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0版)
(上接20版)
■
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被授权委托子公司:
1.宁沪投资公司:各类基础设施、实业与产业投资。设计、制作、策划、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2.宁沪置业公司: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
3.瀚威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房产经纪;酒店管理。
4.宁沪置业昆山公司: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
5.扬子江管理公司:长江大桥、高速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经营和养护。
6.五峰山大桥公司:道路、隧道及桥梁工程建筑、架线及管道工程建筑(不含危险化学品输送类)建设;公路管理与养护。
7.镇丹公司:高速公路客货运输;汽车维修及养护。
8.龙潭大桥公司:道路、隧道及桥梁工程建筑、架线及管道工程建筑(不含危险化学品输送类)设计与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市政设施管理。
9.广靖锡澄公司: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收费。
10.宜长公司:公路管理与养护。
11.常宜公司:公路管理与养护。
12.云杉清能公司: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13.如东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工程建设、运营;电能购销及服务;承修、承试电力设备;风电场检修及相关机电设备检修;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电力设备批发。
14.苏交控清能江苏公司: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最终实益拥有人
注1:执行事务合伙人黄迎庆。
注2:执行事务合伙人葛小川。
注3: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注4:最终实益拥有人包括:乔久华 (67%),汤忠祥 (33%),
注5: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家宏。
注6:执行事务合伙人崔小龙。
注7: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8:最终实益拥有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9: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3018.SH)挂牌上市的公司。
注10: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38.08%),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31.29%)(最终实益拥有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001289.SZ、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代码00916.HK)),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9.98%)。
注11: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省人民政府(100%)。
注12: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0805.SH)挂牌上市的公司。
注13:最终实益拥有人包括: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55.46%),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见上文注11),苏州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8.91%)(注60)及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1.58%)。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1%权益。
注14:本公司85%附属公司,其余15%的最终实益拥有人是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001965)。
注15:最终实益拥有人是: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46.54%),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8.31%),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20.09%),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5.1%)。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16: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75.93%),泰州市人民政府(13.02%)。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17:最终实益拥有人是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79.99%),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0%),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7.82%)及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2.19%)。
注18:最终实益拥有人:淮安市人民政府(100%)。
注19:最终实益拥有人:宿迁市人民政府(100%)。
注20:为一家于香港和上海的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1857.SH及00857.HK)。
注21:最终实益拥有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上海的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0028.SH及00386.HK)(70.4151%)。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22:最终实益拥有人: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23:最终实益拥有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
注24:最终实益拥有人: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
注25: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26:最终实益拥有人是: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55.27%),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600805.SH),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7.31%),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54%),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69%)及江苏省财政厅(0.19%)。
注27: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注28:最终实益拥有人: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35.00%),田吉人(10.7%),张来顺(3.5%),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7%,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0650.SH)。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29:最终实益拥有人:苏汽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78.89%),苏州市国资委(21.11%)。
注30:最终实益拥有人:无锡市人民政府(95%),无锡广播电视集团(5%)。
注31:最终实益拥有人:常州市人民政府(25.98%),苏汽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18%),苏州市国资委(4.8%),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5%权益。
