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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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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08 公司简称:上海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3,716,811.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73,199,372.15元,扣除2025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普通股股利144,543,600.00元及2025年度中期普通股股利65,044,620.00元后,2025年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07,327,964.11元。

公司以2025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共送出现金红利151,770,780.00元,股票红利216,815,400.00元,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638,741,784.11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股本72,271.8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注:原公司董事会秘书段建军先生于2026年2月13日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现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暂由公司董事长张付涛先生代为行使,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的《上海能源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采掘业。当前,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正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将发生改变,但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特点难以改变,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内能源结构深度调整形势下,煤炭的“压舱石”作用短期仍难以替代。近年受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等影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行业景气度回升。2025年在国内煤炭先进产能加速释放、进口煤处于次高位、能源结构优化等背景下,煤炭市场呈现“供强需弱”特征,煤价重心下移,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能源保供稳价、长协煤定价机制及反内卷政策等有效实施,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区域市场地位基本保持稳定。

当前在“双碳”战略目标下,我国加快了能源革命进程,加速发展非化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比重,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多能互补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结构低碳化明显加速,“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能源产业现代化程度持续提升。煤炭行业顺应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升。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发电、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及销售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江苏徐州生产基地拥有3对煤炭生产矿井,核定产能729万吨/年;新疆基地拥有1对煤炭生产矿井,核定产能180万吨/年;4对矿井核定总产能909万吨/年;煤炭品种为1/3焦煤、气煤、肥煤、不粘煤,是优质炼焦煤和动力煤;公司所属选煤中心洗煤厂生产能力达820万吨。公司原煤、洗煤共实现销售收入451,90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9.63%。公司电力产业火电装机容量为82万千瓦、新能源光伏装机容量47.39万千瓦,报告期内除内部自用外,电力板块实现销售收入191,55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5.28%。公司铝加工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报告期内铝产品加工实现销售收入101,04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3.33%;公司自营铁路181.9公里,年运输能力为1,300万吨;公司所属拓特机械制造厂从事煤矿机械设备制造和修理,年设备制修能力18,000吨,公司自营铁路及拓特机械制造厂等除给公司内部服务外,还实现了走出去发展。2025年度公司自营铁路运输及设备制修等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3,31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76%。公司拥有较完整的煤电铝运一体化产业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受供需关系影响,煤炭价格稳中有降,但仍运行在合理区间,公司经营业绩基本保持稳定。长期以来,公司以优质的炼焦煤、动力煤产品及服务,赢得了煤炭用户的广泛赞誉,以诚信经营和良好的业绩获得了权威机构认定的“AAA级”企业信誉等级,打造了企业煤炭品牌优势。2025年公司经营业绩、区域市场地位基本保持稳定。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收购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新能源”)所持有的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从而取得标的公司持有的启东市吕四海域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400兆瓦项目的经营控制权。本次交易为承债式收购,股权对价为42,100万元,并承接标的公司相关债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经第三方审计确认的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9,811.70万元。该金额减去未来承担海域使用权付款义务形成的租赁负债折现现值12,885.73万元后,实际负债为过去形成且需要承担的负债156,925.97万元,再加按照合同履约未入账金额8,099.71万元,承担的实际负债为165,025.68万元,该等债务承接已体现在本次交易对价中。对于股权交割日前标的公司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的、合法合规的账面净负债余额,待标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由公司组织标的公司积极筹措资金进行偿还。)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因林洋新能源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已质押给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应收账款及电费收费权也均向招银金租提供担保,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协议约定,将解除融资租赁、解除全部担保并取得相关质押解除证明性文件作为支付第一笔转让款的核心前提条件,该担保和质押不会对标的公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步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该事项。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为公司收购林洋新能源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公司核心资产为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的吕四海域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总装机容量400兆瓦(直流侧533兆瓦),已于2025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发电。本次交易股权对价为42,100万元,并承接标的公司审计报告范围内的相关债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

(2)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江苏区域的新能源产业规模,快速获取已并网发电的优质光伏资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27G8A183

