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9版)
9、关联关系: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0.37%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股权结构:珠光集团持股90.2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79%。
11、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
12、履约能力:大横琴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64106H
2、法定代表人:刘清松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2号楼810
4、注册资本:222,6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4年4月11日
6、公司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安装;建筑装饰石材销售、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及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证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及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有色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宝鹰建设总资产790,989.12万元,净资产34,437.44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0,502.74万元,净利润-73,642.6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宝鹰建设总资产745,985.38万元,净资产3,275.77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2,355.23万元,净利润-28,732.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股权结构: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宝鹰建设51%股权,宝鹰建设系大横琴集团的合营企业。
10、关联关系:宝鹰建设为宝鹰股份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的下属合营企业,是宝鹰股份的关联方。
11、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
12、履约能力:宝鹰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租赁关联方房屋及土地、提供工程服务与销售商品、项目管理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租赁关联方房屋及土地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服务主要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向关联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以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以协议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将以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发挥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健康可持续发展,避免宝鹰建设新增同业竞争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等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具体实施将以公允的市场定价、公开招投标定价、协议定价为依据,交易双方将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李鹏先生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具体实施将以公允的市场定价、公开招投标定价、协议定价为依据,交易双方将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的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
注:
1、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其他福利,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薪酬暂未发放,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与发放,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体方案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
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10万元/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资标准
(1)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相应报酬。
(2)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资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1)基础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具体职务、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三、其他事项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薪金及津贴均按月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6,675.6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56,675.67万元,实收股本为151,624.8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2021年至2024年产生较大亏损,2024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62,596.48万元,导致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2026年是公司转型升级、浴火重生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共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立足发展的新阶段,稳步推进公司战略规划,坚持做优、做强建筑装饰主业,培育、壮大光耦合器新兴产业,落实、推进资本运作,多措并举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和新的可持续发展。2026年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工作:
(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经审计,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079.4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公司满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切实推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现建筑产业板块稳定经营、提质增效
公司将充分发挥控股股东资本资源赋能优势,持续利用国家级、省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经验,进一步将优质工程项目资源集中于宝鹰建科,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市场,加大外埠市场开发力度,做优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坚定发挥混改优势,实现建筑产业板块稳定经营、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光耦合器产业投资,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公司将积极推进光耦合器产业投资事项,充分利用相关各方的资金、人才、技术、客户群体、政府等多方面有益资源,搭建技术团队,协调、落实生产线的投资运作。2026年计划完成试验期的厂房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产试运营,实现达产状态,试验期计划年产2.4亿颗光耦产品。公司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公司第二利润增长点。
(四)有序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
2025年10月、12月,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有关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已取得珠海市国资委同意,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保荐机构、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同时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004701号),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208,117.24元,母公司单体报表净利润为44,380,302.72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66,756,719.3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624,781,188.27元。
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鉴于此,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16,248,693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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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鉴于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鹰股份”)与子公司为相关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预计融资及担保总额度并非实际发生金额,实际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合同及发生的金额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外汇融资、发行债券、银行保理、商业保理及其他融资方式(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机构审批为准)。上述融资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融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的融资额度可进行调配,实际融资和具体合作机构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以实际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在具体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上述融资事项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存量担保及原有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方式以担保方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担保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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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所示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公司可以根据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在上表第四项、第五项所列担保额度范围内调配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的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84987N
2、公司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51,624.8693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2号楼810
5、法定代表人:李鹏
6、成立日期:1993年4月30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系统工程设计、开发与集成、技术咨询;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幕墙工程、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的方案咨询、规划设计、产品研发、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智慧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物联网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通信工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居产品、个性化定制家居和木制品设计及安装;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及咨询;建筑工程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服务;物联网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8、主要股东情况:截至目前,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0.37%的股权,拥有表决权比例为15.58%,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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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履约能力: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946105544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东路3018号1401-1402办公
5、法定代表人:肖家河
6、成立日期:2014年3月12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电气安装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业管理;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日用家电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的股权。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1、履约能力:截至目前,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珠海澜兴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3MAK3JC0Q55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北路2515号2单元2301-12
5、法定代表人:倪凌
6、成立日期:2025年12月5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1、履约能力:截至目前,珠海澜兴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珠海澜兴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山东宝鹰新能源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ECMQPA5M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淮海二路001253号1号101
5、法定代表人:肖家河
6、成立日期:2025年2月25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鹰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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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履约能力:截至目前,山东宝鹰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山东宝鹰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事项,是为确定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总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以届时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担保协议签订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系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保障措施。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相关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40亿元,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7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79,014.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55.56%。其中,公司向大横琴集团提供反担保的担保余额为50,897.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2.02%[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自持建筑装饰产业总部项目办公楼抵押融资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8,116.87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对外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公司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1、目的及额度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理财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公司本次申请理财额度仅限于购买银行及其他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不得用于投资证券及无担保债券、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不得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类业务。投资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4、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一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拟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均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且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为先决条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保值增值能力,有效盘活流动资金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及具体实施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保理方式为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上述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将因向客户提供服务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公司及子公司与拟合作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业务期限
保理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
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5、保理方式
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合作机构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还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原因产生的利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作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合作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还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合作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