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9,610,03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拥有高度研发能力、掌握先进生产制造技术的企业,拥有多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主要从事智能座舱部件和新能源充配电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
依托全球化布局,公司在研发创新、精益制造及全生命周期服务等方面积累了深厚的跨国运营经验。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凭借卓越的技术底蕴与制造实力,公司不仅与梅赛德斯、宝马、奥迪等欧洲豪华品牌保持着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更深度赋能江淮、赛力斯、上汽、吉利以及小鹏、理想、蔚来等中国造车新势力与传统汽车龙头,形成了中西合璧的多元化客户矩阵。
公司的智能座舱业务主要包括空气管理系统和豪华智能饰件两大领域,为高端汽车内饰提供智能解决方案,与全球主流汽车品牌有超过20年项目合作经验。其中空气管理系统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豪华智能饰件拥有全行业顶级的制造工艺。同时,公司也是国内外知名的汽车主机厂新能源充配电系统的重要供应商之一,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智能充电桩和车内充配电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5年5月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35元/股(含)调整为34.90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90元/股,最低价为30.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80,840,662.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2、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修订稿。《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12月30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3月31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披露。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3:00-5: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刘玉达先生,独立董事郭志明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龙伟胜先生,财务总监尤佳女士。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全面了解,现就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陆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的“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进行提问,或在2026年4月1日(星期三)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D@joysonquin.com。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提案6.00、10.00、11.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及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4、提案7.00、10.00、11.00为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6年4月16日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9:00一11:30、14:00一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913802
传真:0574-87911248
邮箱:IRD@joysonquin.com
联系人:龙伟胜、潘立页
(五)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0”,投票简称为“香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7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延续性、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现提请召开股东会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6年5月16日至2027年5月15日止。除延长有效期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5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投资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委托理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资金使用安排合理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
(三)授权有效期
本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范围内,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五)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政策、市场、信用、流动性、信息传递、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流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公司对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
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担保中,被担保对象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éxico S.A. de C.V.、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13.30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 30.48亿元人民币(含本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3、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上担保风险。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合计6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票据池业务、外汇衍生产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前述授信(贷款)相关事宜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审批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6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拟为其全资子公司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以下简称“德国群英”)、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饰件”)、其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能源”)、宁波东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禾智能”),其控股孙公司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元塑胶”)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均胜群英全资子公司德国群英拟为其全资子公司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éxico S.A. de C.V. (以下简称“墨西哥群英”)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均胜群英全资孙公司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Polska Sp. z o.o. (以下简称“波兰群英”)、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Romania S.R.L. (以下简称“罗马尼亚群英”)和墨西哥群英拟为德国群英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0亿元(其中新增担保额度约2亿,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约11.30亿),相关担保事宜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
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全
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
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对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
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向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海外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等值外币,汇率均采用2026年3月1日人民银行发布的中间价格;
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公司名称: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成立日期:1979年8月22日
注册地点:Gutenbergstra?e 16, 71277 Rutesheim
法定代表人:Ren, Ning, Zheng, Ping
注册资本:1,250,000.00 欧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研发、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116,308.46万元,负债总额88,630.68万元,净资产27,677.78万元,营业收入176,274.96万元,利润总额7,816.85万元,净利润5,587.09万元。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130,776.28万元,负债总额92,874.99万元,净资产37,901.29万元,营业收入153,283.36万元,利润总额1,686.02万元,净利润 -608.33万元。
信用等级状况:优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4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006幢1楼
法定代表人:赵双双
注册资本:6,80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14,587.28万元,负债总额10,598.15万元,净资产3,989.13万元,营业收入15,631.53万元,利润总额70.64万元,净利润132.56万元。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33,035.73万元,负债总额28,981.96万元,净资产4,053.77万元,营业收入21,520.05万元,利润总额-75.11万元,净利润64.64万元。
信用等级状况:优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4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006幢1楼
