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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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法规文件及制度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并出具了《对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6年3月27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首旅酒店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旅酒店不存在违反相关约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首旅酒店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月 31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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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2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3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小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目前,李小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小东,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金融学专业,历任首旅集团资本运营部(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本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市场营销部副经理、副总监、股权管理部副经理、投资/股权部副总经理、证券市场/投资者关系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市场/投资者关系部副总经理并主持工作。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1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2026年续聘毕马威华振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已连续4年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60 万元;
● 2026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预计 80 万元人民币。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涉及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收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锋,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3 份。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臻,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潘子建,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预计80万元人民币。
2026年度收费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聘请事项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公司2026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毕马威华振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审计工作。毕马威华振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公司2026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15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2025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8,175.68万元;预计2026年度发生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共计21,320万元。
●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 避表决。
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2025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8,175.68万元;预计2026年度发生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共计21,320万元。
一、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8,175.68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3,870.09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4,305.59万元。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比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21,138万元减少2,692.32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减少2,267.91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减少694.41万元。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公司承租关联方经营用房产租赁费用较预计数增加442.14万元,主要系2025年租赁费用增长所致。
2、由于2025年公司向关联方实际拆借的资金小于预计数,导致关联借款利息比预计减少398.06万元。
3、由于公司2025年对关联方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债转股29,340万元,导致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本金小于预计数,关联资金使用费利息收入减少1,301.97万元。
4、2025年公司收取关联酒店管理费收入较预计数减少1,010.02万元,主要原因:受市场因素影响,2025年度关联酒店经营未达预期。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4,305.59万元,比预计减少694.41万元,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不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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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21,320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13,870.09万元,预计2026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16,320万元。
1、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对关联方酒店进行委托管理,2025年度收取管理费收入2,739.96万元;预计2026年度收取管理费收入2,664.35万元。2026年预计比2025年实际管理费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诺金管理公司一次性收取北京饭店以前年度品牌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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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承租关联方经营用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2025年发生租赁费用6,609.84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租赁费8,656.01万元。2026年预计比2025年增加租赁费,主要系新增关联租赁项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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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止2025年末,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19,160万元;2025年公司发生关联借款利息601.94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关联借款利息1,000万元。
(4)截止2025年末,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及定期存款事项,关联方资金使用费及利息收入3,918.03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关联方资金使用费及利息收入3,999.32万元。
(5)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经营用土地使用权,2025年收取租赁费收入0.32万元;预计2026年收取租赁费收入0.32万元。
2、本公司的母公司首旅集团信息详见五、关联方介绍。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日常经营需要相互之间提供住宿、餐饮、差旅服务、租赁、洗衣、维修、商品等服务,2025年度实际发生4,305.59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5,000万元,关联方业务量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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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本年初至披露日实际累计金额为2026年1月-2月28日实际累计发生数(未经审计)
(三)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支出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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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 年3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将《公司与控 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 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6名:李云、孙坚、袁首原、霍岩、张聪和陆斌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名,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往来,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03%,所形成的支出占公司成本费用总额的1.60%,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公司上市时因资产剥离等历史因素造成的,二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相互提供酒店管理、住宿、餐饮、差旅服务、租赁、维修、商品、资金拆借等日常经营行为。
