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兴盈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3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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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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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04月0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6年04月02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z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
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5年度)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1、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为:
(1)注册资本符合规定;
(2)财务状况良好;
(3)具备良好的合规与稳健经营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4)具备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健全的合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5)其他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
2、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程序为: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评估并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本基金管理人与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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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计算口径参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关于通报2022年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通知》;
2、上述表格中“浙商证券”为本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25%,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证券投资佣金支付及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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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浙商证券”为本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25%。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无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