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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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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21 公司简称:浙版传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总股本2,222,222,2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8,888,889.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2025年度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222,222,222.3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711,111,111.36元(含税),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55.31%。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图书零售市场整体呈现调整态势。根据开卷数据显示,全国整体图书零售市场码洋同比下降2.24%,实洋同比下降3.80%。受消费环境影响,消费者图书购买更趋理性,市场品类结构呈现差异化特征,刚需类图书持续展现出相对稳定的市场表现,成为支撑市场的重要力量。

渠道格局持续演变,线上渠道仍占据主导地位,传统电商与短视频电商共同构成核心销售矩阵,两者市场占比趋于均衡。传统电商渠道处于调整阶段,营销节点的拉动效应有所弱化;短视频电商增速逐步趋于平稳,行业开始从规模扩张转向精细化运营。实体渠道降幅呈现收窄态势,转型进程持续推进,数字赋能成为渠道提升运营效率、精准对接客群需求的重要方向。

行业数字化转型向纵深推进,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应用成为重要发展趋势。相关技术逐步渗透到选题策划、编辑校对、营销推广等多个出版环节,助力行业提升生产效率与内容创新能力,推动编辑工作模式向人机协同升级。同时,出版业加速探索全渠道融合发展路径,“内容+服务”的生态构建成为行业共识,跨界合作等创新模式不断涌现。政策层面持续聚焦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引导数字化转型与规范市场秩序,为行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浙版传媒以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和印刷为主业,是一家集出版、印刷、发行及零售等传统业务并融合数字出版、数字媒体、数字营销、信息技术服务、在线教育与培训等新兴业态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文化企业。

1.出版业务:公司旗下11家出版单位坚持专业立社、品牌为先的精品生产原则,聚焦精品出版,提高原创出版能力,打造具有高显示度、高辨识度、高美誉度的原创产品,不断壮大主题出版、重点出版、大众出版、教育出版等精品集群。强化融合出版,从单一的纸质出版向电子书、音视频、数据库、精品课程、IP运营等全媒体呈现方式转型,依靠“一种内容、多种产出”构建传统纸书的线上多维呈现。

2.发行业务:公司旗下浙江新华推进实体书店转型升级,完善旗舰店、标杆店、标准店、特色店四大体系书店集群建设,全力保障教材教辅和市场图书发行。公司构建了以浙江新华、博库集团为主体,涵盖垂直渠道、平台渠道和短视频渠道的多场景线上图书零售体系,满足用户图书消费的多样化需求。

3.印刷业务:公司旗下印刷集团开展出版物印刷和社会印务加工,推进“浙印云”按需印刷数字平台建设,满足短版、小批量图书生产和个性化产品加工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05.44亿元,同比下降5.80%。其中:出版业务收入30.14亿元,同比下降4.02%;发行业务收入83.88亿元,同比下降4.60%(注:出版、发行业务收入系合并抵销前数据),其中线上销售收入27.59亿元,同比下降10.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0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11.58亿元,同比下降2.78%;净资产为143.84亿元,同比增加5.0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3.02亿元,同比下降3.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6亿元,同比增长18.76%;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5亿元,同比下降8.9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2%,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8%,整体发展稳健。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一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82万元(年报审计费用25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公司2026年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9%。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概述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2026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银行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最终将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调剂使用额度,与金融机构签署授信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上述担保与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70%,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若获调剂方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则不能调剂。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新华数码印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82948807K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海北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广告制作;平面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浙江新华数码印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以有关主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浙版传媒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9%。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及对股东合理回报的前提下,在满足以下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

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当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50%。2026年计划分红两次,其中中期分红不低于全年分红的25%。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适当简化分红程序,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择时择机论证、制定、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以及办理与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的所有必须事项。

2.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3.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且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结合公司2026年未分配利润与现金流等因素方能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版传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2.222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44.45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650.4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9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821.8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183.73万元,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4,189.6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及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多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5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8月12日完成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005101040041858)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该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2025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浙江文艺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8月11日完成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005101040041841)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该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对其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已于2024年11月6日完成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005101040041809)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该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对其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005101040041817)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该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821.8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183.7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后)。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522.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336.15万元以及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86.48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294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两个项目合计29,269,874.40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将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零售门店系统服务能力提升及智慧书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仓储物流体系升级优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新增年产100万色令教材、图书印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内容资源储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技术发展趋势、项目建设及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火把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内部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火把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金额。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金额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浙版传媒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浙版传媒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浙版传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出0.39万元,“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出4.16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再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2]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和“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97,999,513.22元。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具体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2,222,223股,以此测算,本次年度利润分配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8,888,889.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预案。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获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年度利润分配共计两次分红,其中中期分红比例不低于全年分红总额的25%。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已按照上述方案,于2025年9月8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中期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2,222,222.30元(含税)。公司2025年中期及年度合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两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711,111,111.36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5.31%。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正,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 授权额度:2026年度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70,000万元

● 授权期限:自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基本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公司资金余额预计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和授权期限

2026年度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7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并办理上述现金管理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178,480.87万元(含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不超过57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加购买理财产品余额)的48.3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进行处理。

四、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7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授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下转2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