变化)、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风险合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相关考核指标纳入高级管理层薪酬考核评价体系,其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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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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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请在表格下方备注说明涉及《14号指引》的议题名称,以及是否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备注:
《14号指引》议题中,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社会贡献、供应链安全与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共10项议题对本公司不具备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
本公司识别的运营端环境影响管理、社会贡献和供应链管理议题覆盖上述议题,对应关系如下:
1. 运营端环境影响管理: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
2. 社会贡献:社会贡献。
3. 供应链管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
本公司已在报告运营端环境影响管理、“【专题】守护万物共生,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招行实践”、社会贡献、供应链管理章节对上述议题进行披露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