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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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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85 公司简称:康希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初,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18,388,703.29元和母公司资本公积1,331,953,425.61元,两项合计1,450,342,128.9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符合中国及国际标准创新型疫苗的企业,已上市产品及在研产品管线涵盖预防脑膜炎、肺炎、百白破、新冠肺炎、埃博拉病毒病、脊髓灰质炎、带状疱疹、结核病等多个临床需求量较大的疫苗品种。

1、已上市产品情况

2、在研产品管线情况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并广泛开展对外合作。自主研发即内部研发团队参与产品研发的所有阶段,从早期POC研究,工艺开发,质量标准的确定,药效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到临床试验等,提交NDA申请材料,获批新药。合作研发即公司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开发创新疫苗。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加快产品管线的研发进程,自建技术平台并持续打造延展,搭建研发人才梯队,并通过技术合作等形式开发更多重磅创新品种,使公司产品管线更富竞争力。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培养基原料、药用辅料、临床试验对照疫苗以及其他研发试剂耗材。采购计划按半年度进行更新,每季及月度进行调整。供应链采购部采购计划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各项目物料清单及部门需求计划,汇总生产物料整体采购需求,综合库存、在途数量,确定生产物料采购计划,在系统中提交请购单,订单环节按照审批矩阵逐级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公司通过《采购管理规程》《询价和竞标流程》等制度,对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采购流程、生产物料的采购流程、非生产物料的日常采购、入库验收及付款流程进行规范。

3、生产模式

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准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具备疫苗生产能力;超出疫苗生产能力确需委托生产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建设符合GMP要求的高规格厂房和配置相应的先进设备,后续将根据产品研发进度、商业化策略、市场安排以及公司生产具体情况来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部门进行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建立了体系完备的商业运营中心,不断扩大及完善营销网络,树立良好的产品口碑及品牌声誉,搭建高效冷链物流供货商网络,将继续随产品商业化进程扩充自建商业化团队,同时联合行业内专业合作伙伴对产品进行推广,提升对终端的渗透率,为民众提供高质量的疫苗产品。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及基本特点

公司现主要从事创新疫苗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主要商业化及在研产品为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组分百白破疫苗、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等。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代码:C2762)”;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

疫苗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全球疫苗产业格局和中国疫苗产业格局也不断演变。2000年以前,由于疫苗研发周期长、投入资金多、风险高,且不具有慢病治疗型药物长期使用的特点,大部分制药企业投资疫苗的积极性并不高。2005年以后,葛兰素史克(GSK)、辉瑞、赛诺菲、强生等大型医药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纷纷进入疫苗市场,并通过购买产品专利权、购买企业控制权等方式,快速扩充产品线,提升公司规模,新冠流行前,四大疫苗巨头葛兰素史克(GSK)、默沙东、辉瑞、赛诺菲市场集中度颇高。

1970-2000年,国内疫苗市场属于计划经济,由中生集团垄断,仅以普及儿童免疫计划为目的。资本逐步放开后,疫苗逐渐开始市场化。与国际上疫苗产业巨头垄断的格局相比,由于中国疫苗产业进入市场化时间较短,故国内市场格局相对分散。截至目前,国内免疫规划疫苗生产商仍以国企为主,但在非免疫规划疫苗中,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占据较高份额。

1)全球疫苗市场概况

全球疫苗市场通过预防传染病和减轻医疗负担在公共卫生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疫苗的价值不仅在于个体保护,还在于保护相关区域并提升经济生产力。按销售收入计,全球疫苗市场规模(不包括COVID-19疫苗)由2019年的529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738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6.9%。受创新疫苗涌现、疫苗接种意识增强以及发展中国家市场增长的推动,全球疫苗市场规模预计将在2035年达到1,495亿美元,2024年至203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6%。

全球疫苗市场的历史及预估规模(不包括COVID-19疫苗)

数据来源:医疗成本与利用项目、相关公司年度报告、灼识咨询

根据2025年度国外主要疫苗厂商公布的财务数据,其疫苗产品(不含COVID-19疫苗)相关销售额情况如下:

注:赛诺菲公布销售额的单位为欧元,按照2025年末欧洲央行(ECB)官方公布参考汇率1欧元(EUR)=1.1750美元(USD)折算;赛诺菲未拆分流感与COVID-19疫苗收入,表内合计列示。

2)中国疫苗市场概况

中国是全球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疫苗市场之一,得益于政府的利好政策、技术创新以及日益增强的公共卫生意识。按销售收入计,中国疫苗市场规模(不包括COVID-19疫苗)由2019年的人民币425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人民币1,02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9.1%,预计到2035年将进一步增长至人民币3,825亿元,2024年至203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2.8%。

