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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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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26 公司简称:石大胜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701,01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308,040.56 元。

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新能源汽车锂电行业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5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总销量的47.9%。新能源汽车产销保持较高增长水平。

根据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锂电池产量为2297Gwh,同比增长48.5%,其中动力电池依旧是增量贡献的大头,达到1495Gwh,同比增长40.5%,储能电池份额突破27%,规模达到636Gwh,同比增长92.7%,第二增长极权重不断增加,全球储能装机量快速增长,带动储能电池出货量高速攀升。

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扫地机器人、智能门锁、可穿戴设备等产品走进千家万户,不仅提高了人民生活品质,也同时带动消费类电池出货的增长,

综上,得益于国家以旧换新等刺激消费政策,下游新能源电动汽车渗透率的提升以及储能等应用市场的发展,全球锂电池需求仍将持续增长,相应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需求也将保持增长态势,带动电解液需求增长。

2.甲基叔丁基醚行业

根据卓创资讯统计数据,2025年国内甲基叔丁基醚总产能2911万吨,同比增长11%,2025年甲基叔丁基醚产量1898万吨,同比增长19.9%,全年行业开工率65.2%。受新增产能投产较多影响,MTBE装置盈利有所收窄,2025年国内MTBE出口量496.58万吨,同比增长101.8%,MTBE出口缓解了部分供需过剩矛盾,受前期异丁烷脱氢装置利润较好影响,最近几年是国内新建异丁烷脱氢装置的投产密集期。据隆众咨询不完全统计数据,2026年国内MTBE计划新增或扩建装置共计10余套,总产能达387.7万吨/年。

3.丙二醇及乙二醇行业

2025年丙二醇新厂家投产的意向较弱,但均处于项目建设尾期,已较难停止,整年已投和预期投产的产能合计30万吨,2026年及以后仍在建未投的产能极少。整体来看,国内丙二醇处于供需过剩的阶段,开工率较低,被迫处于停工状态的产能较多。不饱和树脂仍然是丙二醇下游最大的市场,疫情之后一蹶不振;出口连续稳步增长,是国内丙二醇厂家开工的最大支撑,最大销售方向。

截止2025年,全球乙二醇产能约6180万吨,中国产能3074万吨,占比约50%,国内产能增幅7%,相较于2024年有所增加。国内仍以油制工艺居多,油制占比约64%,煤制占比约36%。国外进口依存度整体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今年进口量有点反弹,较去年增加,主要因为上半年海外装置运行较稳,进口货源大幅增加。乙二醇行业开工率近三年持续走高,行业利润向上回升,特别是煤制乙二醇,利润得到较好的修复后,开工率较往年有较大提升,油制开工率相对平稳。2025年主要下游聚酯行业新增产能仍然较多,乙二醇需求端的增长增长仍然有一定保障,但相较以前产能增速放缓。

1.电解液行业

电解液是锂离子电池中离子传输的载体,一般由高纯度的有机溶剂、电解质锂盐、必要的添加剂等原料,在一定条件下、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是锂电池四大主材之一, 在锂电池正、负极之间起到传导离子的作用,是锂电池内部电荷传输的“血液”,对电池的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循环寿命、安全性能、宽温应用等起着关键性作用。

受益于下游锂离子电池需求的强势带动,电解液行业发展迎来价量齐升新阶段,根据鑫椤锂电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同比增长44.5%达到236.7万吨,其中中国电解液实际出货量达到223.5万吨,在全球电解液市场占比提升至93.05%,产品市场价格价格相比2024趋于平稳,但是2025年下半年以来,由于电解液主要原材料六氟磷酸锂、溶剂和添加剂价格上涨,电解液价格在下半年也逐步开启涨价历程。

2.碳酸酯行业

碳酸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碳酸二甲酯、碳酸丙烯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和碳酸乙烯酯,与六氟磷酸锂、添加剂一起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电解液。2025年,国内电解液溶剂市场供需失衡的局面延续,受益于电解液市场规模持续稳定的增长,需求前景可观,2025年电解液溶剂需求量189.4万吨,增幅45%左右,2025年电解液溶剂供给端新增产能已较少,产能增速放缓至20%以内,尤其是碳酸乙烯酯,仅有一家新进入者,产能6万吨左右,且投产厂家多运行不正常,行业整体开工率仅3-4成左右,头部企业开工率较高,整个供需关系在持续改善,进入四季度后,碳酸酯溶剂市场价格筑底反弹,企业盈利得以改善。

