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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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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

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公司是一家处于商业化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聚焦于肿瘤及血液系统疾病领域。公司采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基于行业领先的转化科学和新药分子设计与筛选技术平台,至今已建立七款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产品管线,其中两款药物已获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01亿元,较2024年同比增长122.60%。

2025年,两款商业化产品舒沃哲?(通用名:舒沃替尼片)和高瑞哲?首次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5年7月,舒沃哲?(ZEGFROVY?)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加速批准上市,用于既往经含铂化疗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FDA批准的试剂盒检测确认,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exon20ins)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成人患者,成为二/后线EGFR exon20ins NSCLC唯一中美双获批且医保可及的靶向药物。

由于创新药研发行业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强度高的特征,尽管公司已有两款产品成功上市并实现销售,但仍需持续推进已上市产品的适应症扩展与后续管线的开发,以构建长期竞争力和高质量发展基础。因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再融资,为应对当前发展阶段挑战、支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关键保障。随着已上市产品销售的逐步增长、适应症拓展的推进以及后续管线的进展,公司预计将逐步改善盈利结构,并向可持续发展阶段稳步迈进。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为加快推进在研产品的研发进度,每年研发投入较大,目前尚未实现盈利。因母公司存在尚未弥补亏损,故公司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股票股利的条件。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处于商业化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核心治疗领域是肿瘤及血液系统疾病。公司坚持源头创新的研发理念,以推出全球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具有突破性潜力的治疗方法为目标,旨在填补全球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基于行业领先的转化科学和新药分子设计与筛选技术平台,公司已建立了七款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产品管线,其中包括舒沃哲?和高瑞哲?两款已获批的药物、一款处于注册临床阶段的候选药物birelentinib、三款处于概念验证后阶段的候选药物(DZD6008、GW5282和DZD1516)以及一款处于早期临床阶段的候选药物(DZD2269),具体进展如下:

2025年是舒沃哲?和高瑞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首个年度,公司加大产品推广力度,积极扩大产品市场份额,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实现营业收入8.01亿元,同比2024年增长122.60%。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核心产品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8.56亿元,关键临床试验高效推进,管线发展取得系列里程碑:

一、肺癌领域

公司在非小细胞肺癌(NSCLC)领域布局了覆盖不同突变类型的差异化产品组合,尤其聚焦于目前临床缺乏有效治疗方案的难治性突变、经典突变后耐药及脑转移等关键未满足需求。

1.舒沃哲?(ZEGFROVY?)

舒沃哲?是一款口服、不可逆、针对多种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亚型的高选择性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可有效覆盖包括经典驱动突变与难治性突变(包括20号外显子插入(exon20ins)及PACC突变)在内的多种EGFR突变亚型,是二/后线EGFR exon20ins NSCLC唯一中美双获批且医保可及的靶向药物,且是首个同时在中美两国获得突破性疗法认定的肺癌靶向药,其首个适应症用于治疗既往接受含铂化疗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耐受含铂化疗,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exon20ins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产品是唯一被纳入中国国家医保目录、并获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指南I级推荐用于EGFR exon20ins NSCLC二线及以上治疗的靶向药物;在国际上,其被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指南列为EGFR exon20ins NSCLC患者经既往全身治疗后的治疗方案,成为该领域唯一中美双获批、国内外权威指南最高等级一致推荐且医保可及的口服靶向药物。

此外,舒沃哲?对比含铂化疗一线治疗EGFR exon20ins NSCLC的国际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悟空28”(WU-KONG28)已达主要研究终点、取得阳性顶线结果,是全球首个且目前唯一在国际多中心随机对照III期临床研究中,针对EGFR exon20ins NSCLC一线治疗取得阳性结果的口服靶向药物。

