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公募基金通过
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5年度)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一)选择标准
根据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交易单元及券商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选择的服务券商除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基本资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条件具体包括:
1.证券公司基本情况
证券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信誉与财务状况良好,内部管理和经营行为规范,具有严格的信息隔离制度,能有效保障基金产品有关敏感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具备高效安全通讯条件和符合交易需要的设施。公司治理规范有效。
2.交易服务能力
证券公司交易服务能力较强,具备较完善的交易系统,配备满足公司需要的运营设施,能安全、高效地完成证券交易委托。证券交易系统支持正常 A 股股票交易、大宗交易、港股交易、上交所固收平台、深交所大宗交易和可转债等业务。证券公司具备较完善的清算系统,能及时、高效地完成资金的结算交收。
3.研究服务能力
证券公司研究服务能力较强,拥有独立的研究部门和专业的研究团队,能够及时提供宏观经济、行业等研究报告及信息服务,已建立相对完善的研究报告质量保障机制,并与公司保持顺畅的沟通,能够提供及时的服务。
4.合规风控能力
证券公司合规风控能力较强,具备规范、严格、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拥有较完善的风控系统,能够满足交易监控需要及资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业务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和完善的隔离墙制度。
(二)选择程序
根据公司 《交易单元及券商服务管理办法》,服务券商选择程序如下:
1.初步遴选
研究发展部根据业务需要初步遴选服务券商,并对其开展尽调工作。
2.考察评估
研究发展部根据尽调结果,对目标服务券商从公司基本资质及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出具《服务券商评分表》,评分结果超过 80 分的可提交服务券商准入审批流程。
3.准入审批
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服务券商,经研究发展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分管领导、监察稽核部、督察长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准入。
4.选定券结券商
采用券结模式产品的券结券商需从服务券商已准入名单中选定,相关部门具体落实执行。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均采用券商结算模式,无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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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披露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统计范围为报告期间存续过的所有公募基金。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1、兴合锦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基金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3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xh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97-01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请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