注32:最终实益拥有人:叶鸣(30.4835%),陈洪杰(7.0409%),景彬(6.8033%),曹如明(6.8033%),吴志秀(6.8033%),葛亚芳(6.8033%),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5%权益。
注33: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92.32%),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75%),江苏省财政厅(0.53%)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4%)。
注34: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74.07%),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001965.SZ)(10.51%),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7.86%),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81%),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66%)及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9%)。
注35: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93.42%)及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47%),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1.3%权益。
注36: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74.07%),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001965.SZ)(10.51%),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7.86%),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5%权益。
注37:最终实益拥有人:宜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注38:最终实益拥有人: 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65.77%),江苏省人民政府(16.33%),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39:最终实益拥有人:常州市人民政府(100%)。
注40:最终实益拥有人: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00%)
注41:最终实益拥有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4.39%),西藏自治区财政厅(31.85%)。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42:最终实益拥有人: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4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1.55%),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10.5%)(最终实益拥有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0152.HK),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6.3%),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43:最终实益拥有人:为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证券代码为001965.SZ。
注44:事业单位。
注45: 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47.78%),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6.66%),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1.64%),根据公开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4%权益。
注46:最终实益拥有人:徐州市人民政府(91.6408%),江苏省财政厅(8.3592% )。
注47:最终实益拥有人包括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36.66%),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4.71%),张家港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7.90%),国寿东吴(苏州)城市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5%)及太仓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9.35%)),张家港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6.25%),苏州太仓港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48%)(注62)。
注48:最终实益拥有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100%)。
注49:最终实益拥有人包括太仓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38.87%),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3.33%),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5.54%),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4.51%)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12%)。
注50:最终实益拥有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3.3334%)、常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3.3333%)、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3.3333%)。
注5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通海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實益擁有人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52:最终实益拥有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注53:最终实益拥有人: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100%)。
注54:最终实益拥有人: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0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控为感动科技公司、元创公司、高速信息公司、通行宝公司、现代路桥公司、现代检测公司、养护技术公司、华汇工程公司、交控商运公司、惠尔保险公司、人才集团、高速能源公司、泰兴油品公司、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交通传媒公司、翠屏山宾馆、工程养护公司、高速联网公司、数研院、资管公司、保理公司、镇扬交科公司、京沪公司、苏通大桥公司、润扬大桥公司、沿江高速公司、东部高速公司、南通天电公司、苏高新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有关各方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条,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控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江苏交控持有本公司附属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超过10%或以上的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1)条,五峰山大桥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由于江苏交控直接持有快鹿公司10%以上的股权且连同通过本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持有快鹿公司30%以上的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4),14A.13(3)及14A.14条,快鹿公司亦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4)及14A.13 