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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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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2版)

4、中联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农业公司)是中联重科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中联重科持股比例为68.44%,其他股东合计持股31.56%,分别为:长沙新一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0%,长沙智农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5.4751%,长沙智农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5.4751%,Spinnaker Ace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比例为5.3516%,长沙智农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0498%,西藏弘毅夹层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2096%,以上6家其他股东均不参与智慧农业公司的实际经营。因此,以上6家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智慧农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不存在未及时偿还借款或支付利息的情形,银行信用良好,本次中联重科为智慧农业公司提供等值人民币0.5亿担保额度,主要是针对智慧农业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保函类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贷款等业务,用于智慧农业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业务,智慧农业公司以账面资产提供了反担保,因此此次担保风险可控。

5、中联重科为控股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安徽)智能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中联重科高空作业机械新加坡子公司、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匈牙利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高机公司”)提供等值人民币42亿元担保:

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高机公司)是中联重科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中联重科持股比例为80.35%,其他股东合计持股19.65%,分别为:长沙智诚高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09%,长沙新一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8.19%,芜湖达恒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27%,长沙智诚高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41%,长沙智诚高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69%,以上5家其他股东均不参与中联高机公司的实际经营。因此,以上5家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中联高机公司自成立以来不存在未及时偿还借款或支付利息的情形,银行信用良好,本次中联重科为中联高机公司提供等值人民币7亿担保额度,主要是针对中联高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保函类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贷款等业务,用于中联高机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业务,因此此次担保风险可控。

6、中联重科为控股子公司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新材)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马鞍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亳州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湘阴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等值人民币13.9亿元,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中联新材是中联重科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持股比例为71%,另五名股东分别为岳阳高一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0%;岳阳新财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为8.9747%;岳阳新财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5.1227%;岳阳新财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0.9027%;芜湖星启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均不参与中联新材的实际经营,因此,该等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中联新材自成立以来不存在未及时偿还借款或支付利息的情形,银行信用良好,本次担保主要是针对中联新材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兑仓等业务,用于中联新材的投资建厂及日常营运资金业务,此次担保风险可控。

7、中联重科为控股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应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应急)提供担保额度等值人民币6亿元,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保函类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中联应急是中联重科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持股比例为65%,另一股东为中海国际投资企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5%,不参与中联应急的实际经营,因此,该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中联应急经营稳定、发展健康,自成立以来不存在未及时偿还借款或支付利息的情形,银行信用良好,本次新增担保主要是针对中联应急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保函类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贷款等业务,用于中联应急的日常营运资金业务,中联应急账面净值为6亿元的资产提供了反担保,因此此次担保风险可控。

8、除中联农机及其子公司、中联新材及其子公司、中联高机及其子公司、智慧农业公司、中联应急以外,中联重科为列示在《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中提供担保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等值人民币246.6亿元,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他控股子公司是中联重科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中联重科对其拥有完全控制权,其所有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由母公司员工担任,并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因此风险完全可控,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16,511.38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87%,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因开展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按揭销售业务对客户的担保。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担保,没有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的情形。

七、授权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四)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五)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八、其他

由于本次授权为预计额度,公司将在未来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6-012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批准及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全面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构建互利共赢的新型产业生态圈,为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促进销售回款、降低经营风险,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在规范管理、有效控制资产风险的前提下,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为境内外客户金融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业务相关合作协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并经合作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境内外下游经销商及终端客户。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基于银行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买方信贷(含联合贷款)、保兑仓、购机贷款和经销E贷等基于境内外销售业务,为客户因支付本公司货款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设备(标的物)回购担保,具体见相关方签订的协议。

三、担保授信的风险管控措施

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将严格把控境内外客户的资质,从资信调查、业务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降低担保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制定银行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买方信贷、保兑仓、购机贷款和经销E贷等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管理与监控相关业务流程;

2、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明确每家客户的授信及管控方案,监督客户信用资源的规模、风险、周转效率等;

