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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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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3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98,800股份数,即699,578,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概述

视觉中国成立于2000年6月,是中国领先的视觉内容智能服务平台。我们以“AI智能+内容数据+应用场景”为战略支点,依托超过7亿的多模态核心数据资产(包括图片、视频、音乐、3D等),以行业领先的AI技术驱动内容的生产、管理与交易。数据资产具备版权可溯源、结构化的核心优势,上游赋能全球内容创作者高效完成创作与变现,下游为政府媒体、互联网平台、广告创意及品牌企业提供内容授权、制作、管理及传播服务,由此构建智能驱动的版权交易与创意服务生态。

2.平台战略:“AI智能+内容数据+应用场景”

公司积极拥抱AI智能时代,充分发挥全球创作者生态、海量优质合规的内容数据、丰富的应用场景、境内运营经验等核心优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耕优势业务场景,明确公司的发展战略:“AI智能+内容数据+应用场景”。

公司在平台上游构建的全球化内容生态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游的签约创作者主要分为:专业机构供应商、个人创作者。专业机构供应商包括版权平台、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文娱机构等拥有版权内容的专业机构;公司通过创作者社区,包括全球摄影师社区(500px)、设计师社区(爱视觉)、视频创作社区(光厂)、3D创作者社区(CG模型网),服务海量的国内外个人创作者。个人创作者包括摄影师、设计师、音视频、3D创作者以及熟练运用各类AI工具的AI创作者、AI模型训练师等。公司通过网站、APP应用等,为个人创作者提供内容生产、管理、变现、社区交流等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球范围内有超80万签约供稿人,与环球国际视频通讯社、中新社、Getty Images等国内外近300家专业内容机构紧密合作,整合超过7亿优质图片、音视频、3D模型等多模态内容 。基于公司优质内容数据集以及开源模型,公司自研的图像理解大模型将内容素材进行多维结构化数据标注,将原始素材转化为高质量结构化的内容数据,构成了我们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重要基石。

公司平台服务的下游市场,按照行业主要分为:政府媒体、广告营销、互联网平台、品牌企业;应用场景分为:媒体传播、品牌营销、电子商务、政府宣传等。核心客户具有刚需高频,对内容品质和专业服务要求高的特点,以政府媒体、互联网平台、广告营销和知名品牌等大中型企业客户为主。长尾客户具有数量多,内容需求中低频的特点,主要为中小企业的运营、设计、营销人员。公司通过网站、开放平台等产品交付方式,为使用者提供内容授权、内容定制、数据服务等服务。

以高质量结构化多维数据为基础,公司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精准、高效匹配客户应用场景。通过智能搜索、智能修图、智能改编、智能配图、一键成片等全方位赋能视觉版权交易业务;通过将可溯源的AIGC技术延伸在内容定制中的业务环节,实现从需求识别、创意生成到成品交付的全链路升级。人工智能创新技术使得公司平台服务从交付素材升级为交付成品,大大提升公司产品服务的体验和价值。

公司作为平台方,为下游使用者提供“内容+技术”的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同时根据与上游创作者约定的分成比例支付分成,形成交易闭环。

3.产品服务

3.1内容授权一一AI赋能的数字内容版权交易平台

公司视觉内容版权交易业务面向政府媒体、互联网平台、广告营销、品牌企业等不同客户群体,通过vcg.com、cfp.cn、vjshi.com、veer.com等平台,为客户提供图片、视频、音乐、3D等各种类型的自有及获得授权的数字内容。客户既可以单次购买素材获得授权与服务,也可以通过年度长期合作协议的方式获得授权与服务,以满足长期持续稳定的内容需求。AI技术的飞速发展赋能公司版权交易业务。AI技术辅助内容素材智能标注,协助完成视觉内容向结构化多维数据的转化;多模态理解大模型提供AI搜索/推荐功能,帮助客户快速找到自己所需的内容素材,AI智能体/工作流:智能配图、一键成片等功能交付给客户最终成品;多模态生成大模型为用户提供在线的智能编辑、智能改编等体验,方便客户可以在线对素材进行编辑修改和二次创作,大大提升使用者的使用体验和交付效率。