中国疫苗市场的历史及预估规模(不包括COVID-19疫苗)

数据来源:医疗成本与利用项目、国家统计局、灼识咨询

中国疫苗行业发展迅速,全球份额占比持续提升。随着重磅品种陆续上市获批(13价肺炎疫苗、HPV疫苗、带状疱疹疫苗等),在大人口基数下,中国疫苗市场份额全球占比持续提升。展望未来,中国重磅疫苗品种渗透率仍然较低,随着国产厂家竞争力逐渐提升,国内市场规模及份额有望进一步增加。

(2)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疫苗行业具有高研发生产及质控门槛,由于预防性疫苗主要接种于健康人群,通常各国监管对疫苗安全性的要求高于对治疗性药物的安全性要求。

疫苗研发过程复杂,涉及基因组技术的研究到新抗原的设计,关键的研发能力包括综合平台技术、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以及稳定达标的质控体系,且研发时间长,获批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疫苗产品在获批上市前必须进行概念实证评估、攻毒研究及免疫原性研究,并在产品获得最后批准前进行多项临床试验,这一过程可能持续十年以上。在长时间研发过程中,疫苗企业将投入数亿元资金,且面临最终开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各国在疫苗审评审批法规与质量标准上有所差别,对地方政策和注册法规理解的程度亦会影响企业研发获批疫苗产品的能力。

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高度依赖于其生产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在没有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审批的情况下,疫苗的生产不允许外包。根据国家药监局2022年7月发布的《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疫苗品种,持有人可提出疫苗委托生产申请:(一)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提出储备需要,且认为持有人现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需求的;(二)国务院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急需,且认为持有人现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需求的;(三)生产多联多价疫苗的。”

疫苗生产需要深入了解生产过程和专业知识,产品质量高度依赖生产过程控制,即使作用机理或抗原相同,疫苗开发人员也可以调整生产步骤和参数,得到不同的年龄适应度、血清型覆盖率和抗原组成,从而得到不同的最终产品。在正常情况下,国内疫苗生产企业需自主完成疫苗生产,难以通过CMO(合同委托生产)形式外包给其他厂商。因此,新进入者必须掌握疫苗领域的专业知识、生产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方有可能达到国家相关的行业准入要求,具有一定的行业进入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作为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商业化创新型疫苗的高科技企业,公司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凭借自主研发的疫苗产品获得了国内外的广泛认可,中国首款四价流脑结合疫苗曼海欣?于2021年12月在国内上市,具备市场先发优势,公司销售团队坚持学术推广的营销策略,持续提升产品的渗透率。公司搭建技术平台,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实施符合产品定位的商业化策略,以期稳步提升在国内外疫苗行业的地位。

2025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疫苗产品管线取得了多项积极进展:四价流脑结合疫苗曼海欣?获批适用人群年龄范围扩大至“3月龄~6周岁(83月龄)儿童”,助力学龄前儿童流脑防控升级;PCV13i优佩欣?成功获批上市,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商业化产品组合,同时肺炎产品管线的新候选疫苗PCV24获得境内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婴幼儿用DTcP疫苗获得优先审评资格,以其为基础的联合疫苗DTcP-Hib-MCV4启动I期临床试验;青少年及成人用Tdcp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准备注册申请材料;吸附破伤风疫苗正式进入新药上市申请(NDA)阶段;全球创新的吸入用结核病加强疫苗于印尼启动I期临床试验。不断丰富的产品管线有望持续拓宽公司未来的商业化布局,推动经营业绩持续提升。与此同时,公司将持续聚焦多价多联疫苗的迭代升级,开发更具竞争力的候选疫苗产品,并向成人疫苗市场发力布局,以构建多元化的产品矩阵。

在国内市场,公司凭借疫苗技术、产业化与质控体系优势,市场地位持续巩固。公司通过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及企业开展合作,推动在研疫苗加速进入产业化阶段,以应对全球对高效、安全疫苗的迫切需求。同时,公司也在推进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机构及相关国家政府的工作,加快国际市场准入,提升全球竞争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持续支持产业创新与升级

从《中国制造2025》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再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包括疫苗产业在内的生物产业已被明确定位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得政策层面的持续鼓励和扶持。在国家密集出台的《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等专项文件中,更加明确提出“加快疫苗研发生产技术迭代升级,开发多联多价疫苗,发展新型基因工程疫苗、治疗性疫苗,提高重大烈性传染病应对能力”等要求,为产业升级厘清了实施路径。

在此背景下,监管改革持续深化。202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优化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临床急需产品审评审批、推进疫苗批签发授权、探索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模式等推出系列举措,为行业创新提供了制度支持。2025年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通过,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明确规定药品上市的快速审评通道,明确疫苗委托生产的适用情形,鼓励企业持续研发和创新。

