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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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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0 公司简称:京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85,057.6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482,050.69元。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气体储运板块

气体储运装备行业上游主要为钢铁、锻件等,中游行业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行业,下游为气体储运装备应用行业,主要应用于化工、医疗、食品加工、航空航天等领域,气体储运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保持着较为平稳的增长趋势,市场规模得以维持较高水平。

(1)钢瓶产业:

我国工业气体市场整体保持稳中向好,钢瓶板块市场总量平稳回升。2025年国内经济环境逐步改善,气瓶市场需求回暖、基本达到预期。全年在政策落地见效、工业升级持续推进、设备更新集中释放的带动下,钢瓶板块需求实现稳健增长。

(2)复合气瓶产业:

氢能产业链由政策培育阶段转向规模化落地冲刺阶段。根据中汽协数据,2025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实现恢复性增长。在碳中和目标推进、示范应用政策收官冲量、终端场景加速拓展的带动下,氢能需求稳步释放。

(3)低温产业:

2025年,国内低温瓶受基建投资增速放缓、大宗工业气体用量复苏缓慢影响,叠加“快易冷”等液态供气模式持续替代,整体市场需求仍处于低位调整阶段。车用瓶市场方面,2025年国内重卡延续存量更新为主的格局,LNG重卡替换需求平稳释放。全年车载LNG瓶市场整体保持稳定,未出现大幅波动。

(二)智能制造板块

(1)自动化设备行业:

2025年中国工业自动化设备市场规模处于较高水平,传统领域增速放缓,新兴领域如协作机器人市场规模增加。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工业控制和流程优化中加快应用,机器人向具身智能发展,并深度融合大模型以提升交互能力。自动化与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等技术深度交融。

行业整体处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传统工业自动化领域增速趋稳,竞争焦点转向成本与服务。而新兴领域(如协作机器人、医疗及物流自动化)仍处于高速成长期,是主要的增长引擎。市场虽在复苏,但价格竞争依然激烈,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盈利和生存压力。

未来,自动化设备行业预计将保持稳健增长。技术融合(人工智能+自动化)、国产替代的深入、以及向高度智能化(如“机器人服务”模式)和绿色化转型,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长期方向。

(2)家电行业:

2025年中国家电行业在“以旧换新”政策驱动下稳步增长,仅前10个月累计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速。行业整体在政策驱动下稳健复苏,盈利逐步改善,产品转型升级,绿色健康型、场景化与套系化产品成为消费市场的首选。海外业务成为关键增长点,上半年行业内相关上市公司境外收入整体规模可观。

当前行业环境下,政策助推行业升级,标准引导行业更加规范,加速全球化品牌建设和技术融合创新。在家电行业的智能化、绿色化、场景化趋势下,其生产设备自动化进程正从“制造自动化”向“产品智能化”和“场景自主化”延伸。短期来看,生产端的智能化改造是提升竞争力的基础;长期来看,以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产品在未来有决定作用。

(一)经营业务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专业承包。

一般经营项目:开发、设计、销售、安装、调试、修理低温储运容器、压缩机(活塞式压缩机、隔膜式压缩机、核级膜压缩机)及配件;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主要产品及应用

(1)气体储运板块:

主要产品包括:车用液化天然气(LNG)气瓶、车用压缩天然气(CNG)气瓶、钢质无缝气瓶、焊接绝热气瓶、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燃料电池用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加气站设备等。

(2)智能制造板块:

主要产品包括:地面输送装配系统产品、悬挂链空中输送系统产品、机器人集成应用和冲压连线产品、非标自动化专机产品等。

(三)经营业务模式

(1)气体储运板块:

公司产品经营模式为产品研发、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几个环节,即:

采购模式:公司生产主要原料为钢铁,主要产品为钢瓶。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采购。

生产模式:由于钢瓶生产工艺复杂,生产过程多是高温高压、低温负压并连续性强,所以公司生产必须保持连续稳定长周期运行。

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采取直销和经销模式。通过有实力并有一定渠道的经销商占领市场,同时向有条件的厂家和终端客户直接销售,获取部分终端市场份额。

(2)智能制造板块:

公司聚焦工业自动化、信息化领域,根据客户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线布局、自动化专用设备研发和信息化工业软件系统开发,并在外购机器人和专用机械等设备的基础上二次开发操作软件、集成自主生产的非标设备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主要产品为信息化、自动化的智能制造装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5.28亿元,同比下降约7.33%;营业成本约为12.79亿元 ,同比下降约4.5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6-002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发出的《关于变更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

中信建投作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原指派贺承达先生和侯顺先生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现因侯顺先生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委派周璟先生接替侯顺先生担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贺承达先生和周璟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侯顺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6-006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85,057.63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1,096,993.06元;加本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85,057.63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482,050.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6-003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26年3月16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忠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H股业绩公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

董事会依据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交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的《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H股需披露的〈企业管治报告〉(草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后续审核修改〈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草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后续审核修改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签订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大信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的表现,董事会同意支付大信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36万元整。审计费用包括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审阅及翻译等全部有关审计工作的服务费用。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审计计划》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经大信的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85,057.63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482,050.69元。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及其账龄、其他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经实物盘点和分析核实,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36,453.99万元,其中:坏账准备余额29,964.7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72.4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4,258.21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502.33万元;商誉减值余额656.23万元。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重点研发计划》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董事报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

执行董事不领取董事袍金,但有权根据各自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任具体职务(除董事职务外)、签署的劳动合同、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年度袍金为人民币8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

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继恒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业绩合同〉,并授权董事长与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该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继恒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审议通过《公司2022-2024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薪酬分配系数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继恒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审议通过《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已发行H股股本总面值的20%发行H股新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保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第1、2、3、5、9、12、19、25及29项的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6-004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6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年03月06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 谢泽敏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大信合伙人(股东)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

大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5.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0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21家(含H股),收费总额2.8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5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雪艳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雪锋先生,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亚兵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共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3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大信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具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该议案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6-007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 年1 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解释第 19 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6-005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1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3,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4,8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7,524,599.36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7,305,400.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2日出具了“XYZH/2020BJA40505”和“XYZH/2020BJA40506”《验资报告》。

(二)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586号文核准,本公司向李红等18名股东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收购其持有的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洋天青)80%股权,其中本公司以增发股份46,481,314股支付交易对价158,966,093.88元,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87,433,884.41元,合计交易对价246,399,978.29元。上述交易现金对价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支付。本公司于2022年8月4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784,67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66,094.7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60,377.36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3,305,717.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5日出具了“XYZH/2022BJAA31027”号《验资报告》。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720.11万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186.45万元,含利息收入余额为1,037.63万元。公司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15,351.50万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2,293.10万元,含利息收入余额为0.00万元。具体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

本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依照执行。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应当依照下列程序编制和审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

(1)由本公司项目负责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草案);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草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

(3)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草案)经董事会审批。

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单位)填写请领单,由董事长、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由财务部门执行。

本公司对资金应用、项目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建立项目档案,定期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财务部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了完备的会计记录和原始台账,并定期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督审计。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7月1日,本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作为双甲方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公司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023年4月20日本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作为双甲方与中信建投证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2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10262000000869946和10262000000869935已注销。

2. 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配套资金专户10262000000953077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5,071.61万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2,479.55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氢能产品研发项目”结项,2026年2月,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节余金额为1,023.7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公司将募投项目整体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审计机构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801号),认为:

“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京城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