在内容审核方面,AI技术显著提升了质量审核、版权审核和合规审核的效率。同时,公司在版权交易平台开辟AI图片、视频交易专区,将签约创作者制作的AI生成内容纳入版权交易体系,丰富了公司的数字内容素材。

3.2 内容定制一一AI驱动的创意定制服务平台

公司的内容定制服务主要面向具有广告、营销、传播需求的品牌企业,涵盖消费电子、汽车、金融、旅游出行等多个行业。公司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基于丰富的数字内容资源和有效的供应链管理,提供包括专业化平面、视频及虚拟制作服务等多种方式的内容定制服务。

AI技术重塑了视觉内容生产的工作流,带来了新的业务形态与机遇,凭借内容版权业务积累的海量、优质、合规数据优势,公司通过AI技术高效完成内容定制服务。公司基于海量、优质、合规数据和闭环生产环境,可为交付内容提供有效版权授权许可保障,充分满足企业客户对合规性的严格要求,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3.3 数据服务

公司拥有的海量、高质量、版权合规的结构化多维数据,是构建可信人工智能模型的关键基石。 公司依托其强大的平台资源,提供专业的数据授权服务,旨在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训练与应用提供高质量、版权合规的视觉内容数据集,助力构建性能强大且商业安全的AI模型。公司持续加强AI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目前拥有可供AI大模型训练的超过7亿的多模态(包括图片、音视频、3D模型)、版权合规、专家标注的基础数据集,位居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构建了覆盖数据采集、标注、审核、认证及授权的全链路AI大模型数据服务解决方案,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多模态数据授权商。

公司为满足客户内容的生产、管理、运营等需求,为客户提供数据资产服务平台服务。服务平台基于AI人工智能技术,包含内容的智能管理、智能创作、内容交易、内容运营等应用模块,服务客户的媒资管理、图文音视频创作、内容确权交易等场景。该平台既可以通过SaaS云部署,也可以私有部署,一站式解决客户的数据资产的创意生产、资产管理、内容变现和增值需求。