注册地址:启东市吕四港镇东皇山村(启东市浩琪商贸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钱刚

注册资本:48,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4日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但存在权利受限情形。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但存在权利受限情形。标的公司100%股权已质押给招银金租,其电费收费权及应收账款也均向招银金租提供担保。标的公司与招银金租于2025年4月27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用于投资建设电站。招银金租与林洋新能源签订股权质押协议,约定林洋新能源以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向招银金租提供质押担保,质物为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即人民币48,800万元的出资额)。招银金租与标的公司签订电费收费权及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标的公司以其所持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应收账款作为质物,为全部债权提供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金额本金7亿元。该等权利限制的解除已设定为本次交易第一笔付款的核心前提条件。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涉及诉讼仲裁、查封冻结及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标的公司持有启东市吕四海域1.35GW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0MW项目,该项目已于2025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发电。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3)其他信息

1)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享有优先受让权的股东。

2)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专字(2026)第00000437号《审计报告》。

除为本次交易目的进行的评估外,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债务承接情况。

本次交易为承债式交易。标的公司在审计报告范围内的相关债务交易后承接,融资租赁由转让方负责解除。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26〕第0573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测算结果。

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9,241.04万元,评估值42,100.00万元,评估减值7,141.04万元,减值率14.5%。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7,576.27万元,评估减值1,664.77万元,减值率3.38%。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更能够正确体现公司蕴含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减值原因为该项目为滩涂光伏项目,为适应海洋环境,在桩基、防腐等方面投入成本较高,导致项目整体投资成本高于常规项目。在收益法评估下,该因素对项目未来收益现值产生影响,故评估值较账面值有减值。

2、评估报告备案情况:按照国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已通过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成交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定价公允。评估减值已反映项目因特殊建设条件导致的成本差异。交易双方以备案的评估报告值为准确定最终交易对价。

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买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股权对价及其他款项支付

1、股权转让对价

双方确认,本次交易目标股权的转让对价为固定价格,总额为人民币【42,100】万元,该对价不因过渡期审计结果而调整。

2、股权转让对价支付

(1)第一笔转让款在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转让对价的70%。

1)本协议已正式签署生效。

2)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供其就本次交易已获得所有必要内部批准的有效证明文件。

3)卖方及其关联方解除融资租赁、解除全部担保并取得相关质押解除证明性文件。

4)标的公司10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且受让方已取得其为标的公司唯一股东的新《营业执照》及修订后标的公司《章程》。

5)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变更为受让方指定人员。

(2)第二笔转让款在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

1)双方已完成全部资产、印章、文件资料、银行账户等的清点与移交,并签署完毕《交接确认单》,从签订《交接确认单》起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由买方派驻的管理团队管理。

2)买方收到卖方或卖方的母公司开具的700万元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附件《审批手续/资格资质消缺清单》中所有项目完成之日(以较晚者为准)。此笔款项作为卖方履行本协议项下陈述与保证、完成附件消缺事项的保证金。若此期间因卖方原因导致标的公司产生损失或未按附件约定的期限完成消缺事项,买方有权直接从本笔款项中扣除。

(3)第三笔转让款在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转让对价的10%。

1)完成竣工决算。

2)完成过渡期审计。

3、股权转让款利息及支付

各方确认,该“股权转让款利息”不在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范围内。各方同意,自基准日起,因标的公司100%股权所产生的衍生权益全部由买方享有;目标股权衍生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所有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标的公司的发电收入等所有收入。

4、过渡期审计及标的项目关联往来款支付

各方确认并同意,买方将聘用一家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截至股权交割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其他财务情况进行审计(“过渡期审计”)。该等过渡期审计仅用于确认标的公司截至股权交割日的财务状况、关联方往来款净额及或有负债,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42100万元、承接的实际负债165025.68万元、标的项目交易总价207125.68万元为固定价格,除过渡期审计发现本协议第七条(即各方同意,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前,因卖方或标的公司原因导致的非正常生产经营的亏损由卖方承担,正常生产经营的盈亏由买方享有/承担,无须依据标的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损益情况调整股权转让价格)情形外,不进行调整。

“过渡期审计”应在股权交割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第二条 标的公司债务处理

买方将按照承债式收购的方式对标的公司进行收购,对于股权交割日前标的公司的尽调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的、合法合规的账面净负债余额,待标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由买方组织标的公司积极筹措资金进行偿还。

第三条 融资安排

卖方承诺并保证在本协议生效40个工作日内,负责自费办妥标的公司全部现有融资担保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的解除手续,并取得融资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担保责任解除确认书,及/或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的证明文件为准。同时卖方承诺并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卖方取得融资机构就标的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书面同意。