条,上述第1-27项各其他对手方作为江苏交控的附属公司或由江苏交控直接或间接持有30%或以上股的公司亦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招商公路同时持有本公司及广靖锡澄公司超过10%或以上的权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14A.16(1)及14A.16(2)条,广靖锡澄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宜长公司是关连附属公司(即广靖锡澄公司)的附属公司,亦是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4)条,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综上,根据两地上市规则的从严认定,上述28项交易皆构成关联/持续关连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由于感动科技公司、元创公司、高速信息公司、通行宝公司、现代路桥公司、现代检测公司、养护技术公司、华汇工程公司、交控商运公司、惠尔保险公司、人才集团、高速能源公司、泰兴油品公司、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交通传媒公司、翠屏山宾馆、快鹿公司、工程养护公司、高速联网公司、数研院、资管公司、保理公司、镇扬交科公司、京沪公司、苏通大桥公司、润扬大桥公司、沿江高速公司、东部高速公司、南通天电公司、苏高新材公司以及本公司均为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以往所签署的协议均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因此我们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协议不存在不能履约的风险。
由于五峰山大桥公司、宜长公司均是本公司的子公司,以往所签署的协议均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因此我们认为与该2家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协议不存在不能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云值机技术服务、三项业务上云技术服务、收费车道FFT2.0云赋能服务、办公系统信息化模块建设项目与感动科技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由感动科技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相关系统软件建设和维护服务,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就云值机技术服务、三项业务上云技术服务、收费车道FFT2.0云赋能服务,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造价咨询单位数据库类似服务合同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感动科技公司项目的合同价格将是其根据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要求的服务报价或由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较低者。协议最高金额分别根据上一年的使用情况和协议期预期使用情况估算。协议的费用在每季/年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办公系统信息化模块建设项目的费用定价通过询价比价方式确定,本公司根据相关业务需要,分别向三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询价,其中感动科技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其他两家公司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方的第三方。综合分析这三家单位的报价和所提供的服务,感动科技公司价格最低,且价格是公允且合理的,故选择感动科技公司进行合作。协议最高金额是基于项目的预期工作量而作估算,协议的费用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就网络安全服务与元创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就网络安全服务费用,广靖锡澄公司委聘了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造价咨询单位数据库类似服务合同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元创公司的合同价格将是其根据广靖锡澄公司要求的服务报价或由委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较低者。协议最高金额结合路段网络安全设备数量、型号及运维需求和行业指导价格估算得出。元创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承诺函。广靖锡澄公司收到元创公司提供的服务承诺函后30日内支付协议金额的60%;服务履行期结束后,经广靖锡澄公司验收无误后60日内支付协议金额的40%。广靖锡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3、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机电系统维护、服务区智慧管理平台维护项目、智慧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便利店收银机采购与高速信息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由高速信息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信息化平台部署和维护服务,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就机电系统维护项目的服务费用,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造价咨询单位数据库类似服务合同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高速信息公司项目的合同价格将是其根据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要求的服务报价或由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较低者。框架协议最高金额参照上一年的使用情况和行业指导价格估算得出。协议的费用在每季度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服务区信息化平台维护项目、智慧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标书交由与交易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作评估,确保价格具有充分竞争性。协议最高金额是基于项目的预期工作量而作估算。服务区智慧管理平台维护项目的费用在每季度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智慧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在接受服务后,本公司按改造形象进度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便利店收银机采购项目的费用定价通过询价比价方式确定,本公司根据相关业务需要,分别向三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询价,其中高速信息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其他两家公司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方的第三方。综合分析这三家单位的报价和所提供的服务,高速信息公司价格最低,且价格是公允且合理的,故选择高速信息公司进行合作。项目最高金额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询价比价估算,协议的费用在采购完成后,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一次性自行拨付。