在客观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第一种关联交易将会继续存在。第二种关联交易是纯粹的经营行为,由于公司与关联方都属于旅游服务行业,有的企业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因此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六、关联方介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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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公司与关联方都属于旅游服务行业,企业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因此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很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符合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同时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关联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程序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以赞成5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回避表决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本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0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11,136,343.11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3,242,568.6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12,395,313.77元,减去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6,324,256.87元,减去分配2024年度利润401,977,125.3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7,336,500.18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16,603,126股为基数,拟每股派发0.45元(含税),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11,136,343.11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3,242,568.6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12,395,313.77元,减去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6,324,256.87元,减去分配2024年度利润401,977,125.3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7,336,500.18元。
依据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16,603,126股为基数,拟每股派发0.45元(含税),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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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出实施现金分红预案,提高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提升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水平,是全面考虑了行业当前发展趋势,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明确剩余未分配股利的用途。
公司2025年度拟实施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利润分配的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分配预案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旅游业整体概况
“十四五”时期文旅行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2025年,旅游经济稳步进入繁荣发展新周期和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数据,2025年,国内居民出游总人次65.22亿,比上年同期增加9.07亿,同比增长16.2%;国内居民出游总花费6.30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55万亿元,同比增长9.5%。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信息,从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三个长假来看,出游人数、旅游消费、出游距离和目的地游憩半径等重点指标持续增长。2025年全年七个公共假期出游总人次与消费总额均创历史新高,日均出游人次和人均每次旅游花费同比2019年分别增长15.4%、11.0%。
旅游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已日益成为我国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国家持续出台相关政策以促进其发展。2025年1月9日,为扩大服务消费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丰富消费惠民举措、满足不同年龄群体消费需求、扩大特色优质产品供给、培育消费场景、创新产业政策、优化消费环境;2025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推进旅游强国建设,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入境游便利化国际化水平;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酒店行业整体情况
2025年,受市场环境多因素影响,国内酒店行业价格端承压,行业整体呈现“弱恢复”状态。根据STR资讯统计的行业数据,2025年入住率(OCC)指数同比下降3%,平均房价(ADR)指数同比下降1%,每房收益(RevPAR)指数同比下降3%。从全年表现来看,春节、五一、暑期、十一等关键节假日依旧是拉动 RevPAR 的高光时点,其中五一与十一的峰值均超过2024年同期,休闲需求仍具备较好韧性,但商务需求有所承压。未来随着经济持续回暖和国家扩内需、促消费政策逐步落地,国际入境的持续扩容,酒店行业有望迎来发展新机遇。
公司整体情况
2025年公司作为酒店行业的头部企业,紧抓市场机遇,充分利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保持就业、物价总体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的宏观经济政策,努力提高运营效率,多措并举提升经营业绩。公司2025年度利润水平较上年小幅提升。
2.自身经营模式和发展计划
公司是一家领先的、市场规模优势较为突出的酒店连锁集团公司,旗下酒店品牌丰富, 覆盖了从经济型、中高端到高端奢华的酒店品牌。产品涵盖了标准及非标准住宿,可以充分满足消费者在商务出行和旅游休闲中对良好住宿环境的需求。公司酒店业务包括酒店运营和酒店管理两种模式。第一,酒店运营业务主要指通过租赁物业及自有物业来经营酒店,公司通过向顾客提供住宿及相关服务取得收入,并承担酒店房屋租金(限于租赁物业)、折旧摊销(限于自有物业),装修及运营过程中的管理、维护、运营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实现盈利。第二,酒店管理业务包括品牌加盟、输出管理和其他特许业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努力践行战略规划,坚持发展为先的理念,公司2025年新开店1,510家,2026年计划新开酒店1,600-1,700家。公司未来将快速发展中高端品牌,补充培育轻管理模式,同时继续推进酒店升级改造和品牌升级,提高存量资产的经营效益。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0,679.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442.62万元,下降1.86%。2025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13,932.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27.30万元,增长1.72%。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113.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2.31万元,增长0.60%。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128.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05.47万元,增长1.10%。2025年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331,334.1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52.54万元,下降1.71%。2025年实现每股收益0.7264元/股,比上年0.7221元/股增加0.0043元/股,增长了0.60%;公司2025年度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裕,公司2025年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定期存款资金余额合计35.29亿元。上述资金为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以及未来运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较上年实现平稳增长,为更好的回报投资者,公司提高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16,603,126股为基数,拟每股派发0.45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50,247.14万元。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61.9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股份累计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的比例为145.37%。
4.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为正常运营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留存未分配股利的用途有三方面:(1)公司践行“十五五”规划,继续推进四大战略,老店升级改造和开发新店、以及领先的科技和全面的人才支撑体系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2)酒店日常运营需要负担职工薪酬、经营场地租金等支出;(3)偿还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本金及利息。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拟实施的现金分红方案,会给股东带来较好的现金分红回报,并增强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及对未来经营的良好预期。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及未来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1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或者“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薪酬兑现方案、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表决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孙坚先生、董事霍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薪酬兑现方案
(一)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高管薪酬兑现方案和2025年薪酬激励提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考核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收入薪酬构成:由基薪、绩效年薪、超额奖励、特别奖励构成
