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5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支出为人民币2,600.00万元。关联董事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并列第一大股东AstraZeneca AB(以下简称“AZAB”)的关联方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中国”)房屋租赁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并已按照公司当时有效的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委员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回避表决,其余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阿斯利康中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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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阿斯利康中国租赁其坐落于上海市亮景路199、245号4幢的房屋,且预计未来将继续租赁该处房产,本次预计金额和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包含向阿斯利康中国租赁房屋产生的年度租金、固定物业管理和服务费总计人民币1,666万元以及水电费等费用。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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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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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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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依法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均根据协议正常履行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已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了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阿斯利康中国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阿斯利康中国承租坐落于上海市亮景路199、245号4幢的房屋。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双方已就房屋承租订立书面合同,承租价格按公允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租金与同地区租赁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阿斯利康中国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有效期:2018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建筑面积:8,112.67平方米
每年租金及相关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费总计:人民币1,666万元
主要服务内容:阿斯利康中国向公司出租上述房屋供办公、研发使用,并提供房屋相关的工程配套服务、房屋及公共区域安保、保洁服务,固定设施和设备维修服务等。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等费用以公司实际使用发生如实结算。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并已按照公司当时有效的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阿斯利康中国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到期时将由双方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协商续租事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于2026年3月3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9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3月30日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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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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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实际使用了10,336.3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336.3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期限。2026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336.3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期限。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上接25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