4、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云调度技术服务、SD-WAN技术服务、路网技术服务、云收费采购项目、ETC客服网点出租、ETC加油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服务与通行宝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就云调度技术服务、SD-WAN技术服务、云收费采购项目,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协议的费用在每季度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路网技术服务费是由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的高速公路成员单位代表组成的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行宝公司按照非现金车辆通行费电子收费额的0.35%收取的,该收费标准是委员会在考虑通行宝公司作为服务供应商的成本和费用后,与通行宝公司公平磋商后设定。该价格低于江苏省物价局订立的2%的收费上限;框架协议最高金额基于预期交通量以及不断增长的货车使用趋势估算。协议的费用在每季/年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就ETC加油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的费用,公司加油交易中主要零售支付服务提供商的支付费率为2%。,为行业通用费用,因此本次与通行宝公司约定服务费率为2%。,与同行费率持平。具体费用参照2025年加油费用计算得出。费用在每月接受有关服务后,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ETC客服网点出租详情:本公司出租本公司收费站区房屋作为ETC客服网点并委托管理,场地包括苏州网点194 平方米、无锡网点220平方米、常州网点216平方米、丹阳网点216平方米、句容城区站网点214平方米、昆山网点213平方米、金坛网点115平方米、靖江站点296平方米。广靖锡澄公司出租靖江收费站内296平方米房屋作为ETC客服网点用房,租金包含房屋租赁费、代付网点水电费、代付排污费等。其中:房屋租赁费按照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出具的咨询报告且不低于第三方在附近相关服务区域内应付的租金确定;代付网点水费按照各网点定额(全省统一)结算;代付网点电费按实结算;代付排污费根据具体地点垃圾清运费实际发生额上缴地方环卫所。ETC客服网点的租赁费用由本公司及广靖锡澄公司按年度结算收取。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项目的费用定价通过询价比价方式确定,上述公司根据相关业务需要,分别向三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询价,其中通行宝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其他两家公司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方的第三方。综合分析这三家单位的报价和所提供的服务,通行宝价格最低,且价格是公允且合理的,故选择通行宝公司进行合作。协议的费用在每季度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通行宝公司项目的合同价格将是其根据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要求的服务报价或由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较低者。框架协议下各项服务最高金额分别根据上一年的使用情况、协议期预期使用情况、云收费采购设备数量等因素作估算。上述各项服务的定价方式和依据确保了该项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5、本公司就本公司的房建改造项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养护项目、路桥专项养护、维修项目与现代路桥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由现代路桥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现代路桥公司报价将由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江苏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等规定及造价咨询单位数据库类似工程合同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现代路桥公司项目的合同价格将是其报价或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为本身及代表其子公司宜长公司及常宜公司)及上述其他控股子公司委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较低者。框架协议最高金额基于道路状况所需的预期服务量、建设及改造项目的预期工作量等因素作估算。日常养护项目的费用在每季度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其余项目待全部完成后上述各公司一次性支付结算款至审计审定金额的97%,质保金待缺陷期满一次性支付。
6、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路桥检测服务与现代检测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就路桥检测服务,现代检测公司的报价由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省苏交质公(2016)8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等规定及造价咨询单位数据库类似工程合同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现代检测公司项目的合同价格将是其报价或由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较低者。框架协议最高金额基于上一年的服务和考虑到路桥状况所需的预期2026年服务估算。协议的费用在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一次性拨付。
7、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养护技术综合服务、理事会基础会费与养护技术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由养护技术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养护技术综合服务、沥青路面养护方法研究项目由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省苏交质公(2016)8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2021】1号)等规定、参照《北京市道路桥梁工程试验检测费用定额》及造价咨询单位数据库类似工程合同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养护技术公司项目的合同价格将是其报价或由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较低者。框架协议最高金额基于上一年的服务和考虑到桥梁状况所需的预期2026年服务及根据养护技术公司在改扩建技术、管理、政策等方面进行优化研究的预期工作量进行估算。
路网高速公路成员单位代表组成的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中心理事会负责批准养护技术公司收费标准。养护技术公司向理事会提供所有必要的人员设施支持,收费是理事会在考虑养护技术公司作为服务供应商的成本和费用后,与养护技术公司公平磋商后设定。理事会基础会费是以前一年各成员单位的通行费和主线管养里程两个因素作为经费分摊的计算依据。框架协议最高金额根据往年通行费和主线管养里程估算得出。
上述项目的费用在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一次性拨付。
8、本公司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瀚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的路桥检测服务、办公用房出租与江苏华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汇工程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就路桥检测服务,华汇工程公司的报价由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省苏交质公(2016)8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等规定及造价咨询单位数据库类似工程合同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华汇工程公司项目的合同价格将是其报价或由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较低者。项目最高金额基于考虑到路桥状况所需的预期2026年服务估算。在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一次性拨付。
就办公用房出租项目,瀚威公司根据独立第三方估价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且不低于第三方在附近相关办公用房应付的租金。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按季度为一结算期,项目最高金额基于区位、楼层、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租赁期限等因素估算,华汇工程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向瀚威公司支付租金。
