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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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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9版)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微电生理”)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587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7,0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51元。截至2022年8月2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65,60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5,726,079.12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9,879,920.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55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3,989,329.4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8,622,321.1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14,075,474.1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075,474.16元(含募集资金用于理财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9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2年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公司和子公司上海鸿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要求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得到有效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2年,主承销商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人民币1,084,513,580.00元,公司置换和支付了发行费用人民币14,633,659.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9,879,920.88元。

注2:2023年,本公司将子公司上海鸿电纳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上海鸿电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账号为121950882810518的专户,并作为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607,475,681.33元,其中: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590,000,000.00元,购买银行协定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7,475,681.33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7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8%。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将上述1,7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27,464.54元(含利息收入),计划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豁免董事会审议,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出后,公司将办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之“肾动脉消融系统”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电提供无息借款。公司拟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及上海鸿电可对上述借款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上海鸿电提供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400.00万元。

2、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人员薪酬、物料采购、自制设备生产成本等,公司使用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相应支付的自有资金账户,总发生金额为22,735.92万元。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支撑公司营销战略落地,为市场推广与产品销售提供保障,全面提升公司全球品牌影响力。通过增设营销网点,强化客户服务能力与市场拓展力度;建设海外培训中心、开展专业培训项目、加大宣传推广投入,提升品牌知名度与服务效率,完善精细化售后服务体系,深化市场渗透,以满足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补充营运资金”主要以募集资金补充运营资金,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及营业风险,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该议案已于2024年6月18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598号)。报告认为,微电生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微电生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微电生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微电生理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微电生理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598号)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表尾数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