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518,280.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3,987,135.21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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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2025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2025年,汽车行业顶住贸易保护和全球产业链重构等外部压力,克服技术攻关难题、行业内卷等多重挑战,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实现了产业规模与发展质量双提升。汽车产销连续三年保持3000万辆以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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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027万辆和3,01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2%和9.2%;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26.1万辆和429.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和10.9%;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较去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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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在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下,汽车行业取得多方面突破,产销规模跃升3,000万辆,营业收入突破10万亿,出口跻身世界第一,电动化与智能化、网联化加速融合,形成产业领先优势。刚刚过去的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汽车行业继续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多项指标再创新高,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2026年,我国经济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坚持内需主导。国家有关部委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紧抓时间窗口,主动靠前发力,“两新”政策已于2025年底发布,政策平稳有序衔接。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加快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十五五”时期培育绿色消费新增长点。随着系列政策落地实施,将有利于坚定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汽车消费。2026年,中国汽车产业将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整体市场保持稳健运行。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金属零部件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EV电池上壳体、副车架、前后纵梁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新能源电池下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前储物仓等。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
1、公司金属零部件主要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EV电池上壳体、副车架、前后纵梁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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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新能源电池下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前储物仓等。非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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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铝材和热塑、热固类材料等。
对于钢材铝材类金属原材料,公司实际生产中会综合销售订单、销售预测信息、采购周期、生产计划及库存等因素进行采购。因账期、服务、交付等原因,公司通过第三方经销商采购大部分金属原材料。公司进行月度、季度或半年度询比议价,以及年度集采锁价方式,确定供应商,采用货到付款的付款方式。
热塑、热固类材料,如PP、玻纤增强材料,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取年度锁定价格,每年初根据项目整体情况,商定新一年度价格;新项目通过捆绑老项目价格进行谈判确定采购价格。通过逐月签订详细规格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进行采购。
公司主要采购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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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在取得产品订单并签署框架合同后将产品规格以及技术参数提交研发部门按照下游整车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工艺设计和模具开发,在通过整车制造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生产批准程序(PPAP)后由生产部视订单的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区域性管理模式,实行大客户经理制。公司销售均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情况。公司业务部主要负责客户新项目的议价、承接和量产产品的订单承接及销售服务。公司在与整车制造商的合作过程中通常采用“一品一点”配套模式,即一款零件只由一个零部件厂商供应。
公司主要销售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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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地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已掌握轻量化前沿技术,并成为专业的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材料方面,经历了从高强钢、超高强钢、铝合金板材及型材到多种玻纤增强复合材料的单独及组合应用;同时,公司已与国内外先进的汽车零部件厂商、模具厂商、材料厂商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持续进行深度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的产品开发效率和质量,并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在工艺方面,具备冷冲压成型、热成型、内高压成型、辊压成型、铝挤压成型、半固态注射,热压、注塑及热压注塑一体成型等多种生产工艺;连接工艺具备MIG焊,MAG焊,激光焊,电阻焊,凸焊,搅拌摩擦焊,FDS,SPR,涂胶,螺接,拉铆,压铆,超声波焊、热板焊、冷插和热插等多种连接工艺。此外,公司拥有自主设计的研发体系,经历多年发展,已经为国内合资品牌及自主品牌的整车厂设计开发一百多个轻量化零部件。
公司重要客户主要为中高端车型的优质主机厂,与包括一汽大众、北京奔驰、沃尔沃亚太、华晨宝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吉利汽车、一汽红旗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逐步推广以新能源车为主的新兴主机厂客户业务,客户结构不断丰富。公司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能力,已经成为行业内完整的车身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者。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我国汽车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交通、环保、能源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国家越来越重视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引下,汽车轻量化以及新能源汽车成为了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新方向。
汽车轻量化后车辆加速性提高,车辆控制稳定性、噪音、振动方面也均有改善。因此,车身重量的降低将对整车的燃油经济性、车辆控制稳定性、减少废气排放都有显著效果。随着汽车从传统燃油型向新能源转型,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又提出了技术创新及优化工艺的新要求。零部件行业的长期发展向好势头不变,仍有较大的发展机遇。公司将顺应市场趋势在轻量化方向上继续发力,利用公司的研发能力,结合公司多材料、多工艺全覆盖的优势,打造出更轻量化的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分析、过程开发、试验验证到批量生产的整体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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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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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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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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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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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54,879.54万元,同比下降3.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7,482.56万元,同比下降2.3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963.48万元,同比下降7.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1.83万元,同比下降273.12%;实现利润总额-10,833.33万元,同比下降362.6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7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相关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部件、冲压产品、热压成型产品、模具设计、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部件、冲压产品、热压成型产品、模具设计、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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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6-021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1日
至2026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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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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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最晚送达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26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16: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会议联系人:李霞、桂巍
(五)电话:0431-85022771 传真:0431-85033777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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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0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518,280.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3,987,135.21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不满足分红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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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利汽车”)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加强对相关投资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选择投资产品种类,同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选投资对象,挑选信誉好、运营佳、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其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认购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9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办理相关融资业务,额度合计6.7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商业承兑汇票及保贴等业务,期限1年,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最高授信额度,其中综合授信人民币1.5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同意公司用自有的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等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1年,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8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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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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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天津英利向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佛山英利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佛山英利向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4.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长春鸿汉向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长春鸿汉向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批准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1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计划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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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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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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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2025年度预计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6.50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7.43%,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5.60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1.32%;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90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6.11%。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30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1.44%。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6-009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汇报。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518,280.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3,987,135.21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启彬、林上炜、林上琦、程子建、林臻吟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订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9名董事中任一名董事的薪酬方案,均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265.37万元,其中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每位董事的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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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或担任其他具体工作的,按其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最高职务的薪资标准领取相应薪酬,不重复领取董事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综合考虑其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领取薪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代码:601279 公司简称:英利汽车
(下转4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