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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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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5版)

注1:“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系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系将“销售渠道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拆出的4,953.00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6一016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8名董事现场出席、1名独立董事王冠群书面委托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计委员会对董事2025年度履职评价报告(非表决事项)

3、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78,775.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62,788,314.06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0,253,634.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077,867,312.20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98,120,946.42元。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6-017号《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上报告及摘要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建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冠群)》、《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喜荣)》、《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俊杰)》。

2025年年度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何建军、王冠群、任喜荣、丁俊杰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已对四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分别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皆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对《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程宇、刘力武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6-018号《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6-019号《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6-020号《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2026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2026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所有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6-021号《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依据国资监管法规取得各级审批或备案同意后在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本项目初步估计投资金额8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定),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期限以上级国资监管单位审批或备案同意的为准。

因本项目初步估计投资金额8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定),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6-022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6-023号《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6-023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6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3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3日

至2026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分别听取四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 2026年3月30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赵志华、陈爱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公司依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股东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网址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会议。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二)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长春市延安大街1399号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9时至16时。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哲、王启彬

联系电话:0431一88912969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编号:临2026-01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78,775.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62,788,314.06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0,253,634.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077,867,312.20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98,120,946.4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5年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6一019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302,797.09元,其中: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006,723.24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81,982.00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5,536,961.09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12,529.97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9,542,011.27元。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报表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6,917,322.51元,其中: 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269,428.56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3,647,893.95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3、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4、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三、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269,428.56元,主要因为对方客户单位注销及吊销无法收回进行核销。

2、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3,647,893.95元,主要因为对方单位破产重整、注销及吊销等,无法收回进行核销。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查询,核销涉及债务人在法律主体存续状况方面,分别注销、吊销、破产重整、死亡状况等非正常状态,已无实际清偿能力,且相关债务诉讼时效已届满,公司已丧失胜诉权,债权基本无法收回。上述虽然在账务上进行了核销处理,但涉及债务的本身在法律上并不灭失,公司仍保留追索权利。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302,797.09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9,302,797.09元。结合前三季度已计提各项资产减值47,739,766.24 元,公司2025全年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7,042,563.33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57,042,563.33元,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核销各项资产56,917,322.51元,本次核销资产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不构成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与公司会计政策,基于审慎性原则履行了相应程序,计提与核销依据充分、结果公允,能够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资产、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6-022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

矿泉水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依据国资监管法规,本次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饮品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80万吨矿泉水项目,尚需上级国资主管单位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

因本项目初步估计投资金额8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定),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风险性提示:

●本项目需要上级国资主管单位审批或备案事项,何时履行或能否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可预测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将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完成或延迟完成的风险。

●如未来银行贷款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存在一定的贷款风险,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充足,资金储备足以全面覆盖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投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矿泉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聚焦矿泉水产能升级与产品结构优化,充分发挥公司在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领域的品牌、技术与资源优势,强化矿泉水产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饮品公司拟计划在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本项目初步估计投资金额8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定)。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1、已履行的审批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的议案》,同意饮品公司依据国资监管法规取得上级国资监管单位审批或备案同意后,在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项目初步估计投资金额8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定),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期限以上级国资监管单位审批或备案同意后的为准。

2、尚需履行的审批情况

依据国资监管法规,饮品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80万吨矿泉水生产项目事项尚需获得取得上级国资监管单位审批或备案同意。

因本项目初步估计投资金额8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定),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本次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矿泉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聚焦矿泉水产能升级与产品结构优化,充分发挥公司在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领域的品牌、技术与资源优势,强化矿泉水产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饮品公司拟计划在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80万吨矿泉水生产项目,包括新建生产车间、注塑车间、办公楼、场区道路、场区内给排水、供暖、供电外线等土建水电工程;包括新建矿泉水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2、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饮品公司为本项目的建设实施主体,拟使用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暂未计划引入其他投资主体。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目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需取得上级国资监管单位审批或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发建设。

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①推进泉阳泉矿泉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将长白山矿泉水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指示精神,聚焦矿泉水产业产能升级与产品结构优化,强化矿泉水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矿泉饮品作为上市公司主业,公司力争在“十五五”期间推动泉阳泉矿泉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将销量、产能、水源储备、品牌知名度全面达到行业一流水平,规划实施本项目建设是落实战略规划的具体举措。

②项目建设符合企业经营发展实际需要

公司矿泉水主业已连续多年实现两位数高速增长,2025年销量提升至150万吨,2026年力争完成200万吨销量目标,但市场旺季部分产品仍不能及时满足市场需求,为保证当前生产经营和满足后续发展需要,推动新的产能建设项目势在必行。

③企业不具备承载新产能的资源条件

随着近几年的销量释放和产能扩充,现有厂区及在建项目均无空闲用地,没有条件承载新的产能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①圣水泉水质优良、涌量充沛,契合公司产业发展基础

水源常年水温8℃,水质无嗅、无味、无肉眼可见物和悬浮物,清澈透明,口味纯正,色度小于5°,感官指标良好,与目前消费者最为认可“泉阳泉”水源口感极其相似,矿泉群经第三方勘察评价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要求,是目前具备符合直接开发条件的距离最近的水源。

②地理位置交通便利

水源点与201国道相邻,便于企业对水源地、生产线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保障生产连续性。

③政策给予有力支持

项目已纳入地方发展规划,与自然资源部门、抚松县县政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在水源开发、土地利用、审批流程等方面可获得政策倾斜,能够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建设进度。

④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

饮品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品牌认知度和市场美誉度较高,具备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新增80万吨产能后,可依托现有销售渠道投放市场。

⑤资金充裕,足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充足,资金储备足以全面覆盖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流动资金、设备采购安装费用及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等,即使未来银行贷款不顺利,上市公司也能够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开发项目建设事项是基于公司矿泉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与公司主业紧密相关,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聚焦主业矿泉水产能升级与产品结构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主业盈利水平,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2、鉴于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公司将严格按照建设施工进度分批次付款,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3、本次开发建设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四、风险性提示

1、饮品公司生产开发建设项目需要上级国资主管单位审批或备案事项,何时履行或能否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可预测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将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完成或延迟完成的可能。

3、如未来银行贷款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存在一定的贷款风险,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充足,资金储备足以全面覆盖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投资。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额度:单日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投资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授权期限:授权期限为自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9日止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9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权期限自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9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流动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4、投资品种

公司投资品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1、投资风险

按国债逆回购产品交易规则,本金安全。但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周期、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安排资金计划及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具体工作。建立台账对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