自卖方完成本协议融资担保解除之日起,买方将全权负责标的公司的所有后续融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对象、条件。卖方承诺配合买方完成带息债务的承接和置换。

买方承诺股转后协助解除卖方母公司对于进出口银行贷款的担保。

第四条 过渡期损益

各方同意,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前,因卖方或标的公司原因导致的非正常生产经营的亏损由卖方承担,正常生产经营的盈亏由买方享有/承担,无须依据标的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损益情况调整股权转让价格。

第五条 交割

股权交割日指卖方完成将标的公司100%股权变更至买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自股权交割日起,买方正式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享有并承担作为股东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自股权交割日起,标的公司的收益、风险及《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附属于目标股权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均由买方享有和承担。但股权交割日前因卖方或标的公司原因导致的或有负债、未披露债务及违反陈述保证事项所产生的责任除外,该等责任仍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标的项目运维及租赁储能项目事宜

买方在股权交割后,标的项目运维及租赁储能项目仍与卖方或其关联单位进行合作。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标的公司与卖方关联单位签订的原运维及储能租赁合同并重新签订运维及储能租赁合同。卖方、运维单位承诺保障项目发电能力。股权转让后以前三年发电能力累计值进行考核,考核期为三年。自股权交割日开始,每满一年统计一次实际发电能力,共统计三年,之后进行一次性考核。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各方应保证其在合作过程中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批文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股权证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若因卖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导致本次收购决策与本协议约定产生偏差,或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向买方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若任何一方(“违约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之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或错误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到全面、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亦构成该方对本协议的违反。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生效

本协议自买方、卖方、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公司将新增新能源总装机容量达400兆瓦(直流侧533兆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新能源装机规模,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收购股权价值经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购买股权,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正常开展;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根据标的公司目前盈利状况,本次交易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二)交易所涉及标的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员工安置问题,涉及租赁协议根据双方约定

执行,标的公司租赁/使用/持有的土地/海域/房产等不会因交易发生变化。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上市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将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需要明确解决方案,并在相关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实施风险。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交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存在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二)电价风险。项目存量电量分别执行20年存量电价与10年机制电价,非机制电量采用市场化定价、电价随行就市。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电价市场化波动将成为行业常态,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对光伏电站整体收益水平与盈利稳定性产生潜在影响。

(三)限电风险。江苏省是用电大省,尽管目前消纳情况良好,若未来电源装机进一步扩大,可能导致局部电网承载力不足,特别是在节假日低负荷时段,面临弃光限电风险,影响发电量和收入。

(四)项目合规风险。虽然项目前期各项手续较为齐全且已并网发电,但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和各专项验收,从建设期转入正式运营仍有一些手续需补充完善。

(五)核心资产权利受限风险。标的公司100%股权已质押给招银金租,其应收账款及电费收费权也均为该笔融资租赁债务提供担保,股权过户需在相关质押和担保解除后方可办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6-00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长张付涛先生、董事李跃文先生、刘广东先生、独立董事朱凤山先生、朱义军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朱世艳女士、独立董事吴娜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张付涛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上海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能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上海能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能源2025年度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3,716,811.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73,199,372.15元,扣除2025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普通股股利144,543,600.00元及2025年度中期普通股股利65,044,620.00元后,2025年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07,327,964.11元。

公司以2025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共送出现金红利151,770,78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216,815,400.00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65,044,62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8.36%;同时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共送出股票红利216,815,400.00元,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638,741,784.11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以2025年12月31日股本72,271.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6-008]公告《上海能源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临2026-009]公告《上海能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董事中的3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6-010]公告《上海能源关于对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临2026-011]公告《上海能源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提名王晓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临2026-012]公告《上海能源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工资总额清算、2026年工资总额预算及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收购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临2026-013]公告《上海能源关于收购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2026-00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5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涉及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07,327,964.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271.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770,7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16,815,4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8.36%。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以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271.8万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1,180.52万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的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6-012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晓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晓刚先生的提名须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决定后就任董事。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王晓刚先生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王晓刚先生简历