EGFR PACC突变是另一类重要的驱动突变,约占所有EGFR突变型NSCLC的12.5%。尽管已获批的EGFR TKI针对部分此类突变具有一定的临床活性,但总体临床获益仍有限,目前双药化疗方案仍是主要治疗选择。舒沃哲?在III期推荐剂量(RP3D)300mg下,单药一线治疗携带EGFR PACC或其他罕见突变的NSCLC患者,客观缓解率(ORR)达81.3%,疾病控制率(DCR)达100%,9个月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率达83.9%,展现出显著的临床潜力,该数据已在2026年欧洲肺癌大会(ELCC)上以壁报形式发布。公司正积极推进舒沃哲?针对EGFR PACC突变NSCLC的辅助治疗及一线治疗方案的临床研究,旨在系统满足该领域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报告期内,舒沃哲?多项临床研究成果也获得国际权威学术界的广泛认可,其全球注册临床研究“悟空1B”(WU-KONG1 Part B、WU-KONG1B)获2025年世界肺癌大会(WCLC)口头报告,并同步发表于国际顶级期刊《临床肿瘤学期刊》(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影响因子:42.1)。同时,在2025 ELCC和2025年世界肺癌大会(WCLC)上,公司还公布了舒沃哲?多项研究数据,覆盖EGFR exon20ins NSCLC全线治疗、EGFR罕见及其他罕见突变(HER2 exon20ins)NSCLC、EGFR敏感突变合并共突变NSCLC,以及EGFR TKI耐药的EGFR突变晚期NSCLC等多个领域,并包含单药及多种联合治疗策略。

2.DZD6008

DZD600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全新的、可完全穿透血脑屏障的四代EGFR TKI,旨在解决三代EGFR TKI存在的临床挑战。在临床前研究中,DZD6008对广泛的EGFR突变亚型展现出强效且一致的抑制活性,覆盖常见敏感突变(L858R/19del)、耐药双突变(L858R/19del和T790M/C797X)或三重突变(L858R/19del、T790M和C797X)。DZD6008对野生型EGFR的选择性超过50倍,表明其在有效抑制EGFR突变的同时,对野生型EGFR抑制作用较弱,有助于提高临床安全性。

DZD6008展现出完全的血脑屏障穿透能力,在多种EGFR突变肿瘤细胞系及动物模型中均能实现对肿瘤生长的完全抑制,该特性已在早期临床研究中得到初步验证。在TIAN?SHAN1(美国/澳大利亚)及TIAN?SHAN2(中国)两项针对携带EGFR敏感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I期临床研究中,DZD6008单药在经多线治疗、携带不同EGFR突变类型(包括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中显示出具有临床意义的抗肿瘤活性与良好的耐受性。截至2026年1月,在既往接受过多线治疗且携带C797X突变患者中,60毫克剂量组ORR达60%,中位PFS超过10个月(当前标准治疗约4–5个月)。药代动力学数据显示,其脑脊液与血浆中游离药物浓度比值高于1.0,证实其能够完全穿透血脑屏障。

报告期内,DZD6008针对既往接受过多线治疗的EGFRm NSCLC患者的I/II期临床研究结果在2025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发布。

3.高瑞哲?

高瑞哲?是一款新一代口服高选择性JAK1抑制剂,用于治疗血液系统疾病及无驱动基因突变的实体瘤。在无驱动基因突变的NSCLC中,肿瘤微环境内炎症细胞因子异常激活JAK/STAT通路,可上调PD-L1表达并增强免疫抑制信号,导致T细胞功能耗竭与免疫逃逸。高瑞哲?通过抑制JAK1,可下调PD-L1表达、缓解免疫抑制状态,从而重塑肿瘤微环境并可能恢复抗肿瘤免疫活性。临床前研究显示,JAK抑制剂逆转T细胞耗竭,改善肿瘤免疫微环境,联合免疫治疗,潜在逆转PD-1抑制剂耐药,为高瑞哲?联合抗PD-1/PD-L1治疗提供了机制依据。目前,公司正在中国开展一项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JACKPOT33),旨在探索高瑞哲?联合抗PD-(L)1抗体治疗无驱动基因突变NSCLC的潜力。

报告期内,高瑞哲?肺癌领域的临床研究成果在2025 ELCC以及2025 WCLC上公布,为高瑞哲?在NSCLC的临床应用提供重要依据。

二、血液肿瘤领域

1.高瑞哲?

