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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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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出售和出租房产
的公告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6-03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出售和出租房产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就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项目(即“深圳市神州数码国际创新中心(IIC)”)预计2026年全年出售和出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出售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5亿元,出租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

本次预计出售和出租房产事项已经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深湾二路与白石三道交汇处东北侧。2017年7月17日,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签署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合同约定: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本宗项目建成后部分可按规定销售,公司将可用于销售部分占用土地成本计入开发成本。该项目已于2017年11月23日开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一期及二期工程已完成竣工联合(现场)验收。项目建成后用于出售、出租及自用。

该项目为公司自有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涉及出售和出租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出售和出租,交易对方尚不确定。鉴于交易对方的不确定性,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必要的披露义务,披露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出售和出租自有房产为经营范围内开展的正常业务。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项目的出售和出租,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企业价值,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如交易成功,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一定影响,最终以成交结果测算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6-02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等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公司拟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60亿元,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68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此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按照控股子公司的审议程序决定,控股子公司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68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由股东会、董事会另行做出决议的担保或者债务已经清偿、担保期限届满等情况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授权额度。此外,在本次董事会前已经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将计入本议案所述额度范围并继续占用上述担保额度,直至该等担保法律关系消灭。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联席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决定,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其他担保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本表中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人2025年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除上述被担保人外,公司拟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如有)提供担保。

2、公司与被担保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3、被担保人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神州云科通明(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神州云科智云(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神州数码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华棠微科技有限公司、GopoTec Philippines Inc.均为2025年新设立公司,无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4、被担保人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神州顶联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于2025年9月19日完成交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将神州顶联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GopoTec Philippines Inc.为2025年12月1日新设立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无202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

5、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公司在本次审议事项的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联席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2、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本次担保对象中合肥神州数码信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神州鲲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神州数码云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神州鲲泰(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合肥神州信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对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主要是满足控股子公司信创业务正常发展所需,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担保对象中公司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还包含神州顶联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参股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中纳入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次审议事项具有公平、对等性。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680亿元人民币。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在此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按照控股子公司的审议程序决定,控股子公司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62.83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为288.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6-028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基金、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风险较低,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等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基金、收益凭证等。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

4、额度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委托理财投资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2、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公司获得15亿元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的必要性

1、公司的资金存量存在波峰波谷,15亿元的额度是考虑存量资金波峰的状况下确定的额度。

2、开展委托理财投资可以使资金存量在波峰状态下提高闲置资金效益。

3、因委托理财审议流程需要较长时间,公司必须提前筹划。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6-027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基本情况: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公司拟基于套期保值目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衍生品名义本金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任一时间点不超过上述额度。拟操作的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买卖、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鉴于公司业务特性,公司一直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应付及外汇负债,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出现以美元和港币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衍生品交易,以对冲外汇风险。

2、交易额度及期限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名义本金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额度的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上述申请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义本金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交易对手方为银行、投行等金融机构,交易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拟操作的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买卖、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4、合约期限

不超过三年。

5、资金来源

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自有资金保证金方式,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2、公司成立了由财务总监负责的衍生品交易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交易事务。交易工作小组配备交易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定衍生品交易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衍生品交易工作小组成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三、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保值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保值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批准,衍生品交易额度应当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为限。

3、公司衍生品交易工作小组在衍生品交易前需进行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在充分了解衍生品交易条款后,拟定交易方案(包括交易品种、期限、金额、交易银行等),最终经财务总监审批。

4、公司衍生品交易合约由交易工作小组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后予以执行。

5、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6、公司财务部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示衍生品交易工作小组及时应对。

五、衍生品交易公允价值分析、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公允价值分析、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确定和计量。

2、当公司已交易衍生品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下转255版)

(上接25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