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投资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6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目前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较低,为增加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存托凭证、券商收益凭证等);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本次审批的投资理财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品种: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维护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为原则,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所购产品严格把关。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产品的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室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事项的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主要以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在具体购买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为前提,并视现金流情况,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同时通过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且主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3.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5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329,024,676股,发行价格8.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99,999,992.76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含税保荐承销费16,174,999.94元后,向公司实际缴入2,783,824,992.82元,均为货币资金。
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26,707,547.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73,292,445.68元,其中计入股本329,024,676.00元,计入资本溢价2,444,267,769.68元。
截至2022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累计投入2,275,840,429.9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8,425,763.6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的余额为540,000,000.00元,合计638,425,763.62元。
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原因及目的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的类型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8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含))。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会对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要求,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华峰化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