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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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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6版)

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非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超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59,052.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3%。公司不存在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1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除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减少外,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尚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可能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7、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3月30日,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4,390,586.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91,813.26万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20亿元(含)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9%、4.89%,占比较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2025年11月26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康波先生、黄其忠先生因员工持股计划增持17,697股公司股份,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的行为。

非执行董事周昌玲先生计划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57%。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经自查,除上述增持及减持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2、在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除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减少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7、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21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原因

为贯彻落实公司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关事项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本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14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刘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玲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简历

刘玲女士,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工商管理高级经济师。曾任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CHO。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22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2日

至202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7、8、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的相关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股东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的,须在2026年4月17日17:00前送达。邮件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4、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股东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会议签到时,需出示上述文件(除营业执照外)的原件。

符合出席股东会条件的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自然人股东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会议签到时,需出示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如授权)的原件。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公司2026年3月30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发出的通函、通告。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7号

3、联系人:马成娟

4、联系电话:023-65179666

5、电子邮箱:601127@seres.cn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2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及基金类产品等,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等变化的影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的理财及基金类产品等。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的理财及基金类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业务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理财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的理财及基金类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及基金类产品等,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等变化的影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严格控制风险,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公司财经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经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及基金类产品等,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