(2)行业集中度提升,规模效应凸显

与国际疫苗市场相比,我国疫苗产业当前集中度较低,企业数量较多,在核心技术平台、创新产品管线及综合研发实力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实施,旨在推动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并持续提升工艺与质量水平。伴随全链条监管政策的强化与疫苗技术的快速迭代,缺乏核心研发能力、严格生产质量管理及上市后持续监测能力的企业将面临更大生存压力。预计行业整合将进一步加速,市场份额向头部企业集中,规模效应日益显著。

(3)疫苗研发呈现多技术、多维度创新趋势

新冠流行期间,多条技术路径的疫苗成功应用,特别是核酸疫苗的崛起,为传染病防控带来了革命性变化。当前,疫苗研发重心正从单苗向多联多价疫苗转移,以简化免疫程序并提供更全面的防护。新型佐剂、递送系统及多种技术平台的融合应用,成为重要发展方向。此外,针对老年人、肿瘤患者等特定人群的个性化疫苗开发,正为疫苗开辟更广阔的应用场景。

(4)国内成人疫苗市场潜力有待释放

过去几年全球疫苗价值持续增长,部分原因是成人高值疫苗的使用增加(价格定位较高,如应用于老年人群的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以及中国自费市场需求驱动的HPV疫苗需求的快速增长。然而,我国成人疫苗市场仍处于早期阶段。公众认知与接种意识普遍不足,成人疫苗的知晓率与接种率远低于儿童疫苗。同时,成人疫苗尚未被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缺乏统一的接种政策指导,市场教育和准入体系建设是未来的关键。

(5)国际化发展向产业链上下游纵深拓展

中国疫苗企业的国际化步伐正持续加快,国际认可度不断提升。借助“一带一路”合作契机,企业“出海”模式正从单一的产品出口,向技术转移(如灌装技术)、海外本地化生产、境外临床试验、合作研发及早期品种授权等价值链上下游延伸,实现从“产品走出去”到“产能与技术走出去”的升级。部分企业已与海外合作伙伴开展全产业链协作。与此同时,相关的CRO及原料供应链企业也迎来发展机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内与国际标准接轨,将进一步增强中国疫苗的国际影响力。

(6)数字化与智能化赋能全产业链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应用正深刻改变疫苗行业。通过基因测序与数据分析,有望实现更精准的疫苗设计与人群接种策略。数字化与智能化技术在研发、生产、物流及公众健康管理各环节极具应用潜力,能显著提升效率与质量。推动行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协同,通过政策支持、技术攻关与人才培养,共同应对挑战,释放数字生产力,助推产业升级与国际竞争力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67,907,137.70元,同比增长26.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7,872,718.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94,132,445.52元,同比实现亏损收窄。

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7,177,576,874.29元,同比减少9.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953,620,643.17元,同比增加0.89%。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践行以创新为核心、以商业化为重点的发展战略,中国首款四价流脑结合疫苗曼海欣?收入保持持续增长。同时,本集团深入推进降本增效,各项费用支出得到有效管控;产销协同进一步优化,毛利率亦有所提升。本集团整体盈利能力显著提升,经营效率持续提高,同时随着本集团研发项目的快速推进及国际合作的开展,本集团也获得了政府专项补助和国际专项研发资金的支持,于报告期内取得了相关的非经常性收益,成功于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正。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0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康希诺”或“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08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本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本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德勤香港

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1972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德勤香港是德勤网络的组成部分。

自2019年10月1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同时也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等机构注册的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德勤香港提供审计服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鲍捷为本项目A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本项目H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鲍捷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香港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2017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鲍捷女士近三年签署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签署的港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康耐特光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捷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蓓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蓓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杨蓓女士自2025年开始担任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的项目质量复核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璨,自2003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蒋璨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5万元(不含相关税费),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落实具体聘用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调整及确定审计费用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聘请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12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10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康希诺生物(上海)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度对下属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研发有限公司提供合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担保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43,40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6%和6.05%,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希诺生物(上海)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07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872,718.00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1,443,086.47元;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23,600,743.93元,2025年末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1,240,669.54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鉴于公司截至2025年末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同时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聚焦主营业务发展,重点投入研发创新、生产优化及市场开拓,增强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形见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拟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13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结算事项,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公司真实的外汇资产和负债为依托,以风险中性为基本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结合当前及未来外汇资产和负债的管理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4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上限不超过8,4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业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含单一期权及期权组合)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瑞士法郎等。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额度。若实际发生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套期保值业务实际发生时,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交易费率等内容,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文件为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8.4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实施。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造成违约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的风险。

(二)交易风控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下转442版)