王晓刚先生,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1991.07~1994.07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职员;1994.07~1997.12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欧洲代表处三秘;1997.12~1999.11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副科长;1999.11~2002.05中煤进出口总公司欧洲代表处二秘;2002.05~2006.09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欧洲代表处总经理、首席代表;2006.09~2015.11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副经理;2015.11~2018.03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主任;2018.03~2019.05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9.05~2023.08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23.08至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门正职级专职董事。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6-01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或“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的要求,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在董事会领导下和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努力下,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努力回馈广大投资者。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2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7.45元),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7.72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市值提升计划,在董事会领导下和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努力下,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努力回馈广大投资者。

(一)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公司经营能力

坚持“抓基本盘、抓重点、控中间”。全面优化矿井生产系统,强化生产接续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抓好煤炭“稳产增产”,稳住经营基本盘。坚持“抓重点、控中间”原则,抓盈利大户和亏损单位,并保持其他创效单位盈利水平。深挖内部降本增效潜力。把“过紧日子、苦日子”作为习惯和自觉,强化成本精细化管理,生产成本要不高于标准成本,管理费用、四项可控费用要下降。严抓煤炭产品质量管理。提高煤质考核权重,对煤矿原煤产量与煤质实行更严格的联动考核,提高TDS系统使用效率,多出优质煤、增加有效产量。发挥销售龙头作用。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结合市场调整产品结构,多生产定制化产品,稳定现有重点客户,拓展优质新客户,努力实现全产精销目标。发挥“大营销、大调度”体系作用,积极参与竞争性电量交易,拓展大屯电网新用户,增加售电量和供热量。强化精准激励、刚性考核。进一步拉大各单位考核工资分配差距,加大班子成员经营绩效与指标挂钩考核力度,原则上所有考核不讲条件、不讲客观,刚性兑现、不予调整。

(二)加快公司煤炭主业及新能源转型发展

聚焦“两个联营”“两个对冲”,紧盯重点项目建设和优质煤炭和新能源资源获取。加快本部电力重点项目建设。新能源二期20.4万千瓦光伏项目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固定大基地剩余33万千瓦光伏项目土地资源,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加大优质资源获取力度,积极争取沛县及周边优质新能源指标。加快20/60万千瓦时储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8月底前建成投运。公司拟收购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取得标的公司持有的启东市吕四海域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400兆瓦项目的经营控制权。举全公司之力争取优质煤炭资源项目获取,推动原煤生产基地区域转移,向资源富集地区布局。加快苇子沟煤矿项目投产。倒排工期节点,加强施工力量和装备配套,力争10月底实现联合试运转。

(三)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传递公司价值

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创新交流方式,最大程度获得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做到应披尽披。采取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相关渠道和平台,通过专门邮箱、投资者关系管理电话,倾听每一位投资者的提问和意见建议,认真回复投资者的问题,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利。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治理与经营的参与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2026年,公司将召开不少于4次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出席参加的投资者业绩说明会。合理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生产基地调研和座谈,主动讲好企业自己的故事,及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

(四)持续现金分红,适当扩充股本,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实际盈利状况、现金流量情况、股本规模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为稳市场、强信心贡献力量。

继续持续、多次现金分红。公司自2001年上市至2024年的24年间,21年坚持现金分红,累计分红已达39.10亿元,是募股资金8.77亿元的4.46倍;2025年9月,公司实施了2025半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共分配现金红利0.65亿元,这是公司第二次中期分红。公司仍将坚持现金分红,在2025年半年每股已分红0.09元的基础上,2025年度拟继续现金分红;同时,2026年度仍拟继续实施中期现金分红。

适当扩充股本,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方案。上海能源股本72,271.80万股,是煤炭类上市公司股本最小的公司之一。2025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股本扩大40%至10.12亿股。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026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及审议情况以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密切协调、沟通,拟继续做好控股股东增持后续工作及积极股东引进的相关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中煤能源承诺自2025年4月8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持是控股股东首次增持。2026年,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按承诺完成增持工作,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026年,为提升公司估值,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拟继续引进积极股东,持有、增持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作为长期破净的上市公司,公司按要求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本估值提升计划有助于公司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四、评估安排

公司将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经评估后如需要完善的,将在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6-009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

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钟丽女士,自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钟丽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解彦峰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解彦峰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谈朝晖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谈朝晖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丽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解彦峰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谈朝晖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拟定2026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应参加表决委员4人,实际参加表决委员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验了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经营、财务等相关资料,对中煤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2014年3月5日,中煤财务公司取得《北京银监局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京银监复〔2014〕103号)和《金融许可证》,3月6日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目前,中煤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为:(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

