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887,8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83,542.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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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中上协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新闻和出版业。根据Wind数据,目前A股新闻和出版业上市公司共29家,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合计 939.01亿元,同比下降7.27%,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107.69亿元,同比上升13.72%。
据图书行业咨询机构《北京开卷》发布的报告显示,2025年,整体图书零售市场在宏观经济环境与消费者习惯变化的双重影响下,延续了深度调整的态势,一场涉及渠道格局、产业链角色、营销逻辑乃至产品形态的深刻变革正在加速进行。2025年整体图书零售市场码洋规模达1,104亿,码洋同比下降2.24%,实洋同比下降3.80%。
品类赛道和渠道结构性分化显著。品类层面,偏刚需和符合大众情绪的品类呈现正向增长。渠道层面,作为内容文化产业,图书行业天然具备内容优势,2025年内容电商保持正向增长,并成为第一大零售细分渠道。这一变化不仅是数字上的更迭,更反映出图书零售市场已全面处于“内容驱动”阶段。
公司是横跨图书发行和报刊经营两大领域、国内第一家实现上市的文化传媒企业,也是2013年10月组建的上海报业集团旗下主要资本平台。公司已形成图书发行、报刊经营、广告代理及传媒投资等业务板块,旗下图书发行业务主体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是上海地区唯一使用“新华书店”集体商标的企业,拥有位于上海的所有新华书店、上海书城、江南书局以及特色书店 1925 书局、1927·鲁迅与内山纪念书局,直营网点四十余家,同时还拥有上海市幼儿园教材、中小学教材和中专职学校教材的发行权;公司还拥有《上海学生英文报》的经营权,在沪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1、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类型分为图书、文教用品和其他,其中图书和文教用品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新华连锁其他商品销售收入以及原广告业务延伸后会计分类为其他业务的销售收入。
2、主要业务的经营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图书和文教用品。图书是公司最主要的传统主营业务,近年来受到数字化图书、网上书店迅猛发展的影响,业务规模增长减缓,但主营业务收入走势整体平稳;文教用品也是公司传统的主营业务之一,由于文教用品消费对象的特定性以及该业务领域的特殊性,公司文教用品业务收入总体保持平稳。
3、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之间的专业相关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拥有较发达的实体门店系统,与广告代理业务联系紧密,能较好地相互促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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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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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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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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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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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1,059,622.81元,同比上升1.31%,利润总额43,863,218.64元,同比下降32.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257,766.35元,同比上升4.4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757,438,836.7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95,436,185.17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楼8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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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4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2026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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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可选择现场登记、传真或信件登记。
1、现场登记:请于2026年4月16日上午9点至下午3点半到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传真或信件登记:请将相关资料于2026年4月17日前以传真或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信件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请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本公司及时回复。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楼8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传真):021-60376284
邮箱:xhcmpublic@xhmedia.com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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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6-00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明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2026年度工作计划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暨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887,8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83,542.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2)。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明华、李翔、王晓东、戴寅和戴丽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关于2026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150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130万元和内控审计20万元)作为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报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6年度的审计报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4)。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管年度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兑付管理层2025年度绩效薪酬。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关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坏账核销金额为815,922.63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15,922.63元,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周钧明先生、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回避表决。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钧明先生、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第五、第六和第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第六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6-006)。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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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ESG委员会、ESG领导小组、ESG执行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通过定期会议(如董事会年度会议、ESG委员会半年度会议、ESG领导小组季度会议)与临时会议结合的方式,审核、汇报ESG相关工作。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ESG管理手册》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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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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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议题中,“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具有重要性,已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6-004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6年度的审计报酬。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金珊,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卫宁健康(300253)、近岸蛋白(688137)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伟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新华传媒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皓元医药(688131)、贝斯美(30079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晓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贝斯美(30079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澳华内镜(688212)、卫宁健康(300253)、天顺风能(00253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金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伟伟、董晓星、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为150万元(含内控审计),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水平,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的审计资源、专业素养和工作量,为保证审计服务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司拟对2026年度审计费用予以酌情上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分别就财务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的调整额度在各自总额的20%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6年度的审计报酬。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6-00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3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9,041,270.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887,8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83,542.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14%。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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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关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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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短期(一年内)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资金安全性较高。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总体而言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合理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
本次委托理财涉及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
(三)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资金投向为一年以内的银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股票以及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所在地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6-00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09日 (星期四)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 至04月08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hcmpublic@xhmedi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4月09日 (星期四) 10:00-11: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09日 (星期四)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裁:刘航
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顾庆忠
董事会秘书:唐莉娜
独立董事:周钧明、钱翊樑、袁华刚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4月09日 (星期四)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 至04月08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hcmpublic@xhmedi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0376284
邮箱: xhcmpublic@xhmedi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6-00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或“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关于2026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明华、李翔、王晓东、戴寅和戴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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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内容和关联交易方细分的2025年度交易情况和2026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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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报业集团
开办资金:人民币4,910万元;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宗旨和业务范围:出版解放日报、支部生活、报刊文摘、上海小说等报刊,出版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2024年末总资产3,072,005.75万元,净资产1,710,020.8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09,077.55万元,净利润31,314.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665.06万元。
注:2025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报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该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44万元;法定代表人:戴寅;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1号20层;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教用品、建材、金属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和国内运输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会展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工艺品、陶瓷制品批发与零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2024年末总资产1,066,889.79万元,净资产362,042.2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85,948.01万元,净利润8,850.50万元。
注:2025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该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5,9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翔;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4399号41幢229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除文物)、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经营管理,健身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安装、维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2024年末总资产115,587.06万元,净资产42,230.2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852.48万元,净利润-603.55万元。
注:2025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钱一栋,住所:嘉定区胜辛南路500号2幢1017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末总资产14,048.80万元,净资产1,620.1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98.46万元,净利润-384.55万元。
注:2025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任职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一般包括市场价和协议价两种。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则按照协议价。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1、交易目的
(1)公司向新华发行集团租赁房产是因为2006年与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考虑到一方面经营网点数量太多,全部进入公司需要比较大的资金,将给公司造成比较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历史原因,不少房产可能在权属关系上需要进一步梳理,因此,重大资产重组时只有其中一部分房产进入公司体内,其余网点由公司向其租赁并支付适当的租金。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后,鉴于报刊经营“两分开”的政策要求,公司在报刊经营、广告代理以及报刊发行等业务环节中,与公司的关联单位解放日报报业集团(2013年10月28日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整合重组并更名为上海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存在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系由双方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的方式而进行的。
2、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