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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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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50 公司简称:锦江在线

900914 锦在线B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2,317,981,975.09元,加本年归母净利润141,969,446.89元,减2025年内发放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60,677,111.77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399,274,310.21元。2025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92,840,140.66元,加本年净利润43,295,175.56元,减2025年内发放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60,677,111.77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75,458,204.45元。

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25年末总股本551,610,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元(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60,677,111.77元。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202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总体要求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管理协同,落实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进一步规范汽车生产企业OTA升级活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技术规范应用,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2025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共计五个方面23条内容。其中包括推动自动驾驶设计运行条件、自动泊车、自动驾驶仿真测试等标准批准发布及实施,加快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构建自动驾驶系统安全基线。9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领域规模化创新应用。

2、2025年9月,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积极推进预制菜国家标准制定和餐饮环节使用明示,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预制菜相关话题,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已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加快推进预制菜国家标准制定,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更好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3、2025年3月,商务部等八部门研究制定了《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充分发挥数智供应链在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韧性方面的重要作用,建设数智化农产品市场,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智能化水平,支持发展“前置仓+即时配送”模式,建强农业数智供应链网络、节点和末梢;用好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传统批发零售、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主体转型升级,发展数智供应链,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

4、2025年4月,海关总署会同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20个部门(单位),联合部署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其中将进一步促进物流畅通。深化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多式联运进出境协同,进一步支持跨境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发展,打造畅通安全的国际公路直达运输通道,支持“空中丝绸之路”发展,优化空运货站作业模式,推进航空口岸“空侧直通”监管,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9月,国务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新增了强力的反制措施。明确若其他国家对中国海运经营者采取歧视性限制,我国有权采取包括收取特别费用、限制船舶进港等在内的必要措施。同时,条例新增对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的备案与监管要求,加强了航运数据与市场秩序的规范管理,为维护国家航运利益和产业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经营包括车辆营运和低温物流业务,参股的锦海捷亚主要经营国际货代业务,参股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有限公司经营仓储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客运业务方面,锦江汽车公司是上海市综合性大型客运服务企业,以大小客车租赁、国宾接待、旅游长途客运、出租汽车、汽贸汽修、驾驶培训为主营业务,现拥有各类大中小汽车近万辆。近年来,公司以市场化改革为主线,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致力于成为城市综合客运服务行业的引领者和行业标杆企业。

(2)食品冷链业务方面,公司以库区高效运营管理为基础,为连锁餐饮、商超、饮料、新零售等行业的客户提供进口清关、干线运输、冷藏配送、销售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公司在食品冷链业务方面的服务经验超过20年,累计服务大中型客户逾千家,形成了稳定的客户基础与良好的市场口碑。

(3)预制菜业务方面,公司依托锦江国际集团90多年的餐饮积淀与美食文化基因,聚焦菜品的研发、品控及销售,打造以“锦大师”品牌为核心的中高端预制菜产品,公司致力于将经典菜肴标准化、品牌化,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便捷化饮食解决方案的需求。通过严格品控保障菜品还原度与食品安全,公司不仅服务于家庭餐桌,亦在积极拓展多元消费场景,让消费者“热爱下厨房,热爱上生活”。

(4)国际货代货运业务方面,公司是经国家商务部、交通部、海关总署、民航总局批准的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自1992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以海运、空运进出口为核心,集长江内支线船代、大件运输、铁水联运、铁海联运等多种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跨境货代货运企业。公司持续拓展海外服务网络,业务覆盖全球30余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130余个城市,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跨境资源协同布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5亿元,同比下降17.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亿元,同比下降27.8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2亿元,同比下降6.3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B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汪浩,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汪浩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汪浩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鸿,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成雨静,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成雨静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成雨静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支付其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70万元(含税),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B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含税)。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根据《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批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75,458,204.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2025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1.1元(含税)。以批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551,610,107股为基数,拟派发红利总额计人民币 60,677,111.77 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74%。在上述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美元向B股股东支付。根据《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

3、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B 编号:2026-002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25年末总股本551,610,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元(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60,677,111.77 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七、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2025年度支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40万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八、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关联董事许铭、张羽翀、宗欢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十、关于与锦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关联董事许铭、张羽翀、宗欢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十一、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关于公司2026年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十三、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关联董事张贤、丁田、赵敏飚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同意计发报酬总额445.22万元。

十四、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意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一、五、六、七、十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以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B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总交易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交易对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铭、张羽翀、宗欢均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年报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很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

1.锦江国际指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因锦江资本已退市成为集团全资子公司,锦江资本对应的关联交易金额将合并到锦江集团的相应金额中,不再单独计算。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

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指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锦房物业有限公司、上海盛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茂昌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龙华肉类联合加工厂等、香港锦江旅游有限公司、上海市沪南蛋品公司、上海锦江物业管理公司、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上海华亭宾馆有限公司、上海豫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宏旅馆有限公司、上海锦乐旅馆有限公司、上海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国之旅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

2、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管丽娟女士(公司于2025年6月取消监事会)任该公司董事职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20312N

成立时间:1991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3楼

法定代表人:张晓强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游乐园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摄影扩印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销售代理;鲜蛋零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鲜肉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家禽饲养;牲畜饲养;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34784X2

成立时间:1997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00号2101室

法定代表人:蔡涛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提供/接受劳务、购买/销售商品、房屋租赁、支付/收取租金、存贷款等。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按规定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双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以货币方式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销售费用,并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总交易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此类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交易对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B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锦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 交易限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锦江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控制且受同一最终控制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锦江财务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锦江财务公司作为本公司的资金管理平台,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锦江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控制且受同一最终控制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009万元,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方

