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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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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com.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90,808,558.09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52,434,6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7,621,733.7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56%。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燃气能源

2025年,全球天然气市场在新增供应逐步释放、需求温和修复和地缘政治扰动交织影响下运行,国际天然气价格水平整体回落至相对合理区间,但阶段性波动仍然频繁。

从国内层面看,我国天然气市场在全年运行中呈现出与国际市场“不完全联动”的特征。同时,国内天然气产量稳步增长,进口气来源更加多元,管道气与LNG在供给体系中的结构不断优化,国内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天然气市场整体运行平稳。

(二)环境物流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断加强,一系列严格的环保政策与法规应运而生。污水处理行业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行业,在政策层面持续获得支持,这些政策不仅强调了污水处理的重要性,而且对污水处理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物流行业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变化双重驱动下,推动行业逐步向绿色化、智能化、协同化转型。危险品运输领域迎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于2025年落地实施,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信息化手段赋能安全管理,推动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整体安全水平。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关键配套设施迎来高速发展。公共充电桩建设率先领跑,形成相对集中的高使用密度区域。

(三)融租资管

融资租赁行业作为连接实体经济与金融资源的重要纽带,近年来在宏观经济波动与监管政策调整的双重影响下,正经历深刻的业态重构。2025年,融资租赁行业盈利水平的下滑,凸显了传统依赖息差盈利模式的局限性。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始终与监管政策的演进密切相关。自2018年资管新规实施以来,监管体系经历了从统一规制到分类监管、从规模导向到质量导向的深刻转变。

(四)创投投资

2025年是中国创投行业在?资本耐心提升、机制持续优化、结构深度调整?的主旋律下,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从国务院出台“创投十七条”到《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等各级政策意见落地出台,覆盖创投行业“募投管退”全链条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成型,行业全链条发展态势持续回暖。系列政策举措推动行业生态从传统发展格局,向以硬科技为核心的全新发展范式转型。

公司以“公用事业、金融创投”业务双轮驱动,构成了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其中公用事业包括(1)燃气能源、(2)环境物流;金融创投包括(1)融租资管、(2)创投投资。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燃气能源

公司聚焦天然气下游需求端城市燃气业务,业务覆盖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两大核心场景,主要业务板块包含燃气销售与燃气安装工程服务。经营模式为向上游供应商购买气源后,通过自建城市管网销售给终端客户并提供相关输配服务。经营范围集中于长三角,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以及南通大众燃气分别是上海浦西南部、江苏省南通市区唯一的管道燃气供应商,在上海市以及长三角地区较有影响力。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夯实主业基本盘,稳存量拓增量,布局配套项目;积极拓展延伸服务,挖掘燃气保险等新业务增长点;强化内部管理、推进精细化运营,提升经营效益;推进老旧管网、设施改造,降低用气风险;借助智能化手段,赋能安全管理与运营效率提升。

(二)环境物流

公司在环境领域核心业务为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污水处理业务聚焦城市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由子公司大众嘉定、江苏大众分别负责运营管理。目前公司在上海、江苏两地共运营9家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46.5万吨/日。其中,大众嘉定污水厂日处理能力20万吨,出水标准为上海市最高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A+;江苏大众的业务覆盖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贾汪区、沛县、邳州市及连云港东海县五地,总日处理能力26.5万吨。污水处理业务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核定水量与单价后定期结算,处理流程涵盖污水收集、物理化学及生化处理等环节,确保出水达标排放。

物流业务的核心经营主体为大众运行物流,一家为货物运输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服务企业,拥有上海市危险品运输(第二、三类易燃气体及第九类杂项危险品物质和物品)资质,是上海市最大的第三方专业LPG配送物流公司,为管道燃气销售业务提供重要补充。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充电场站业务,目前已有多家场站投入实际使用。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环境业务:坚守达标排放核心运营底线,保障污水处理全流程稳定合规;通过“污水+光伏”模式,优化能源成本,提升盈利能力;推进提标改造项目,积极搭建智慧水务、资产管理系统,通过硬件升级与数字化工具优化运营。物流业务:稳固传统业务并拓展延伸业务,切入中高端市场,开拓多元配送业务;布局新能源物流车辆的运营,多措并举提升充电场站经营效能,搭建信息化平台,赋能业务推广,持续提高服务质量。