血液肿瘤领域,高瑞哲?已在中国获批上市,首个适应症为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系统性治疗的复发难治性(r/r)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是全球首个且唯一作用于JAK/STAT通路的PTCL新机制治疗药物。在临床应用方面,凭借优异的临床数据,高瑞哲?获《CSCO淋巴瘤诊疗指南(2025版)》全面推荐。该药物设计具备差异化的“三重作用”机制:强效抑瘤、抗炎及免疫调节,旨在为PTCL患者带来广泛且持久的临床获益。

公司正在评估高瑞哲?联合化疗作为PTCL一线治疗的潜力:

(1)在JACKPOT53研究中,Go-CHOP方案(每日一次150mg高瑞哲?联合CHOP)在新诊断PTCL患者中显示出令人鼓舞的抗肿瘤活性与可耐受的安全性,报告ORR为88.9%,完全缓解率(CR)达61.1%。

(2)在JACKPOT55研究中,Go-CHOP方案(每隔一日一次150mg高瑞哲?联合CHOP)在新诊断PTCL患者中展现出强劲的早期疗效,ORR为94.1%,CR率为64.7%。目前85%的患者仍在持续治疗,最长无进展生存期已超过15个月,整体安全性可控,未发生因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导致的治疗中断。

报告期内,高瑞哲?多项临床研究成果在2025欧洲血液学协会(EHA)年会、第18届国际恶性淋巴瘤会议(ICML)以及第67届美国临床血液学会(ASH)上公布,包括高瑞哲?在PTCL的全线治疗、PTCL罕见亚型及PTCL伴噬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多症(HLH)中的最新研究成果。

此外,高瑞哲?一线维持治疗PTCL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JACKPOT26)的2年随访数据,于2026年3月在国际权威期刊《血癌杂志》(《Blood Cancer Journal》)发表。数据显示,高瑞哲?用于一线治疗后缓解患者的维持治疗,实现深度缓解与持久获益,且安全性可管可控:

(1)入组首次完全缓解(CR1)患者的队列1中,24个月的无病生存期(DFS)率为74.2%,且在不同PTCL亚型中的疗效可比;

(2)入组部分缓解(PR)患者的队列2中,CRR为50.0%,中位缓解持续时间(DoR)为23.9个月,mPFS为17.4个月,其中最长PFS达35.9个月,且患者仍在持续缓解中。

2.Birelentinib

Bireletinib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可完全穿透血脑屏障的全新非共价淋巴细胞特异性蛋白酪氨酸激酶(Lyn)和布鲁顿酪氨酸激酶(BTK)双靶点抑制剂,可同时作用于BTK依赖性和非依赖性BCR信号通路,有效抑制多种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B-NHL)细胞的生长。

最新随访数据显示,birelentinib针对在既往接受过多种治疗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CLL/SLL)患者中展现了良好的抗肿瘤疗效和安全性。截至2025年12月,在RP3D 50mg下的ORR达85%,在既往接受过BTK靶向治疗的患者中均观察到疗效,包括共价BTK抑制剂(81%,13/16)、非共价BTK抑制剂(100%,2/2)和BTK降解剂(50%,1/2),且疗效持久,50mg剂量下的中位随访时间超过11个月,mPFS未成熟,60%的患者仍处于无事件生存。2025年8月,birelentinib获FDA“快速通道认定”(Fast Track Designation),用于r/r CLL/SLL患者,有望加速birelentinib的临床开发及上市进程。

此外,birelentinib在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中也显示出良好的抗肿瘤疗效及安全性。Birelentinib单药治疗r/r DLBCL的ORR达50%,且针对非生发中心B细胞样(GCB)亚型及非GCB亚型均有疗效且缓解率相当。

目前,birelentinib已开展了针对r/r CLL/SLL的国际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TAI-SHAN6,并在联合BCL2抑制剂探索在一线CLL/SLL中的应用潜力。同时,birelentinib还开展了针对一线及后线DLBCL的临床研究。

报告期内,birelentinib凭借优异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获2025 ASCO及第18届ICML口头报告,并在2025 EHA及2025 ASH上公布最新研究进展。

3.GW5282

GW5282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具有双重抑制机制的新一代EZH1/2抑制剂,其通过同步且等效地抑制EZH1和EZH2,有效阻断了肿瘤中常见的代偿性通路激活,克服了单一靶点抑制可能引发的治疗逃逸。

