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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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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3版)

2、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和海外业务的迅速增长,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持有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增加。为更好地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与银行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上述交易拟采用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对冲公司拟履行境外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产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2、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自公司股东会审批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5.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签署相关文件。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4、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已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并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经部门将持续跟踪监控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2、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大程度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理财产品包括多种中低风险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财经部门负责跟踪现金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告,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投资产品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6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张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独立董事黄鹏、易铭、浦洪、吕川(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总经理就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5年业绩公告》、H股《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企业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同日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hepalink.com的H股《2025年业绩公告》。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H股《2025年年度报告》及H股《2025年企业管治报告》,同意授权联席公司秘书在审阅完成后,批准H股《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企业管治报告》的对外披露,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时限刊登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寄发予H股股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末的总股本1,467,296,2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2,757,949.58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内容。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为:

在公司任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将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厘定,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法定社会保障福利。

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批准的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坦女士、单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内容。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等情况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将向公司股东会报告。

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相关的可行性分析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锂先生、李坦女士、单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4.01、提名李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02、提名李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03、提名单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鹏先生、易铭先生、浦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5.01、提名黄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02、提名易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03、提名浦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如下:

在公司任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将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厘定,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法定社会保障福利。

独立董事为固定津贴,其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在编制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度各类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和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17,676,152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确定账龄。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本集团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划分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本集团根据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计算逾期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计提金额

公司2025年度确认了人民币17,976,334元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人民币56,235,475元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和人民币8,656,064元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的计提,是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当期的信用风险变化及特征,主要以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二)长期股权投资

1、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金额

公司2025年度确认了人民币80,909,923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主要是由于联营公司Resverlogix Corp.本年度受资本市场影响融资情况不佳,公司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80,909,923元。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

1、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金额

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确认了人民币6,953,867元的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确认了人民币5,528,729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开发支出确认了人民币4,907,589 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每年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2025年针对母公司闲置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评估,相关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953,867元。

公司2025年针对开发支出和无形资产AR-301注射液,基于研发项目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对在研项目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研发项目,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四)存货

1、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在产品和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金额

公司2025年度确认了人民币36,508,170元的存货跌价损失,美国子公司存货中的胰酶产品在2025年第四季度因质量问题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照相关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原则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另外一方面2025年度公司粗品原料平均采购单价明显降低,使得存货成本降低,进而导致转回部分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集团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集团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17,676,152元,影响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217,676,152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人民币212,565,306.60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12,565,306.60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485,811.78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03,049,684.5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再提取10%法定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合计214,046,629.84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末的总股本1,467,296,2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2,757,949.58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事宜,如本预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12,757,949.5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88%。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66,400.05万元、人民币332,960.46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36%、20.02%,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易铭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浦洪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鹏,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下转3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