3、设立风险预警线与管控底线,并进行月度监控,根据对客户能力的分析,推动、帮扶其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如达到预警线,将介入督促处置风险;

4、根据上述管控流程及要求,建立相应的信用授信业务风控流程及处理预案,由公司信用管理部门组织协同;

5、由公司组织建立银行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买方信贷、保兑仓、购机贷款和经销E贷等下游客户金融业务签约前的评审流程,在确认已建立可行的风险控制流程及预案,客户已签署合格的反担保协议,相应协议文件通过法务部门合规审核的情况下,由有权签字人统一对外签约。

四、协议签署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公司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后再行签署。

五、审议事项

1、授权公司继续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为上述业务提供回购担保。

2、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的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能够促进销售回款、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并经合作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16,511.38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87%,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八、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6-007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 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 本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5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承做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中国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齐,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齐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1份。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中国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若玲,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若玲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本项目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智扬,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协会会员。黄智扬 2011 年开始在毕马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晓磊,200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晓磊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晓磊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根据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三)拟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1、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相关业务。

2、拟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具体负责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相关业务。

3、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商定报酬原则,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形成书面意见如下: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综合评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基础上,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H股国际核数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国际核数师。

(三)生效日期

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6-01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规划,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按照如下原则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固定收益类债权投资(债券、国债逆回购、券商收益凭证、报价式回购等);

2、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信托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

固定期限单笔业务投资不超过两年。

五、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六、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单位。财务公司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并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财务公司同时负责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相关手续、按月对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2、公司法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理财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同时亦为公司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八、授权事项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十、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6-015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依据以下原则持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一、业务目的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业务额度

业务名义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

三、业务品种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四、业务期限

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业务期限。

五、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结算币种以美元、欧元,以及印尼盾、印尼卢比、巴西雷亚尔等币种为主;近年来,随着公司深入推进全球"本地化"战略、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公司海外销售日益增长、当地币种的回款金额相应增加,存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减少利率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预期风险。

七、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集团及成员企业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基础业务为基础,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但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信息系统故障、操作失误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八、风险控制措施

1、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代办集团成员企业管理金融衍生品业务,实时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信息分析,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相关流程制度,针对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范围、交易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外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九、授权事项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十一、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6-006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二)授权内容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一切与中期分红相关的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6-011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所有相关融资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规划,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融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内容

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融资业务,总授信规模不超过2000亿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工程机械按揭、供应链融资、债券投资、信用证、保函等相关业务。

二、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詹纯新先生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代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合同及融资业务相关文件,分配本公司授信额度给下属分、子公司使用等事项。该委托无转委托权。

三、授权期限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所有相关融资文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6-016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关联董事贺柳先生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具体审批办理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签署等具体操作事宜。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含子公司)与兴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兴湘保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32,000万元,其中与兴湘保理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公司就与兴湘保理公司开展的应收账款无追索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向兴湘保理公司收取的资产服务管理费不超过2,000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在2026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及在2025年度授权期限内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兴湘保理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兴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8号前海香缤大厦803A-B062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孙创

(6)成立日期:2021年7月27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0UW3R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兴湘保理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湘保理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人的财务情况及履约能力

兴湘保理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审数):截至2025年12月末,资产总额262,373.05万元,负债总额203,570.58万元,权益总额58,802.47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12,126.25万元,净利润4,357.66万元。

截至2026年3月,兴湘保理已开展的业务未出现违约,运营较为稳健,具备开展本业务的能力。兴湘保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含子公司)将与兴湘保理公司签订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该等协议在各方公司章程约定的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为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拓展融资渠道使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公司(含子公司)与兴湘保理公司之间存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应付账款保理业务的合作关系,并提供相关资产管理服务。

2、关联交易并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联交易的独立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预计上述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1、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核,公司 2025年与兴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低于预计数,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3)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款符合一般商业惯例;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6-017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态势及财务情况等,公司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及工作进展如下:

一、做优做强优势板块,快速做大新兴板块,加快发展未来产业

优势板块方面,公司在工程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三大传统优势产业的市占率和市场地位稳固,国内市场竞争格局已相对稳定并在2025年迎来良好的周期复苏势头,公司也持续拓展全球市场带来海外收入快速增长,境内境外销售同时增长筑牢公司业绩的底仓。工程起重机械国内市场份额保持行业领先,高端产品竞争力突出,其中履带式起重机国内收入跃居行业第一;建筑起重机械的全球行业领导地位稳固,是国际标准制定者,持续引领行业发展;混凝土机械国内市场份额保持行业领先,长臂架泵车、搅拌站市场份额数一数二,搅拌车市场份额保持行业第二。公司研发生产的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混凝土泵车、轮式起重机、混凝土搅拌车先后荣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产业化、产业科技化”发展道路,凭借强大的创新实力和高强度科研投入,推进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持续优化业务布局,快速做大新兴板块、不断孵化并加快发展未来产业。

新兴板块方面,土方机械近年来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国内市场中大型挖掘机市场份额进入行业前列,海外市场出口增速近年来持续领跑行业、相对市占率不断提升;高空作业机械迅速跻身行业国产龙头之列,国内外市场份额均处于国产品牌领先地位,是中联重科“体制、机制、文化”下孵化高速成长业务的代表;农业机械销售规模整体已位居国产品牌前五,持续推进农业机械与工程机械技术一体化创新、智能农机和智慧农业一体化发展、国内资源和国际资源一体化统筹,锚定全球巨大农机市场,围绕落实“高端、国际、新能源”核心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中国农业现代化与机械化进程;矿山机械专注露天矿山市场,接连推出一系列高端产品,全球最大300吨混动矿卡、全球首创100吨混联式混动宽体车、百吨级全国产化电传动矿用自卸车等行业领先产品陆续下线,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国产空白,引领国产化大吨位混动矿卡的发展方向;以“智慧矿山”和“绿色矿山”产品推动矿山作业“无人化”“少人化”以及“绿色化”发展进程。

未来产业方面,抢抓通用人工智能带来的时代性产业机遇,结合自身既有优势加速发展具身智能机器人业务,争取在未来为公司开辟新的第三增长曲线,已推出多款具备单机智能、机群协作能力的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业机械、特种机械产品,同时已在行业内率先开发多款人形机器人样机并持续快速升级、迭代中。

二、拓展海外市场,构建全球化新业态

公司推进全球化战略,将中国的优质高端装备产品引入世界市场,与全球基建、房建、制造业、矿产、能源、石化、农业等多元场景的景气需求高度匹配。公司坚定践行中联特色的全球化发展战略,持续做深做透“端对端、本土化、数字化”海外业务直销体系,这一独有的体系优势助力公司的销售网络、服务品质、品牌认知持续提升,为全球市场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海外业务的跨越式发展,海外收入达到305.15亿元,营收占比为58.56%。

截至2025年底,公司产品已实现在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全覆盖,全年累计新增建设网点超40个,依托全球已建成的30余个一级业务航空港和430多个网点。海外市场的超大空间未来仍将为公司提供坚实的增长动力,公司亦将奋力成为集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业机械于一体的综合性全球高端装备领军企业。

三、坚持科技创新和高强度研发投入,不断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从国家级研究院孵化而来的企业,前身是原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拥有60余年的技术积淀,是中国工程机械技术发源地。公司传承国家级科研院所的技术底蕴和行业使命,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三重标准”的制定者,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起重机技术委员会(ISO/TC96)秘书处单位,制修订国际标准21项,国家标准276项,行业标准239项,团体标准99项,是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第一个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承担单位,代表全行业利益,站上全球行业技术的制高点,提高了中国工程机械国际市场准入的话语权。

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8个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构建了基础应用技术研究和主机产品、关键零部件开发为一体的两级创新平台,使科研开发与市场需求实现无缝对接,旗下关键零部件企业常德液压、特力液压均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起重机技术创新团队曾获党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荣誉称号,此前还被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认定为全国首批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工业产品生态设计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首批30家“数字领航”企业。公司先后2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次荣获中国专利金奖。截至2025年底,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9621件,其中发明专利8915件,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3786件,上榜中国企业专利创新百强,居行业第一。