EZH2是已在多种血液肿瘤及实体瘤中获得临床验证的治疗靶点。我们的转化科学研究表明,仅抑制EZH2往往不足以完全阻断相关信号通路,因其同源家族成员EZH1常会代偿性激活。而目前已获批的单一EZH1抑制剂则存在血液半衰期过短的问题,为维持靶点覆盖需使用较高剂量,进而导致骨髓毒性增加等剂量限制性毒性。作为新一代双靶点抑制剂,GW5282旨在同时以相近效力抑制EZH1和EZH2,且对其它非靶基因无明显影响。现有临床数据已初步验证其分子设计优势:包括更长的半衰期、更好的口服生物利用度,以及显著降低的骨髓毒性风险,展现出其作为更安全、更有效治疗选择的潜力。公司正在推进GW5282单药或联合高瑞哲?用于治疗r/r NHL的临床开发,以及GW5282在实体瘤中的应用潜力,目前该产品已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此外,基于JAK1靶点和BTK靶点的特性,公司也在积极探索高瑞哲?和birelentinib在自身免疫系统性疾病中的应用,目前公司已在中国开展了birelentinib针对r/r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的II期临床试验。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源头创新为驱动、全流程覆盖的自主研发体系。我们依托专有的转化科学研究能力,聚焦新靶点发现与作用机制验证,致力于开发具备全球竞争力的首创药物及突破性治疗方案。研发平台涵盖从靶点发现、分子设计、临床前研究、CMC、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上市后研究的全链条能力,核心团队拥有平均超过20年的跨国药企创新药研发及成药经验。

通过科学的研发体系,公司持续强化各阶段协同,提升研发效率、加速反馈循环,并系统性提高项目成功率。基于对疾病生物学机制的深刻理解,我们已成功将科学洞察转化为差异化的分子设计能力。公司已实现有舒沃哲?在中国和美国获批上市以及高瑞哲?在中国获批上市。

此外,我们采取“前移治疗阶段+拓展适应症+联合疗法探索”的产品价值拓展策略。针对已获批产品,通过推进其在更早期治疗阶段的应用及拓展新增适应症,逐步确立其标准治疗地位;同时积极挖掘在研管线与已上市产品的联合治疗潜力,最大化临床与商业协同。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取得多项进展,具体产品研发及商业化进展详细阐述,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相关内容。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在研产品的临床开发,强化已上市产品的生命周期管理,并逐步拓展至未满足临床需求显著的新疾病领域,构建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与长期增长潜力的产品管线。

2.销售模式

公司现已建立一支专注于肺癌和血液瘤产品的商业化团队,涵盖营销、医学事务、渠道管理、市场准入以及业务规划与运营。我们以科学营销为核心,通过高效的上市执行与全面的市场准入策略,将科学领导力转化为市场影响力。2025年度,公司两款商业化产品舒沃哲?和高瑞哲?均首次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显著提升了药品的患者可及性与市场渗透。年内实现销售收入8.01亿元,较2024年增长122.60%;销售费用率降至71.25%,销售效率持续优化,规模化效应逐步显现。

面向全球市场拓展,公司在稳步推进国际化布局:一方面积极与海外制药公司洽谈合作,建立海外市场覆盖;另一方面积极评估组建专业化海外商业化团队的可行性,实现对核心市场的深度经营,为可持续的全球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3.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生产外包服务(CMO)模式,并正在稳步推进向自主生产的战略转型。在委托生产阶段,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上市许可持有人相关法规,通过专业团队对生产工艺设计、供应商遴选、生产全过程及质量控制等环节实施严格监管,并与受托方签订质量协议,确保舒沃哲?及高瑞哲?的生产符合注册工艺与质量标准要求。在原料药供应方面,公司与合作企业签订长期定制采购和质量协议,保障供应链的稳定与合规。

为提升生产效率、强化质量控制并优化成本结构,公司积极推进生产体系的内部化建设。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在江苏无锡建成符合GMP标准的生产基地。该工厂于2025年12月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C证),目前正进行工艺转移与验证。通过实现生产环节的垂直整合,公司将构建覆盖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至商业化生产的完整产业链。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专注于肿瘤及血液系统疾病领域创新疗法的研究、开发和商业化。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2),公司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

在人口老龄化、医疗保健支出增长和持续科技创新的背景下,全球医药行业不断扩张。根据灼识咨询,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由2020年的13,330亿美元增至2024年的16,63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5.7%,预计2035年将达到24,279亿美元,2024年至203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3.5%。作为全球医药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中国医药市场规模由2020年的2,026亿美元增至2024年的2,40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4%,预计2035年将达到4,609亿美元,2024年至203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6.1%。