(1)基薪:基薪是高管人员的基本收入,基薪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年薪标准的 30%。
(2)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标准为年薪标准扣除基薪标准后的部分,绩效年薪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年薪标准的 70%。绩效年薪考核兑现方式为绩效年薪剔除延期预留后,根据企业考核(占权重 70%)及个人业绩考核(占权重 30%)综合确认,公司考核结果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3)绩效目标及超额激励方案:
由董事会确定绩效目标,考核期结束后,对照归母净利、开店数、营业收入等指标完成情况确定超额奖励。
(4)特别奖励: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考核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二)兑现方案
根据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要求和考核激励政策,结合2025年度公司实际经营结果,经2026年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兑现方案如下:
1、基薪兑现: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实际任职时间确认,已按月发放。
2、绩效年薪考核兑现:绩效年薪剔除延期预留后,根据企业考核得分及个人业绩考核得分综合确认。
3、超额奖励考核兑现:因本年度经营核心指标归母净利润未能超额完成预算,故本年度无超额奖。
4、特别奖励兑现: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考核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二、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2026年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考核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收入薪酬构成:由基薪、绩效年薪、超额奖励、特别奖励构成
1、基薪:基薪是高管人员的基本收入,基薪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年薪标准的 30%。
2、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标准为年薪标准扣除基薪标准后的部分,绩效年薪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年薪标准的 70%。绩效年薪考核兑现方式为绩效年薪剔除延期预留后,根据企业考核(占权重 70%)及个人业绩考核(占权重 30%)综合确认,企业考核结果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3、绩效目标及超额激励方案:
由董事会确定绩效目标,考核期结束后,对照归母净利、开店数、营业收入等指标完成情况确定超额奖励。
4、特别奖励: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考核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1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2026 年度资金
存放等预计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在协议的服务范围内发生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授信业务等关联交易。
● 2025年发生情况
存款业务:
2025年初,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95,679.70万元,本期增加674,213.21万元,本期减少649,779.85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20,113.06万元。2025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范围0.20%至3.400%。
贷款业务:
2025年初,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4,000万元,发生额-1,000万元(本期合计贷款金额:3,000万元、本期合计还款金额:4,000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3,000万元;2025年度,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年利率范围2.60%-3.00%。
授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3,000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剩余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0,000万元。
● 2026年预计
存款业务
2026年度预计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贷款业务
2026年度预计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从财务公司获得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资金使用费率以不高于市场同期贷款利率为准。此财务资助额度为当年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业务
2026年度预计在财务公司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在协议的服务范围内发生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授信业务等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服务。
存款及贷款业务主要描述如下:
1.存款服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贷款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或子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二、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2026年度资金存放等预计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 3 月 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2026年度资金存放等预计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6名:李云、孙坚、袁首原、霍岩、张聪和陆斌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5 名,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协议有关各方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4月19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2013]195号),于同年4月23日领取《金融许可证》,2013年4月28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5年12月17日换发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颁布的《金融许可证》(编码 L0175H211000001)。2026年1月13日换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067277004G号营业执照。
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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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福清,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8号9层,注册资本为20亿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四、交易基本情况
1、2025年发生情况
存款业务:
2025年初,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95,679.70万元,本期增加存款674,213.21万元,本期减少649,779.85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20,113.06万元。2025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范围0.20%至3.400%。
贷款业务:
2025年初,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4,000万元,发生额-1,000万元(本期合计贷款金额:3,000万元、本期合计还款金额:4,000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3,000万元;2025年度,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年利率范围2.60%-3.00%。
授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3,000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剩余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0,000万元。
2、2026年预计
存款业务
2026年度预计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贷款业务
2026年度预计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从财务公司获得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资金使用费率以不高于市场同期贷款利率为准。此财务资助额度为当年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业务
2026年度预计在财务公司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五、本公司预计从该项交易中获得利益及该交易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公司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率,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作用。
六、关联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的情况说明
1.人员安置: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项。
2.土地租赁: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事项。
3.本次交易不涉及债务重组事项。
七、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法律程序和进展情况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以赞成 5 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回避表决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本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
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12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 本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中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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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2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