未来,公司庞大的研发和工程师红利将不断释放,助力公司构建起牢固的长期发展护城河、引领高质量发展、不断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

四、积极培育和运用新质生产力,持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引领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开创绿色发展新局面

公司全面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成效显著,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以中联智慧产业城为核心,公司全面推进高端装备从主机到零部件的智能工厂建设,土方机械、高空作业机械、混凝土机械、工程起重机械4大主机智能工厂及关键零部件中心全线投产;开封农机、中高端液压油缸等3个智能工厂50余条智能产线建成投产。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全球累计建成投产18个智能工厂和420余条智能产线,含16条无人化“黑灯”线;泉塘矿机、马鞍山叉车、常德农机、特力液压等5个智能工厂、70余条智能产线建设正加速冲刺中,中联数智网联高端农机装备产业园、九华工业园、德国工厂、渭南工业园总体规划按计划高效有序推进,全面助力公司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2025年,公司的挖掘机共享制造智能工厂入选国家首批领航级智能工厂,代表中国智能制造的最高水平。

公司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形成了全面的绿色化发展路径,并围绕绿色产品、绿色制造、绿色管理、绿色企业,构建了完善的绿色标准体系,引领和推动行业绿色发展,从“零部件一整机一整机应用”全链条、一体化全面推进。在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方面,公司从锂电、氢燃料两条工程机械新能源关键技术链突破,打造从零部件到整机、硬件到软件的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产业通道;在主机方面,公司全系列工程机械实现新能源化,同时正加速打造新能源矿山机械以及新能源农业机械,各产品线新能源型谱得到极大丰富和拓展,满足各类细分市场需求,并在多个领域实现了全球首创、行业第一,以“绿色化+智能化”中国产业链比较优势定义行业“高端”,在全球市场不断突破新高。

五、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不断夯实合规治理基础

中联重科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香港联交所的监管规则,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健全内部管控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2025年,公司围绕新《公司法》及证监会配套规则的落地实施,系统性推进了以下治理变革:

一是完成治理架构重塑。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将原监事会的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实现监督职能的有序承接与平稳运转。公司据此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步更新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配套制度,确保制度框架与治理架构协调一致。二是增设职工董事席位。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新增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进入董事会,充分畅通职工参与公司决策的制度化渠道,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新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司制定并发布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及商业秘密、未决事项等特殊情形下的信息披露流程,提升信息披露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在日常运作层面,董事会坚持审慎、专业、高效的决策原则,各专门委员会在议案提交董事会前深入论证、严格把关,为经营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公司四名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方式,有效发挥决策咨询与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A+H股双重上市企业,公司同步遵循深交所与香港联交所的治理规范,持续提升跨境合规治理能力。

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持续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全方面、立体式赋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工作,通过常态化业绩说明会、图文报告等可视化方式对定期报告、重大临时报告进行解读,不断丰富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增加投资者直面高层的机会,提升日常沟通频次,畅通内外部信息传导枢纽,积极响应股东合理诉求,充分尊重和维护各类投资者利益,打造积极、健康、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者关系体系以赢得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长期信任与支持。

七、通过长效的激励机制、优异的股利政策、积极的市值管理等,与全体股东共担共享,提升投资者回报,支撑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全体股东回报,通过建立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效激励机制使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与广大股东利益高度一致,并通过现金分红及回购公司股份等方式持续与全体投资者分享发展成果。自上市以来,公司已开展多次管理层及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已累计分红28次、分红金额超300亿元,历史整体分红率约为47%,股息率长时间以来也一直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与此同时,近5年公司还持续开展大规模回购,合计回购金额近50亿元。

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的战略、经营、财务等情况,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持续回馈资本市场,为投资者提供稳定优秀的投资收益,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有力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