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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回报投资者,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积极回报投资者的责任感,围绕聚焦主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面,公司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竞争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注铝行业三十年,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在资源和能源富集的区域兴建产业基地,拥有铝土矿、氧化铝、预焙阳极、发电、电解铝、高纯铝、铝深加工的全产业链生产环节,具有完整铝产业链一体化综合优势。随着广西本地的铝土矿及海外铝土矿项目逐步进入开发和开采,江阴电池铝箔项目投产并逐步产能爬坡,公司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得以加强和完善,完全实现从初级原矿资源到大宗原材料铝锭到各类深加工铝箔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成为行业内垂直一体化水平最高的企业之一。公司成本优势进一步巩固,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作为具备先进生产工艺环保科技领先的综合性铝业集团,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主业、稳健经营,积极投入技术研发和改进,助力电解铝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排放,加大绿色电力的消纳比重,切实推动自身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交流,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牢固树立“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核心工作”的理念,高质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公司未来将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主动沟通,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股东会、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邮箱、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持续、深入、有效的交流,让投资者充分认知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经营发展现状、未来发展战略等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传递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提升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三、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防范风险,不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公司治理规范制度体系,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促进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未来将持续有序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及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注重股东回报,分红回购双管齐下

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自上市以来连续5年持续进行多频次现金分红,共分红9次,累计现金分红超76.31亿元。未来,公司将结合资本开支、资产负债情况、业务布局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一2027年)》综合确定分红比例,继续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股东。

同时,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分别于2022年、2024年和2025年三次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00.85万股,使用资金总额超过4.5亿元。公司未来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发展需要以及内在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进一步开展新一轮回购计划。

展望未来,公司将紧紧依托上下游一体化综合竞争优势,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绿色发展为主线,秉承“让地球更轻盈、更美丽”的使命,加快海外重要资源获取及投资建设步伐,复制国内成功经验,形成国内外资源和产能互相促进和保障的双促格局。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通过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稳健扎实经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强化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7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并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6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杨旭、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云川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杨旭、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云川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4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人民币;经公司与中审众环初步协商,2026年度审计费用暂定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暂定34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暂定60万元人民币,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方面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且中审众环具有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能够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审众环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