中煤财务公司目前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委托贷款、内部转账结算、吸收存款、存放同业、同业拆借、票据转贴现、再贴现等。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6层。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煤财务公司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审计(稽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煤财务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稽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规范各治理主体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确保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2025年,中煤财务公司严格对标新《公司法》及监事会改革要求,完成《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核心制度修订,同步取消监事会设置,实现治理架构与法规要求精准衔接,同时修订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2项内部管理制度,更新印发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中煤财务公司日常经营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经营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截至2025年末,中煤财务公司共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金融服务部、资金管理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和金融科技部等9个部门。

中煤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中煤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了资金管理、金融服务、金融市场、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综合管理、信息科技等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对各项业务的审计稽核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煤财务公司通过严谨高效的业务流程设置,充分发挥三道防线作用。各业务部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负责本部门日常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管理;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二道防线,负责对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及合规审核,实时监控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研究风险管理事项;审计稽核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对中煤财务公司风险事项的管控情况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并跟踪整改。同时,中煤财务公司持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内部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煤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有效控制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基于司库信息系统,对上报的资金日计划与当月预算、存款余额自动匹配校验,采用系统和人工双重审核,每笔下拨资金自动校验预算额度。同时,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强化存放同业精益化管理,所有存款均存放于实力雄厚的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煤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流转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充分发挥信息科技优势,保证资金归集拨付的高效运转,加大对资金流转全过程的合规和风险管控,进一步增强优化配置资金资源的能力。

(4)资金融通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资格,根据业务需要和制度规定开展资金拆入业务,未开展资金拆出业务。

2.信贷业务

中煤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成员单位。中煤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授信管理办法》《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并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要求。

(1)审贷分离

中煤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的信贷业务管理机制,设有金融服务部、风险管理部。在核定综合授信额度或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时,由金融服务部发起、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风险管理部预审,风险管理部预审后提交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每笔贷款业务均需由金融服务部发起、风险管理部审查。

(2)贷后管理

金融市场部负责对发放的贷款开展贷后检查工作。贷后检查内容包括收集借款人有关贷款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资料;同时分析评价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等。

3.投资业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煤财务公司未开展投资业务。

4.审计稽核

中煤财务公司制定了审计稽核相关管理办法,对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稽核和监督。

5.信息系统

2014年4月,中煤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上线运行,通过全面的信息化支撑,实现了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实时监控资金流向。

2017年,中煤财务公司对原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打造统一资金管理系统一一中煤统一数字金融平台。

2022年以来,中煤财务公司基于统一数字金融平台,组织实施司库信息系统建设升级,建成集账户、资金、票据、融资、担保等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司库信息系统,深化司库系统推广应用,强化风险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实现资金等各类金融资源的可视、可控。2024年,中煤司库系统建设顺利通过国务院国资委二期验收,国务院国资委在《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动态》中对中煤司库建设成效进行了典型宣传。

2025年,中煤财务公司扎实推进司库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一方面深耕司库功能深化与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强化数据采集治理,克服多重难题完成各类数据常态化报送,增设司库大屏实现数据实时可视化展示,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司库系统自主可控替代方案研究,并同步完成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为公司稳健运营筑牢安全屏障。获得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指导,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颁发的2025年“内部控制最佳案例奖”、“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等认可。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煤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信贷等各类业务方面,均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各类风险。2025年,中煤财务公司未发生风险事件,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二、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煤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053.65亿元,其中存放同业余额728.57亿元,存放中央银行余额47.0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77.02亿元。

(二)管理情况

中煤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托集团、服务主业的定位和不做外部业务、不做风险性业务、不做违规业务的原则,不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中煤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存款挤提、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从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此外,中煤财务公司2025年12月末的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和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类贷款×100%)均保持为0,整体资产质量较好。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为22.33亿元,日最高各项贷款余额为5.58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4.7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5.37亿元。存款余额和各项贷款余额均低于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规定的限额。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制定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性。

同时,公司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中煤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中煤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持续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中煤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中煤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煤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煤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三)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未发生过存款挤提、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未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中煤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资金安全性带来隐患的事项,中煤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中煤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6-00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