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31版)
(上接231版)
根据《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公司对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6-013号公告)。
经审核,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比例等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周涛、张文才、胡良理、杨运泽、束金根、王昌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6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6-014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6-014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重组涉及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86,261,065元增加至人民币7,166,792,170元,股份总数由3,886,261,065股增加至7,166,792,170股。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6-015号公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围绕公司发展目标,根据2026年生产经营安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2026年度计划投资1,131,565.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33,324.38万元,股权投资398,241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期限、薪酬标准及其他说明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6-016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都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9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实现高级管理人员权、责、利与个人收入报酬对称的目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期限、薪酬标准及其他说明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6-016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根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经营目标、经营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制定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制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2025年度ESG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通知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6-017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1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事务所”)。
● 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淮河能源”或“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和顺石油(603353.SH)、悦康药业(688658.SH)、江河集团(601886.SH)、国元证券(00072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亚华电子(301337.SZ)、瑞玛精密(002976.SZ)、铜冠矿建(920019.BJ)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勤汉,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淮河能源(600575.SH)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SZ)、淮北矿业(600985.SH)、龙迅股份(688486.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项目合伙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勤汉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收费。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1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均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0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27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89.30%股权。2025年12月9日,电力集团变更股东信息已获核准,电力集团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与电力集团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电力集团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对2025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追溯调整
单位:元
■
(二)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
单位:元
■
(三)对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董事会_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通过汇报会议的方式,董事会每年进行审议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1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根据公司《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2025-2027年度,公司每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5%,且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0.19元(含税)。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在满足前述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不构成公司对2026年度实施中期分红的承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作出具体决定,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 临2026-01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及送转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元(含税),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0,902,154.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66,792,1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1,690,512.3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0.21%。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注: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系追溯调整后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及现金分红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涉及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根据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3,280,531,105股。因此,本次重组新增股份登记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86,261,065元增加至人民币7,166,792,170元,股份总数由3,886,261,065股增加至7,166,792,17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