相关产品丙二醇行业,2025年仍有新增产能投产,供应较为充足,需求端并未有改善,供需失衡局面持续,丙二醇价格重心下移明显,拖累PO酯交换法工艺碳酸酯企业盈利。

3.甲基叔丁基醚

甲基叔丁基醚主要出口及销售给周边固定合作客户,2025年国内MTBE市场整体震荡下行弱势区间盘整走势。上半年因新增产能集中投产,叠加OPEC+增产原油震荡走弱,MTBE价格重心下行。下半年MTBE市场价格低位区间震荡,汽油消费呈现旺季不旺,国际原油在需求放缓下亦不断震荡下探,多重利空打压,下半年MTBE弱势盘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08亿元,同比增加22.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6亿元,同比减少3.17%;每股收益0.07元。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13.74亿元,同比增加17.87%;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9.11亿元,同比增加26.04%;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7%,同比减少0.05个百分点;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1.10元,同比增加9.78%;资产负债率53.38%,同比减少1.81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6-022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3、4、5、6、7、8、9、10、11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1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7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等。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所购买产品受到上述风险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预计及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亿元

(三)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与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其中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能超过人民币5.00亿元自有资金且只能购买R2(中低)级风险 (包含R2(中低)级)以下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内开展上述理财业务的期限为12个月。

二、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等。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所购买产品受到上述风险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风控措施

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资产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公司资产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5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94,038,404.4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701,0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08,040.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308,040.5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8.55%。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2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若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可能引发相应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测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外汇市场存在波动风险,为有效规避此类风险,契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与日常经营实际需求,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石,旨在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坚决杜绝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即期外汇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产品。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且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始终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盈利为主要目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大幅波动时助力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若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可能引发相应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研究分析: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的研究分析工作,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2、选择优质交易对手:优先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国内外大型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些银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规范操作流程与授权管理: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明确各岗位责任,严格要求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同时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规避操作风险。

4、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为防止远期锁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应收账款逾期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5、控制外汇资金与锁汇规模: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合理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锁汇时间,同时严格控制远期锁汇规模,确保公司面临的风险处于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需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2026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采取年薪方式,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按月进行发放,绩效薪酬依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履职的考核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和决定。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薪酬采取年薪方式,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年薪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按月进行发放。绩效年薪与年度公司业绩结果和高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决定。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将于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人员所任职务和服务年限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23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注:碳酸二甲酯系列产销量差距部分为内部自用。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9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筹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公司及子公司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碳酸锂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公司制定了《石大胜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了内部控制风险。

3、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将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2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2000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一致同意《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上述“本年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该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关联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023240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佳子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4年3月2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03号3层D16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离岸贸易经营;采购代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肥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化妆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牲畜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高化学株式会社

关联关系: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15.2%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碳酸二甲酯等产品。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是: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6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借款或被担保人简称: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石大化学有限公司、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东营胜华利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营富华达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

● 为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总金额: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预计为449,000.00 万元。

● 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2026年度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760,000.00万元。

● 被担保人均为上市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大胜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4,186.07 万元。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提供借款及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026年各子公司预计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情况

根据各子公司正常营运资金、新项目建设等情况,预计2026年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预计2026年度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为449,000.00 万元。此金额超过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0%。

借款利率:根据同时期集团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具体给各子公司的利率授权集团公司管理层确定。

借款事项:借款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名下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包含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

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调配集团内各公司资金,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依照其公司章程及内部决策程序,在批准额度内为其他关联公司(包括集团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借款。

二、对子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为满足各子公司2026年度营运资金需求,确保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融资需求的主动性,结合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资金和项目情况,预计2026年度公司内部担保情况如下:

备注:1、表中数据是为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担保的最大额。

综上所述,预计2026年度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共为760,000.00 万元。此金额超过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0%。

担保事项:担保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名下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包含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

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依照其公司章程及内部决策程序,在批准额度内为其他关联公司(包括集团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借款人或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17884565988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建军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6-04-18

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名称: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681741161G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12-03

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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