近年来我国对促进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国务院、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相继出台了《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大力支持创新药行业的发展。我国创新药从早期的“Me-too”(仿创结合)和“Fast-follow”(快速跟进),逐步迈向“Best-in-Class”(同类最优)和“First-in-Class”(全球首创)。国家药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度我国批准上市的创新药达76个,创历史新高,而美国2025年度获批的创新药仅46个。创新药物研发具有高科技、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等行业特点。根据《衡量医药创新回报》,2023年药物从发现阶段到商业上市所需的平均研发成本为22.84亿美元。有效解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开发出真正差异化、海外市场认可的产品决定药企的未来。就靶向小分子药物而言,对基础科学和临床科学的深刻理解、将临床表征转化为临床前各种指标、找到合理的靶点和生物标志物、提出科学假说、通过体内和体外实验设计并优化候选化合物、确定合理的患者人群、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都是创新药企面临的巨大挑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作为一家创新生物医药企业,公司坚持源头创新的研发理念,推出全球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具有突破性潜力的治疗方法为目标,旨在填补全球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基于行业领先的转化科学和新药分子设计与筛选技术平台,公司取得了诸多成果。产品行业地位的详细阐述,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相关内容。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本土创新药企逐步由关注同质化(Me-too)药物向全球首创(First-in-class)/同类最佳(Best-in-class)转变

本土企业技术积累相对薄弱,原创能力不足,之前倾向于紧跟国际热点布局国内临床开发,药物研发趋于同质化。鉴于我国已参加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ICH),逐渐和国际药物研发的有关指导原则接轨,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出台的《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应运而生。《指导原则》指出,新药研发应该以为患者提供更优(更有效、更安全或更便利等)的治疗选择作为最高目标。以患者为核心的抗肿瘤药物研发的理念,不仅体现在对患者的需求、反馈信息的收集、分析方法学的完善,而且从确定研发方向,到开展临床试验,都应该贯彻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理念,开展以患者为核心的药物研发,从而实现新药研发的根本价值一一解决临床需求,实现患者获益的最大化。随着《指导原则》的出台,以及同质化竞争面临药品商业化盈利的巨大挑战,创新药生态长期向好,国内创新药企将逐步由关注Me-too药物向First-in-class/Best-in-class转变,围绕临床疾病的真正需求和相应生物学机制开展创新药立项决策和研发。

(2)攻克药物开发中未满足需求

随着靶向治疗手段进一步开发和普及,肺癌及血液瘤患者获得更长期的生存获益,但药物原发性及继发性耐药仍是当前靶向治疗中的难题。针对这些问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发展正在不断推进,包括针对耐药机制,研究和开发新的药物,包括新一代的TKI、免疫检查点抑制剂、ADC等以及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深入研究和应对耐药性;结合多种药物,针对肿瘤的不同信号通路,以降低耐药性的发生;通过生物标志物的检测,预测患者对特定治疗的反应和耐药性发展,实现更精准的治疗决策。这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发展,为解决耐药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工具,有望显著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生存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两款产品在中国实现商业化,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达8.01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推出新产品进入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8.56亿元。同时公司持续优化成本费用,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7.6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0.82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4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会上述职。根据独立董事提供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张小林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董事参与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董事参与表决。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以及推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以及推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张小林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6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哲医药”或“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4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468号),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1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205,2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567,781.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192号)。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764,8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5,886,744.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446,130.53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0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7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658,076,556.22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6,730,720.56元。2025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345,835.66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1,345,835.66元。公司累计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664,074.00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8,020,431.24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83,803,521.91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76,343.11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0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75,365,393.42元,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987,707.09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1,871,376.31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7,041,759.9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03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3,363,259.9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1年12月6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华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2025年度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5年4月16日,公司已与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迪哲(上海)医药有限公司、迪哲(无锡)医药有限公司已与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迪哲医药: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其中: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804.3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完成募集资金置换23,804.34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3,606.38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97.95万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336.33万元。截至2026年3月6日,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4年12月19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12月19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0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03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置换141,977,494.35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共置换12,363,060.71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全资子公司提供5,000万元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目,该子公司已全部归还此项借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迪哲医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迪哲医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迪哲医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88192 公司简称:迪哲医药

(下转2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