(三)融租资管

融租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运营。大众融资租赁坚持聚焦“消费金融、平台金融”细分市场,坚定不移推进业务模式转型。报告期内,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迅速,保理业务稳步推进,平台金融取得突破。资管业务由大众资管运营,其以资管业务稳步投放为主要目标。上海翔殷路隧道为公司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及运营的项目。该项目剩余专营权为5年,目前即将进入移交准备期,现纳入资产管理板块统筹管理。2025年,上海翔殷路隧道年车流总量近2500万辆次。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聚焦“消费金融、平台金融”核心方向,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布局消费分期业务;严格把控业务风险红线;积极拓展资产管理多元业务品类,紧跟上海政策方向,关注城市更新项目,寻找现金流稳定的资产。

(四)创投投资

公司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参股专项基金及私募基金等多元化方式开展创投业务。公司全资创投平台为“大众资本”,重要参股投资平台分别为深创投、华璨基金和大成汇彩,投资板块还包括联营企业大众交通。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依托优质投资平台开展直投与跟投业务,同时发挥公司产业资源禀赋,实现产业与资本的协同整合效应;建立专业投后管理团队,对被投企业进行持续跟踪和赋能,通过多渠道搭建资本与项目的高效沟通机制,提升项目退出成功率,提高投资资金使用效率,创造稳健的投资收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23亿元,较上年同期62.48亿元下降3.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2亿元。

2025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4.77%,较上年同期2.78%增加1.99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35 证券简称:大众公用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徐家汇中心城际酒店三楼柏林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

至202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3、4、5、6、7、8、9、10、11、12、1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02 3.05 3.0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发布的H股股东会通知。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

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近江苏路)四楼

登记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9至下午4时

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121号众腾大厦1号楼10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280679

电子邮件:dmbstock@dzug.cn

联系人:曹菁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35 证券简称: 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6-004

债券代码:240539 债券简称: 24 公用 01

债券代码:244523 债券简称: 26 公用 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90,808,558.09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52,434,6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7,621,733.7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56%。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发生总股本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57,244,595.6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 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35 证券简称: 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6-003

债券代码:240539 债券简称: 24 公用 01

债券代码:244523 债券简称: 26 公用 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6年3月16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5年年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90,808,558.09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52,434,6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7,621,733.7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56%。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发生总股本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5《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赵晔青按规定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及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3)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及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赵晔青按规定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4)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运输、工程等服务和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赵晔青按规定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5)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大众运行物流向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运输、工程等劳务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赵晔青按规定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6)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租入资产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7)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租入资产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赵晔青按规定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8)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向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6《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7《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8《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未来12个月拟使用不超过总额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拟使用不超过总额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金额均包含公司及子公司已有的现存投资理财金额和未来12个月的新增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报废部分资产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9《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报废部分资产的公告》);

董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报废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报废部分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境外债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10《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境外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6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新一届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二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四名。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相关股东、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为下述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本次换届选举董事人选:

提名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汪宝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候选人;赵晔青先生、金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1)《关于提名杨国平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梁嘉玮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汪宝平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提名赵晔青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提名金永生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新一届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二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四名。根据《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推荐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为下述被推荐人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本次换届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

提名姜国芳先生、李颖琦女士、杨平先生、刘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1)《关于提名姜国芳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李颖琦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杨平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提名刘峰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简历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见附件)。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2.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3.审议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公告2026-01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董事会还确认了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聘请香港嘉源律师事务所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港交所上市规则培训。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 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附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3、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姜国芳、杨平、刘峰)

4、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颖琦)

5、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姜国芳)

6、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颖琦)

7、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平)

8、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峰)

附件: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国平先生简历

杨国平,男,1956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局主席,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EO)、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

梁嘉玮先生简历

梁嘉玮,男,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金融)。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上海市股份公司联合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汪宝平先生简历

汪宝平,男,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晔青先生简历

赵晔青,男,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永生先生简历

金永生,男,1964 年出生,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事务理事会理事长。

附件: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国芳先生简历

姜国芳,男,195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申万巴黎、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申万宏源集团副总经理、顾问。

李颖琦女士简历

李颖琦,女,1976年出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平先生简历

杨平,男,1969年出生,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总监、中国资产管理30人论坛理事。曾任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CEO兼总裁、香港赛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峰先生简历

刘峰,男,1968年出生,硕士,律师、高级经济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大慧谷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律师协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理事、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并多次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论证会成员。

附件: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现提名姜国芳、杨平、刘峰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不适用)。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现提名李颖琦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姜国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公司代码:600635 公司简称:大众公用

(下转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