9、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物业服务外包、物资采购及会务服务、办公用房租赁、服务区商业超市租赁经营与交控商运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办公用房租赁详情:云杉清能公司租赁交控商运公司持有的紫金金融中心A2幢写字楼部分楼层作为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租赁费用根据独立第三方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出具的房地产估价咨询报告确定且不高于第三方在附近相关办公用房应付的租金。项目最高金额基于区位、楼层、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租赁期限等因素估算,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按季度为一结算期,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支付租金,并在年终结算时补齐差额部分。
物业服务外包、物资采购服务及会务服务是通过询价比价方式确定,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根据相关业务需要,分别向三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询价,其中交控商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其他两家公司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方的第三方。因这三家公司均满足其他客观要求(如所需的许可证,以及不存在国家公共记录搜索有违反规定或合同的信用风险),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从本公司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综合分析这三家单位的报价和所提供的服务,选择交控商运公司进行合作。为确保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本公司的内部控制部门对所有报告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邀请这三家公司报价的依据、报价单及协议条款)进行了全面审查,确保了该项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框架协议最高金额分别根据预期商品及服务需要估算得出。协议的费用在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就服务区商业超市经营权外包项目,本公司委聘独立第三方咨询单位根据芳茂山服务区停车场面积、断面流量、地理位置、商业运营等因素进行了价值评估,并参考了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市租赁经营的主流提点比例,确定租金按照商业超市税前营业额的22%提点收取。协议最高金额根据预期客流量及营业额进行估算。交控商运公司按每季度为一结算期,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支付租金。
10、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镇丹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的服务区充电站保险代理服务与惠尔保险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由惠尔保险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协议期限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委托惠尔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为所辖服务区新建变配电设施、充电桩和车棚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并办理设备财产险、机损险及公众责任险。宁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惠尔保险公司之间无直接资金交易,不向惠尔保险公司支付任何代理费用,惠尔保险公司仅无偿为宁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险市场询价、保险方案规整、售后协助等代理服务。
11、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培训咨询服务、子公司宁沪置业昆山公司向人才集团提供酒店餐饮住宿服务与人才集团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就培训咨询服务,人才集团的费用是通过询价比价的方式确定的,本公司根据相关业务需要,分别向三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寻求合作询价,其中人才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其他两家公司为独立第三方。对比三家单位的报价,人才集团报价最低,价格是公允且合理的。框架协议最高金额根据预期服务需要估算得出,协议的费用在每季/年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就酒店餐饮住宿服务,宁沪置业昆山公司通过市场竞价获得份额,提供等值服务。接受酒店餐饮住宿服务后,人才集团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向宁沪置业昆山公司自行拨付。框架协议最高金额分别根据预期服务需要估算得出。
12、本公司就本公司的茅山、长荡湖、滆湖、荣炳服务区及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宜兴、堰桥、广陵服务区加油站出租经营与高速能源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加油站出租方面:加油站出租费用是经过市场调研,在了解其他两家加油站经营单位的报价后,最终选择报价方案相对最优的高速能源公司租费保底,按销售量计提租金的方式来确定租赁费用。在此基础上,依据销量提高计提标准,具体标准如下:“吨油计租、租费保底”,计租标准为租赁费标准按每对加油站年加油量为依据,1万吨/年及以下站点264元/吨;1-2万吨/年(含2万吨)站点275元/吨;2-3万吨/年(含3万吨)站点285元/吨;3-4万吨/年(含4 万吨)站点295元/吨;4万吨/年以上站点305元/吨。框架协议最高金额参照2025年加油量估算得出。协议的费用在协议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按月报数、按季结算。阶段性结算按照每对加油站264元/吨标准结算,在年终结算时由高速能源公司补齐差额部分。
充电桩出租方面:采用服务费按比例分成,双方根据充电桩建设主体的不同,将充电站分为一类、二类站点,分别适用不同分成比例:一类站点为全部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的,租赁给高速能源公司运营维护的充电站,充电桩在质保期内的,公司与高速能源公司服务费分成为87%:13%;充电桩在质保期外的,公司与高速能源公司服务费分成为83%:17%,质保期外充电桩设备维修、更换由高速能源公司承担。二类站点为由公司仅投资高压增容部分,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资低压充电桩部分的充电站,日常运营维护由高速能源公司负责,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每个车位1.25万元/年固定租金+每度电服务费的50%进行分成。框架协议最高金额根据充电桩预期使用情况估算得出,高速能源公司按每半年度为一结算期,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支付租金。
13、本公司就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的服务区加油站租赁事项与泰兴油品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服务区加油站出租费用是经过市场调研,在了解其他两家加油站经营单位的报价后,最终选择报价方案相对最优的泰兴和畅油品公司租费保底,按销售量计提租金的方式来确定租赁费用。在此基础上,依据销量提高计提标准,具体标准如下:「吨油计租、租费保底」,计租标准为租赁费标准按每对加油站年加油量为依据,1万吨╱年及以下站点264元╱吨;1-2万吨╱年(含2万吨)站点275元╱吨;2-3万吨╱年(含3万吨)站点280元╱吨;3-4万吨╱年( 含4万吨)站点290元╱吨;4万吨╱年以上站点300元╱吨。框架协议最高金额参照2025年加油量计算得出。协议的费用在协议生效后,泰兴和畅油品按月报数,按季结算并在年终结算时补齐差额部分。
14、本公司就本公司租赁经营扬州广陵服务区加油站、受托经营管理五峰山大桥公司、文创产品采购与五峰山大桥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2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