本次交易为锦江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签署方为本公司及锦江财务公司。

(二)双方合作内容

锦江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1.存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4.担保服务;5、委托贷款服务;6、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金额

存款与贷款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上限为人民币8,200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定价原则

公司在锦江财务公司的结余资金,锦江财务公司保证按照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并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相同存款产品利率计付存款利息,且若境内商业银行就本公司存款利率给予大客户或其他优惠待遇,则锦江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应同等待之。锦江财务公司按照日积数计算法计息。

公司在锦江财务公司取得融资,锦江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且若境内商业银行就本公司贷款利率给予大客户或其他优惠待遇,则锦江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应同等待之。锦江财务公司按照日积数计算法计息。

若同等条件下,境内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给予本公司其他优惠,则锦江财务公司应确保,在任何时候,其为本公司提供之服务的定价都不劣于该等境内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若存在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果于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本协议项下任何特定金融服务,则有关服务将使用政府定价确定;如果有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则将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五)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取得并审阅锦江财务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了《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作为单独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协议明确了立即启动预防处置机制的五方面情形并规定了四方面具体保障措施。

(六)协议的生效

协议有效期一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本协议应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协议内容提出意见或要求,或为了遵守《上市规则》的任何规定,双方同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要求或《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协议有关条款作出相应的修改。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锦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更好地监控资金、更有效率地调配资金。同时,锦江财务公司深入了解本公司营运,能够提供比中国其他商业银行更快捷高效的服务。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锦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B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理财已经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任何金融投资均存在风险,主要包括市场利率波动风险、所投资产品的净值波动风险、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等。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结合日常资金计划安排以及存量资金情况,在充分考虑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拟将部分暂时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理财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同一家银行的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单笔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四)投资方式

为确保资金安全,投资范围将严格限定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品种。主要配置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或保底收益型产品,占总额度70%;辅助配置银行发行的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及资产管理计划等,将优先选择底层资产清晰、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的产品,占总额度30%。

(五)投资期限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负责具体的投资决策及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理财已经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任何金融投资均存在风险,主要包括市场利率波动风险、所投资产品的净值波动风险、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等。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对发行机构、产品底层等进行审慎调查与评估。

2、公司财务部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管理,持续跟踪资金投向、产品净值和市场变化,及时向管理层反馈风险信号,必要时采取立即赎回等保全措施。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外部审计定期检查理财产品净值情况与财务报表披露的准确性,并及时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汇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日常资金计划安排以及存量资金情况,在充分考虑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拟将部分暂时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该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B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时间

公司计划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三)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

(四)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时,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其折算汇率按照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做出中期分红计划决议日下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确定。

(五)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二、中期分红实施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当期净利润与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0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

900914 锦在线B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锦江在线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锦江在线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锦江在线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ESG管理架构: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ESG工作小组--ESG执行层的三层管理结构,同时明确各层级权责。__[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年度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请在表格下方备注说明涉及《14号指引》的议题名称,以及是否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备注: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

1、客户隐私保护。经评估,客户信息仅用于履约必要场景,且已通过内部制度、系统权限、合规流程实现常态化管控,未对公司经营构成财务影响,不涉及大规模个人信息收集、互联网平台运营及数据变现,该议题对公司经营、财务、战略及投融资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对环境、社会、利益相关方亦无显著外部影响,具备双重不重要性特征。

2、反不正当竞争。经评估,主营业务均通过公开、合规、市场化方式开展,不存在价格操纵、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高风险场景,且已建立完备合规体系与监督机制,该议题对公司经营、财务、战略及投融资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对环境、社会、利益相关方亦无显著外部影响,具备双重不重要性特征。

3、循环经济。经评估,生产制造环节少、包装与资源循环利用规模有限,相关举措仅作为绿色运营常规管理,未对经营成本、收入及投资决策产生显著财务影响,该议题对公司经营、财务、战略及投融资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对环境、社会、利益相关方亦无显著外部影响,具备双重不重要性特征。

4、负责任营销。经评估,公司虽有汽车公司和锦江御味面向C端,但面向终端消费者的广告宣传、营销推广活动较少,营销行为简单合规、频次低、影响范围有限,该议题对公司经营、财务、战略及投融资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对环境、社会、利益相关方亦无显著外部影响,具备双重不重要性特征。

5、环境合规管理。经评估,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满足监管要求,并未发现在该议题上的重大影响,故该议题对公司经营、财务、战略及投融资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对环境、社会、利益相关方亦无显著外部影响,具备双重不重要性特征。

6、废弃物处理。经评估,公司并非生产型企业,公司及子公司也不属于污废排放被监管企业,主要废弃物以无害废弃物为主,且体量不大,该议题对公司经营、财务、战略及投融资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对环境、社会、利益相关方亦无显著外部影响,具备双重不重要性特征。

7、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经评估,公司服务经营范围主要为城市对濒危动植物鲜有接触,亦不产生相关影响,该议题对公司经营、财务、战略及投融资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对环境、社会、利益相关方亦无显著外部影响,具备双重不重要性特征。

8、水资源利用。经评估,公司使用市政用水,并非生产型企业,用水体量不大,该议题对公司经营、财务、战略及投融资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对环境、社会、利益相关方亦无显著外部影响,具备双重不重要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