3.4 开放平台

公司通过开放平台支持API接入和MCP服务方式。客户不仅可以根据自身在媒体出版、广告营销、视觉创意、创作工具等场景下的工作流,可以灵活调用公司亿级的优质图片、视频、音乐等版权内容,还可以快速集成智能搜索、智能生成、智能审核、智能改编、媒资管理、智能配图、一键成片等技术能力,开放平台提供“内容+技术”的一站式服务,满足客户在多场景需求,提高客户粘性和满意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12月26日届满,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归属股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30%,即解锁29.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12月21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本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30%,即解锁29.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事宜,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13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5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3.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监事任期届满离任。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6月24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视觉中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4.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0.1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9,094,522.27元,加上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5,596,629.09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691,151.36元(含税)。2025年8月,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0.1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7,695,365.00元。2025年9月,公司完成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5.2025年9月8日,李长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李长旭先生辞职后,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6人调整至5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董事辞职及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6.公司正在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项。公司是否实施前述事项,以及具体方案、实施时间仍有重大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筹划发行H股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7.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Elephant Vision Technologies Limited参股的 MiniMax Group Inc.于2026年1月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8.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映月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3,000万元,2016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映月管理公司”),投资金额1,332.86万元,占比30%,华盖映月管理公司为华盖映月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于华盖映月基金原存续期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华盖映月全体合伙人同意将华盖映月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18日。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常州合一科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合一”)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2,000万元,由于常州合一原存续期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常州合一的存续期限延长。2017年,公司参与投资辽宁新兴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文创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0,000万元,由于辽宁文创基金退出期届满但尚有未退出项目,辽宁文创基金全体合伙人同意将基金存续期延长。2018年,公司参与投资华盖安鹭(厦门)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安鹭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5,000万元,华盖安鹭基金原存续期届满,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同意,延长华盖安鹭基金存续期。2024年,公司决定投资盐城智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智华”),担任有限合伙人,2025年8月,公司基于对当前及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的深度契合性与资源优化配置的综合考量,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及讨论,并与有关方充分、友好协商,公司终止本次投资事项。2025年,公司投资天津优达尚融产业并购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优达基金”),天津优达尚处于募资投资期,同年,公司与天津优达基金合作投资天津数赢华盖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数赢”),天津数赢尚处于募资期。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2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李晶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5年年度报告》及《视觉中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中国会计准则,经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027,487.68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1,924,995,502.5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57,999.6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336,762.10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9,094,522.26元,减去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7,695,364.99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68,988,875.16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699,578,636股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0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798,314.55元,加上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7,695,364.99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493,679.5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64%。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裁所作的《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陆先忠、张磊、李晶回避了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及内部控制审计费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度,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人民币,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结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将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000股,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00,577,436股变更为700,448,43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00,577,436元变更为 700,448,436元。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成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本解锁期目标解锁股票数量为29.40万股,实际可解锁股票数量为0股。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年内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在公司2026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进行2026年年内现金分红。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2026年年内净利润水平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上述具体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网的《视觉中国: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清理内部往来,进一步优化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文化”)的资产负债结构,拟以债转股方式对远东文化进行增资。本次公司对远东文化增资人民币550,000,000.00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其中,541,767,599.77元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差额部分继续现金实缴。本次增资完成后,远东文化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变更为7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将由董事会通过公告方式另行发布。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32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及内部控制审计费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视觉中国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 4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黄丽琼,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范志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视觉中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黄丽琼、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志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收费共计1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9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聘任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33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年度收付款计划及融资安排的基础上,2026年度,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审批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二)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7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1至6层101内3层308

法定代表人:柴继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版权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5,234.62万元,负债总额59,558.5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456.5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789.33万元,净资产205,676.12万元,营业收入49,494.70万元,利润总额6,146.04万元,净利润5,881.89万元。

2.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0日

注册地: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发达路2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柴继军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版权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3,931.74万元,负债总额36,560.9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949.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554.96万元,净资产67,370.83万元,营业收入26,336.37万元,利润总额1,661.68万元,净利润1,565.69万元。

3. 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31日

注册地: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6号楼一楼102室

法定代表人:汤怀京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建设工程设计;网络文化经营(仅限音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版权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扩印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8,968.23万元,负债总额14,677.5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6.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930.20万元,净资产24,290.66万元,营业收入24,861.16万元,利润总额1,719.62万元,净利润1,633.07万元。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图(加粗字体为被担保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授权由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子公司财务部、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为34,500万元人民币(2026年新增授权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30,000万元,以往年度授权且尚未履约完毕的担保额度4,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除上述担保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34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为应对汇率波动,避免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公司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即期外汇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等产品。

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在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人民币,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在增强,为应对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业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密切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公司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二)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概况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即期外汇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等产品。公司资金管理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和汇率变动情况适时适度调整,以实现风险对冲,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人民币,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6、其他: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易。公司主要在银行外汇衍生品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外汇衍生品到期或择期交割时,合约汇率与交割日市场汇率差异将形成实际交易损益并冲销重估损益的累计值形成投资损益。

2、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均为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以降低履约风险。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远期锁汇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外汇远期锁汇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远期锁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了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认为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的波动风险,固定或节约财务成本,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是为应对汇率波动,避免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3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涉及激励对象2人,回购价格为7.457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00,577,436股减至700,448,436 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股东会通过后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回购注销业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9)。

3、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2023年11月20日为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3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授予的43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完成,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2月27日。

6、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于2024年12月27日上市流通。

8、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

9、2025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于2025年12月29日上市流通。

10、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结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3年12月27日。

2、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注:“扣非归母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本期及之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综上所述,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目标,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应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所涉及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5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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