法定代表人:刘玉达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持有宁波新能源股份55%,宁波均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宁波新能源股份27%,南京博格汽车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宁波新能源股份18%。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35,879.04万元,负债总额33,264.47万元,净资产2,614.57万元,营业收入33,629.89万元,利润总额-2,798.39万元,净利润-2,158.03万元。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71,244.94万元,负债总额72,673.57万元,净资产-1,428.64万元,营业收入51,365.47万元,利润总额-4,055.67 万元,净利润 -4,055.67万元。
信用等级状况:优
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宁波东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东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0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丰乐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黄统
注册资本:8, 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持有东禾智能股份55%。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16,806.12万元,负债总额27.98万元,净资产16,778.14万元,营业收入12.67万元,利润总额-15.17万元,净利润 -11.37万元。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22,394.39万元,负债总额5,502.60万元,净资产16,891.79万元,营业收入6,241.34万元,利润总额22.95万元,净利润22.95万元。
信用等级状况:优
宁波东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年3月12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村;
法定代表人:黄统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东禾智能的全资子公司,均胜群英持有东禾智能股份55%,东禾智能持有东元塑胶股份100%。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8,362.49万元,负债总额3,662.21万元,净资产4,700.27万元,营业收入2,474.55万元,利润总额-339.66万元,净利润-299.73万元。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22,091.28万元,负债总额17,224.93万元,净资产4,866.36万元,营业收入12,021.79万元,利润总额8.53万元,净利润8.99万元。
信用等级状况:优
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éxico S.A. de C.V.
公司名称: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éxico S.A. de C.V.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27 日
注册地点:Circuito San Miguelito Oriente 100
法定代表人:Gustavo de Echavarri, Rafael Gomez
注册资本:599.641,920 墨西哥比索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孙公司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80,515.78万元,负债总额65,997.55万元,净资产14,518.23万元,营业收入55,426.50万元,利润总额-13,016.72万元,净利润-9,706.32万元。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83,049.51万元,负债总额71,788.80万元,净资产11,260.71万元,营业收入55,234.80万元,利润总额-5,788.55万元,净利润 -4,719.71万元。
信用等级状况:优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éxico S.A. de C.V.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授信(贷款)及担保协议均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五、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全部的被担保对象主要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为其提供担保能够助力公司做强主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东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主要是由于该相关少数股东为该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员工持股平台或技术合作公司,且被担保人主要为均胜群英提供配件生产或技术服务,近年经营状况持续改善、稳定。同时,公司对被担保人具有实质控制权,因该担保事项而承担的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通过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且担保对象为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没有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30.48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3.53%。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64%。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均胜电子的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电子”)及其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778.00万元的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接受和提供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去年同类关联交易审批金额为人民币20,150.0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16,279.57万元。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郭志明、俞朝辉、龙伟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关联交易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艾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菲科技”)进行。
2、根据公司2025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及其后续进展等相关公告,公司出售原子公司香山电子100%股权后,香山电子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全资子公司艾菲科技向香山电子的全资子公司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形成关联交易。该租赁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为3,138万元(含税金额为3,420万元),每年租金为628万元(含税金额为684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以下关联方发生了总金额为人民币16,243.69万元的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房屋出租和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关联交易主要通过均胜群英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
2、宁波均悦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底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
公司确认上述关联交易客观真实,遵循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据市场定价的原则,程序完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均胜群英于2019年11月向均胜电子购买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75%股权的剩余应付股权收购款转为借款,经双方商议借款年利率定为4.35%。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应付股权收购款转为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286.24万元,全年支付利息为50.66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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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均胜电子控股子公司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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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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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均胜集团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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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香山电子及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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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香山电子控股子公司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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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香山电子及其子公司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能履行合同约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1、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类别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业务等。
2、交易的内容主要为:汽车功能件配件、饰件、电子类产品、材料、工装设备、新能源零部件、储能设备、技术开发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等以及房屋租赁交易、物业管理等。
3、交易的具体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双方实际需求及具体协商的结果为准。
4、具体每笔关联交易应由双方按照商业惯例达成书面一致或签署相关协议。
(下转15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